重大事件
某廠600MW機組防止鍋爐爐膛爆炸事故措施
1防止鍋爐滅火
1.1爐膛壓力超限保護要可靠投入,爐膛火焰電視攝像裝置完好。
1.1.1當達到保護值而保護拒動時,要立即按下“MFT”按鈕,緊急停止鍋爐運行。
1.1.2鍋爐每次啟動前必須進行爐膛負壓和“MFT”手動停爐按鈕試驗,試驗不合格禁止啟動。
1.1.3火監探頭冷卻風機運行正常,冷卻風壓要大於7kpa,各參數符合規定。
1.1.4當爐膛負壓表失靈,不能正常監視爐膛壓力或進行爐膛壓力調節,短時間不能恢復時,應申請停爐。
1.2嚴格點火操作,油槍要對角投入,嚴禁缺角運行,當某一隻油槍停運無法恢復運行時,要將其對角的油槍退出。點火過程中如某一油槍點火不成功,要及時檢查關閉其供油門。
1.3鍋爐點火前保證至少為滿負荷風量的30%通風量對爐膛進行通風吹掃5分鐘。當點火不成功時,必須再次執行爐膛吹掃程式方可再次點火。
1.4鍋爐點火時油槍要按規定順序投入,
1.5啟動第一台磨煤機時,必須相鄰層的油槍全部投入,且燃燒穩定,火監信號全部返回。
1.6制粉系統故障如斷煤、棚煤或磨煤機滿煤時易引起磨煤機供粉不均或斷粉,若處理不當可能引起爐膛滅火,如發生上述情況短時間內無法處理時應停止磨煤機的運行。
1.7鍋爐低負荷運行中儘量投下層主燃燒器,若鍋爐負荷過低且又必須投上兩層噴嘴時,需投入油槍,以穩定燃燒。
1.8當爐內工況穩定,並至少有兩台磨煤機在運行,而且每台磨煤機的給煤機轉速高於50%時助燃燃料才可以切除;如果降負荷至兩層噴嘴運行,給煤機轉速又降至50%以下時,則與運行噴嘴相鄰的油槍必須投入,以保證著火穩定。
1.9停爐過程中,當油槍投入後,應密切注視和檢查油槍的著火情況,發現異常應及時消除後方可繼續降負荷。
1.10防止磨煤機因失去火檢跳閘
1.10.1加強對磨煤機火監信號的監視,當發現有一角信號消失時,要立即進行復歸。
1.10.2當發現有兩個角火監信號消失時,要先投入對應的油槍,待調整配風或復歸信號使火監信號正常後,再撤油槍。
1.10.3磨煤機啟動前,要首先檢查相應輔助風擋板偏值設定情況。
1.10.4磨煤機一次風量偏值設定要適當,當磨煤機出力小於35t/h時偏值應為0,正常運行中,最大一次風量偏值不應超過10km3/h,以保證燃燒器適當的著火距離。
1.10.5注意對總燃煤量的監視,以便當煤質較差時加強對火監信號的監視。
1.10.6低負荷時,要儘量保持BCD三台磨煤機運行,當機組負荷低於300MW而停止B磨煤機時,應先投油助燃,磨煤機停止後再撤油槍,以避免因燃燒不穩造成A磨煤機失去火監跳閘。
2鍋爐滅火保護裝置可靠投入,加強運行維護與管理。因設備缺陷必須退出運行時,應經總工程師批准,並做好相應的安全措施。
3發現鍋爐滅火後,要立即檢查並切斷主燃料供給,對爐膛進行通風吹掃,並儘快去就地核查主燃料確被切除,嚴禁用爆燃法恢復燃燒。
4加強點火油系統的管理,消除泄漏,防止燃油漏入爐膛發生爆燃。堅持每周五對油槍要定期進行試驗,確保油槍動作正確,且燃油速斷閥關閉嚴密。
5防止嚴重結焦
5.1燃用煤種要與設計煤種一致,當煤種改變時,要進行變煤種燃燒調整試驗。
5.2運行人員要經常從看火孔監視爐膛結焦情況,一旦發現有嚴重結焦,應及時處理。
5.3吹灰系統要正常投入,吹灰壓力和溫度在規定值。當發現有吹灰器不能退出爐外時,應立即聯繫檢修人員處理。
5.4加強燃燒調整,投入運行的噴嘴要儘量集中。在鍋爐運行中要注意觀測火焰監視器、二次風擋板位置顯示及爐內火焰情況,定期就地檢查各燃燒器、二次風箱風門,發現問題及時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