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突發糧食事件應急預案

(一)市指揮部組成市政府成立市糧食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指揮和協調市級糧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在本縣(區)內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首先啟動縣(區)級糧食事件應急預案。 糧食應急狀態消除後,各級糧食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宣布終止本級糧食事件應急回響,恢復正常秩序。

銅陵市突發糧食事件應急預案

(2008年4月10日印發)

一、總 則

(一)編制目的

加強糧食安全工作,提高緊急情況下的糧食應急保障能力,穩定糧食市場和價格,確保全市糧食供應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國家糧食應急預案》和《銅陵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糧食應急狀態下,對原糧及成品糧(含食用油,下同)採購、調撥、加工、運輸、供應等方面的應急處置行動。

(四)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各負其責。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據不同等級的糧食應急處置要求,由各級政府分級負責,在本級糧食事權範圍內,負責本地區應急處置。
2.強化意識,預防為主。提高防範突發公共事件的意識,加強糧食市場的跟蹤監測,提前做好應對準備,防患於未然。
3.快速反應,果斷處置。健全統一指揮、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能夠立即回響,迅速採取各項調控措施,在短期內制止糧食搶購風的蔓延和事態的擴大。
4.依法規範,權責一致。堅持依法行政,妥善處理應急措施與常規管理的關係。參與應急處置的單位和人員,須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行使權力;在緊急情況下,應急處置單位和人員應視情臨機決斷,及時控制事態發展。
5.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證全市人民“有飯吃、吃飽飯”作為糧食事件應急處置行動的根本出發點和立足點,切實做好各類突發公共事件中的糧食應急保障工作。

二、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一)市指揮部組成

市政府成立市糧食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指揮和協調市級糧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市指揮部組成人員:
指揮長:市政府主管糧食工作的副市長。
成員:市發改委、糧食局、財政局、公安局、農發行、工商局、質監局、物價局、交通局、地方糧食儲備庫的主要負責同志。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市糧食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糧食局局長擔任,市財政局、農發行、糧食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市糧食事件應急指揮部職責

1.根據糧食市場形勢判斷糧食緊急狀態,提請市政府決定實施和終止預案。
2.指揮有關部門包括縣政府開展糧食應急供給工作。
3.審定和批准糧食應急供給方案。
4.下達應急供給指令,組織應急供給隊伍。
5.全面了解和掌握應急供給工作進度,及時協調解決應急供給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6.隨時向市政府和省糧食局報告事態變化情況,落實市政府下達的指令。

(三)市指揮部的工作分工

指揮長:負責全市糧食應急供給的全面指揮,下達應急指令,簽署應急方案,協調各部門的工作銜接。
市發改委:協助市領導做好綜合協調工作。
市糧食局:負責監測糧食市場信息和組織糧源,並安排加工、銷售。
市財政局:負責糧食補貼基金調配。
市公安局:負責應急管理的相關治安工作,迅速打擊哄搶行為,維護社會秩序。
市農發行:負責市應急採購糧油所需貸款的安排。
市工商局:負責維護糧食市場秩序。
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監管加工糧油產品的質量。
市物價局:負責監控市場糧食價格。
市交通局:負責安排必要的運力,保持糧食運輸暢通。
銅陵地方糧食儲備庫(含下屬或合資的糧油加工廠):負責市場調控糧和市級儲備糧的加工、調運和銷售具體工作。

(四)縣(區)糧食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縣(區)政府根據糧食事件應急處置行動需要,比照市應急指揮部的構成,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糧食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糧食事件應急處置行動,建立完善糧食市場監測預警系統和糧食應急防範處理責任制。及時上報信息,安排必要的經費,保證糧食應急處置行動正常有序進行。
在本縣(區)內出現糧食應急狀態時,首先啟動縣(區)級糧食事件應急預案。市級糧食事件應急預案啟動時,按照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積極完成各項應急處置任務。

三、事件分級

依據《國家糧食應急預案》相關規定,糧食應急狀態分為I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四個等級。

(一)Ⅰ級(特別重大)糧食應急狀態

全省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超過省政府處置能力和國務院認為需要按照國家級糧食應急狀態來應對的情況。

(二)Ⅱ級(重大)糧食應急狀態

在全省較大範圍或省會等大中城市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省政府認為需要按照省級糧食應急狀態來應對的情況。

(三)Ⅲ級(較大)糧食應急狀態

本市行政區域內兩個以上縣、區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市政府認為需要按照市級糧食應急狀態來應對的情況。

(四)Ⅳ級(一般)糧食應急狀態

縣行政區域內兩個以上鄉鎮出現糧食應急狀態,以及縣級政府認為需要按照縣級糧食應急狀態來應對的情況。

四、預警監測

(一)市場監測

市糧食局、市物價局負責建立全市糧食事件監測預警系統。隨時掌握糧食市場供求和價格動態變化情況,及時收集、分析、報告主要糧食品種的生產、庫存、流通、價格、質量等信息,為制定糧食生產、流通和消費政策措施提供依據。
以市糧食局信息中心為核心,建立覆蓋全市若干個網點的信息監測網路。信息監測網路由國有控股的糧食購銷企業、位於城區的皖星便民連鎖店、規模超市、市場信譽較好的個體經營戶及一定數量的中心菜市場構成。同時,建立信息收集和發布制度,及時編印《糧油綜合信息》並每月定期發布。緊急狀態下,加大監測力度,建立信息日報制度,為政府巨觀決策提供依據。通過全國糧油信息網等其它途徑,了解和掌握全國及國際市場信息
市物價局要會同市糧食局設立糧食零售價格“安全警戒線”,保持市場糧食銷售價格的相對穩定,當監測到糧食價格波動逼近“安全警戒線”時,及時報告,發出預警信號。
負責監測預警的部門,特別要加強對重大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跟蹤監測,出現緊急情況隨時報告。

(二)信息報告

市糧食局會同市物價局建立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應急報告制度。當大米、麵粉、食用油等主要糧油品種或單個品種,市場價格在半個月內出現連續上漲,漲幅達到20%左右,市糧食局要密切關注市場動態,搞好市場價格信息分析,及時報告市政府,並做好各項應急供給的準備工作。
出現以下四種情況之一時,市糧食局要立即向市政府報警,請求啟動突發糧食事件應急預案:
(1)發生洪水、地震以及其他嚴重自然災害或發生重大傳染性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等突發公共事件,引發公眾恐慌,造成糧食市場異常波動的。
(2)本市周邊較大城市出現居民排隊集中購糧,並有可能快速波及我市的動向,或者本市出現居民排隊集中購糧,部分監測點出現主要糧食品種脫銷斷檔。
(3)市場糧食供應緊張,主要糧油品種零售價格不正常漲幅達30%—50%。
(4)由於戰爭、疫病、自然災害、國際封鎖以及其它突發事件,造成本市糧食市場急劇波動,出現糧食供給危機。

五、應急回響

(一)應急回響程式

出現糧食市場異常波動時,有關縣(區)糧食事件應急指揮部立即進行研究分析,指導有關部門迅速採取措施穩定市場。確認出現Ⅳ級糧食應急狀態時,立即啟動縣(區)級糧食事件應急預案,由縣(區)政府負責應急處理,同時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如果沒有達到預期的調控效果或應急狀態升級,由縣(區)政府提請市應急指揮部進行調控。接到緊急報告後,市應急指揮部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迅速分析情況,做出評估和判斷,確認事件等級,立即啟動市級糧食事件應急預案,迅速做出應急回響。

(二)I級、Ⅱ級應急回響

出現I級、Ⅱ級糧食應急狀態時,市、縣(區)政府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市級、縣級糧食事件應急預案,服從省指揮部的統一決策和調度,立即組織有關人員按照職責迅速落實省指揮部確定的應急措施。
1.進入I級、Ⅱ級糧食應急狀態後,24小時監測本地區糧食市場動態,重大情況要在第一時間逐級上報至省指揮部辦公室。
2.市、縣(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及時採取應急措施,做好糧食調配、加工和供應工作,加強市場監管,維護糧食市場秩序。
3.迅速執行省指揮部下達的各項指令。

(三)Ⅲ級、Ⅳ級應急回響

1.預案啟動
出現Ⅲ級糧食應急狀態時,市應急指揮部必須立即向市政府上報有關情況(最遲不超過2小時),負責啟動本預案,對應急處置行動進行安排部署。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必須24小時值班,及時記錄並報告有關情況,建立信息日報制度。出現Ⅳ級糧食應急狀態時,由縣(區)啟動本級糧食事件應急預案,並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有關情況。
2.應急處置
本預案啟動後,市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全市糧食事件應急處置行動,立即組織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迅速落實各項應急措施。
(1)安排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及時拋售企業商品周轉糧。動員各類糧食生產、經營、銷售企業利用原有渠道,加大糧源採購力度,擴大市場糧食投放量。
(2)徵得市政府同意,調控境內所有糧食生產經營企業、糧食市場、銷售網點的糧油。擬定上報重點運輸計畫,有關部門合理安排運輸,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將糧食調撥到位。
(3)徵得市政府同意,拋售市級儲備糧。
(4)經市政府批准,市應急指揮部依法統一緊急徵用糧食經營者的糧食、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並給予合理補償。有關單位及個人應當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
(5)由市政府組織,利用與主產區建立的購銷關係,及時購入緊急市場調控糧(具體操作辦法附後)。
(6)請求省政府批准,動用我市代儲的省級儲備糧。
如採取以上措施仍不能穩定市場,報請市政府批准,實行全市統一限價,糧源統一調配,居民定量供應等其它必要的行政措施和法律手段,保障人民民眾基本生活需要。
市應急指揮部可採取以下措施:居民憑戶籍或身份證,外來流動人口憑暫住證,實行以人定量供應;農村缺糧人口,由村或社區核定,以人定量供應;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飲食業等團體購糧單位,根據需求量大小核定供應。各應急供應定點糧店必須嚴格執行市政府統一規定的銷售價格和供應辦法。
3.應急事件宣傳工作
根據糧食應急狀態發展情況,由市委宣傳部組織協調新聞單位及時、準確、統一發布相關新聞,正確引導糧食生產、供求和消費,緩和社會緊張心理。
4.應急終止
糧食應急狀態消除後,各級糧食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宣布終止本級糧食事件應急回響,恢復正常秩序。

六、應急保障措施

(一)糧食儲備

1.落實周轉糧庫存制度。全市要保證一定數量的周轉糧庫存規模,各縣(區)要根據實際情況,在周轉糧庫存中適當安排成品糧儲存。
2.加強地方儲備糧油管理。要嚴格按照省、市政府關於儲備糧油管理的政策規定,確保儲備糧數量真實,質量完好,最佳化儲備布局和品種結構,確保掌握必要的應急調控資源。
由市政府籌措調控市場的糧食,原糧集中地方糧食儲備庫下屬或合資的大米加工廠加工。成品糧油由承擔應急供應職責的配送中心負責配送到皖星連鎖店及骨幹糧店、軍供站、重點中心市場、符合條件的經營網點等供應點。
3.培育發展糧食市場。市本級和有條件的縣(區)要抓緊規劃,整合資產,建設以糧食倉儲、批發、加工和信息“四位一體”為主要內容的區域性糧食物流中心。穩定和發展糧食產銷合作關係,鼓勵和支持各種所有制糧食企業、農業龍頭企業到主產區建立糧源基地,彌補市內糧食缺口。
4.加強全社會糧食流通管理。要按照《糧食流通管理條例》要求,依法加強對糧食流通的管理,建立健全糧食收購許可、最低庫存、出庫糧食質量檢驗和全社會糧食流通統計監督檢查。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管理,堅決取締無照和超經營範圍經營糧食,嚴厲打擊在市場價格波動期間囤積居奇、哄抬物價等擾亂市場正常供應的行為,制止以次充好、摻雜使假,防止價格欺詐,實行公平交易,維護市場正常秩序。

(二)糧食應急保障系統

1.建設糧食應急加工網路。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確定靠近重點銷售地區、交通便利、設施較好的糧油加工企業,作為應急加工指定企業,承擔應急糧食的加工任務。
2.完善糧食應急供應網點。根據城鎮居民、當地駐軍和城鄉救濟的需要,選擇並認定一批信譽良好的糧食零售網點、軍供網點和連鎖超市、商場及其他糧食零售企業,委託其承擔應急糧食供應任務。
3.確保應急糧食運輸暢通。根據糧食儲備、加工設施、供應網點的布局,各地要提前確定好糧食運輸線路、儲存地點、運輸工具等,進入糧食應急狀態後,對應急糧食要優先安排計畫、優先運輸。
4.市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與指定應急加工和供應企業簽訂書面協定,明確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並隨時掌握這些企業的動態。應急加工和供應指定企業名單,報省和市糧食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市、縣(區)糧食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後,本級糧食行政主管部門指定的應急加工和供應企業必須服從統一安排和調度,保證應急糧食的優先加工和及時供應。
5.應急設施建設和維護。要增加投入,加強城市及其重點地區糧食加工、供應和儲運等應急設施的建設、維護工作,確保應急工作的需要。
6.完善應急調控快速反應機制。要建立一定數量的糧油信息監測點,加強糧食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應急情況發生時,做好對糧食價格動態的實時監測,分析原因,科學預測市場趨勢,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各地要加強對本級糧食事件應急預案的學習培訓,並結合日常工作進行演練,保障各項應急措施真正落到實處。

(三)通訊保障

市糧食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縣(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供準確有效的通信聯絡方式,確保指揮通信暢通。

(四)培訓和演練

要加強對糧食事件應急預案的學習培訓,並結合日常工作進行演練,儘快形成一支熟悉業務管理、能夠應對各種突發公共事件、訓練有素的專業化隊伍,保障各項應急措施的貫徹落實。

七、後期處置

(一)評估和改進

市、縣(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及時對應急處置行動的情況進行評估、總結,對本級糧食事件應急預案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研究,提出改進措施,完善應急預案。

(二)應急經費和清算

市、縣(區)財政部門要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對應急動用地方儲備糧發生的價差、貸款利息和費用開支進行審核後,及時進行清算。對應急動用的地方儲備糧占用的貸款,由農發行銅陵分行會同糧食收儲企業及時清算、收回貸款。

(三)應急能力恢復

根據應急狀態下對糧食的需要和動用情況,及時採取促進糧食生產、增加糧食收購、向外採購等措施,補充地方糧食儲備及商品周轉庫存,恢復應對糧食應急狀態的能力。

(四)獎勵和處罰

對參加糧食事件應急處置行動有突出貢獻的單位或個人,根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對違反本預案及其他有關規定,影回響急處置工作或者對糧食事件造成危害的,依法給予處罰。

八、附 則

(一)各縣(區)政府根據本預案,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糧食事件應急預案,報市糧食局備案。
(二)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市糧食局負責解釋。
(三)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附屬檔案:銅陵市緊急調撥市場調控糧操作辦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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