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銅陵市黨政機構調整方案》(銅〔2008〕43號),設立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市政府的辦事機構。

根據《銅陵市黨政機構調整方案》(銅〔2008〕43號),設立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為市政府的辦事機構。

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職責
市信訪局承擔的市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覆核職責。
(二)增加職責
1.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2.指導、監督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3.組織編制全市電子政務規劃並推進電子政務建設工作。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起草、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上級來文、來電及交辦的事項。
(二)根據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區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三)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或工作需要,組織協調市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區政府對市政府的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和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市政府機關值班、人民民眾來信來訪的接待和處理、市政府熱線電話的接聽和處理、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和批示。
(七)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和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做好政務信息工作,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工作建議。
(九)負責市政府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和聯絡工作。
(十)負責全市電子政務的規劃,督促、指導和協調電子政務建設。
(十一)指導和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二)負責市政府法制工作,加強法治政府建設,推進依法行政工作。
(十三)承擔市國防動員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職責,推進國防動員等有關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和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7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協調科
協助市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管理辦公室行政事務,牽頭協調辦公室內部綜合性工作;承擔辦公室黨的建設、組織人事、後勤服務、機關日常管理和市政府機關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辦公室有關工作;負責市政府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市政府重要活動的安排和重要接待任務的聯絡工作;負責市政府駐外機構的聯絡工作。
(二)文秘科
負責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文電收發運轉、文稿審核、機要、文印、檔案、保密、印鑑管理等工作;負責指導下級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秘書一科
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講話、市政府工作報告及重要材料起草的組織工作和全市經濟與社會發展情況分析工作;根據市政府階段性中心任務和領導要求,組織開展專題調研;負責機關圖書、資料管理工作;做好市長各項日常服務工作。
(四)秘書二科
負責工業經濟、發展與改革、財稅、商務、科技、民政等方面的文電辦理、文稿起草、工作聯繫與協調工作;做好分管市長各項日常服務工作。
(五)秘書三科
負責農村經濟和城鄉規劃、城市建設與管理、司法、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方面的文電辦理、文稿起草、工作聯繫與協調工作;做好分管市長各項日常服務工作。
(六)秘書四科
負責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協和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交市政府及各部門的有關議案、建議、建議案、提案的牽頭協調、辦理、催查辦和相關聯絡協調等工作;聯繫市人大、市政協及軍隊、統戰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市政府機關離退休老幹部的服務工作;負責《銅陵市人民政府公報》的編輯與贈閱工作。
(七)政府信息管理辦公室
負責政務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電子政務規劃編制、建設的協調管理工作;負責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辦公室系統網路的檢查維護、套用開發、人員培訓工作。
市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組(監察室)
按有關規定設定,負責駐在部門的紀檢監察等工作。

四、人員編制

銅陵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編制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8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

五、其他事項

(一)牽頭承辦中國(銅陵)青銅文化博覽會(暫)。
(二)市政府駐外機構有關招商引資的業務接受市招商局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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