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一)劃入職責:市信訪局承擔的市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工作。 (九)負責市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工作。 (一)市人民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覆核辦公室

根據《銅陵市黨政機構調整方案》(銅〔2008〕43號),設立銅陵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負責市政府法制工作。

一、職責調整

(一)劃入職責:市信訪局承擔的市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工作。
(二)增加職責:市政府重大決策論證諮詢、公開、公示、聽證及市政府資議、法律顧問管理工作。

二、主要職責

(一)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法治政府建設工作。
(二)負責政府規範性檔案計畫編制、草案起草、合法性審查、前置審查、備案管理、實施效果評估和定期清理、規範性檔案解釋及異議審查等工作;承辦法律、法規和省政府規章的徵求意見工作。
(三)負責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協調部門之間行政執法爭議;落實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開展行政執法檢查、案卷評查及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負責行政執法資格認證和證件管理;負責指導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工作。
(四)負責市政府重大決策事項及規範性檔案草案的公示、聽證工作。
(五)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政執法投訴,依法查處新聞曝光案件。
(六)承辦市政府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指導銅陵仲裁工作;
(七)開展政府法制宣傳教育、理論研究和情況交流,承辦全市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
(八)負責市政府決策諮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聯繫市政府法律顧問
(九)負責市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工作。
(十)辦理市政府重大涉法事務。
(十一)監督和指導縣、區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門政府法制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一)市人民政府信訪事項複查覆核辦公室
負責市政府信訪複查覆核信訪事項的受理、轉送、審理等工作;承辦政府規範性檔案管理,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理論和實踐的研究、交流,政府法制宣傳、培訓和考核工作;負責法制辦公室文秘、檔案、信訪、保密、接待及會務活動組織,後勤服務等工作;負責市政府決策諮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法制監督科
負責全市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具體承辦行政執法投訴和新聞曝光案件查處,重大行政執法案件備案管理,行政執法資格認證及證件管理,行政執法爭議協調,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工作及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等工作;聯繫市政府法律顧問。
(三)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辦公室
辦理市政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事項,負責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人員資格認證和管理,行政複議、應訴案件統計上報,行政複議、行政敗訴、行政賠償案件備案管理及全市行政複議(應訴)工作指導等工作。

四、人員編制

銅陵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為正縣級機構,行政編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信訪事項複查覆核辦公室副縣職數1名,科級領導職數2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