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市人民政府督查辦公室

(三)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開展督查活動的服務和組織協調工作。 (四)完成省政府督查室組織開展的督查工作。 (五)做好市政府系統督查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等工作。

根據《銅陵市黨政機構調整方案》(銅〔2008〕43號),設立銅陵市人民政府督查(目標考核)辦公室,負責銅陵市人民政府督查、目標管理工作。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上級重要檔案、重要會議決定事項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工作。
(二)負責市政府重要會議決定事項、重要工作部署、市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等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工作。
(三)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開展督查活動的服務和組織協調工作。
(四)完成省政府督查室組織開展的督查工作。
(五)做好市政府系統督查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培訓等工作。
(六)負責市行政機關目標管理考核辦法的擬定和年度目標的制訂、檢查、考核、評比、表彰等工作。
(七)承辦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人員編制

銅陵市人民政府督查(目標考核)辦公室為正縣級機構,行政編制4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兼目標考核辦公室主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