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 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銀川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09〕67號),設立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為銀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增加職責

管理銀川市全民創業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強化職責

加強政務服務、政務督查和應急管理職責,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市長碰頭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和市政府專題會議以及其他大型會議、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處理報送市政府和市政府辦公廳的往來文(函)電,草擬、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檔案。

(三)研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以及其他機構請示市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政府各部門間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督促檢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對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重要工作部署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市政府與自治區人民政府及各有關部門和市政府與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銀川軍分區、駐銀部隊的工作聯繫。

(七)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

(八)組織開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九)根據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研。

(十)組織召開市政府新聞發布會,協調新聞單位對市政府重大措施、重要政務活動的宣傳工作。

(十一)收集、反饋重要政務信息,及時向國務院、自治區政府報送重要信息,負責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的規劃、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設6個內設機構:

(一)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一處

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市長講話和重要綜合性材料;參與起草市政府重要政策性檔案;承辦政府黨組有關工作;負責政府和政府辦公廳制發檔案的核稿和把關;負責政府領導公務活動和政府日常政務活動的安排;負責上級有關部門及外地市主要領導來銀公務活動的安排、聯絡、協調等工作。

(二)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二處

負責發展計畫、工業經濟、財稅、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交通、宗教、城市建設、市政管理、國土資源、環保、園林、招商、房管、城市管理、地震、環境衛生、綜合治理、農業、農村、水利、扶貧開發教育、科技、政法、文化、文物、衛生、體育,計畫生育、外事(僑務)、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智慧財產權、國有資產、信息產業、商貿流通、金融保險等方面的公文辦理、領導講話等材料起草、會務和調查研究工作;負責上級有關部門及外地市相關領導來銀公務活動的安排、聯絡、協調工作。

(三)銀川市政府督查室

負責中央、自治區重要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負責媒體披露的對市政府工作批評、意見、建議辦理落實情況的督辦工作;負責全市政府系統政務督查的指導、協調和考核工作;辦理政府領導聯繫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的有關工作,負責安排部署、檢查指導人大議案、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四)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文電信息處

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文電體例審核、收發運轉,印鑑、檔案管理,機要通信、保密、文印、公文清退等工作;負責向國務院、自治區政府報送有關信息;負責政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負責落實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協助秘書長組織安排政府新聞發布,指導政府部門的新聞發布工作;負責聯繫各新聞媒體,安排新聞單位對市政府重大措施出台、重要政務活動的宣傳報導;負責市政府重要新聞稿的審核;承辦有關刊物的徵稿及資料提供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政府系統新聞發言及政務信息工作。

(五)銀川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行政處

負責協調和督辦機關日常工作;審核行政處罰認定,承辦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的具體事項;負責聯繫政府駐外辦事機構;承擔本部門行政流程再造設計及對流程實施情況進行監督考核的工作。

(六)銀川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負責制定全市應急管理規劃和政策法規;負責全市應急管理指揮、綜合協調、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監督檢查工作;協助市領導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督促檢查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演練、應急處置、調查評估、信息發布和應急保障等工作;負責全市應急預案修訂的指導、督查工作;負責組織應急聯席會議和市級專業搶險救援隊伍檢查考核工作;負責政府總值班室24小時政務值班安排工作;辦理自治區應急辦有關決定事項;承辦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行政編制47名(含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其中含市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3名行政編制。

領導職數

秘書長兼辦公廳主任1名,副秘書長6名,辦公廳副主任2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13名,其中:主管10名(綜合事務主管、應急管理主管、督查主管、老幹部工作主管、新聞事務主管、文電主管、組織人事主管、行政事務主管、秘書主管2名),副主管3名(由政府辦公廳根據工作需要具體設定)。

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1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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