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銀川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黨辦〔2009〕67號),設立銀川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銀川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掛銀川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一、職責調整
(一)強化職責
1、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的職責。
2、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和協調職責。
( 二) 取消職責
易製毒化學品使用許可證核發。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自治區和銀川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擬訂安全生產的相關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二)承擔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考核並通報安全生產控制考核指標執行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三)承擔全市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責任;負責全市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依法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四)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負責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五)負責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根據市政府授權,依法組織較大、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責任追究落實情況,承擔市安全生產專家組有關工作。
(六)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全區生產安全傷亡事故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七)負責監督管理煤礦安全生產工作,查處煤礦違法違規行為,參與煤礦事故的查處;參與制定煤炭行業安全標準實施細則,擬訂煤炭行業管理中涉及安全生產的重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審核煤礦安全技術改造、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項目、科技發展規劃。
(八)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九)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含煤礦礦長、煤礦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考核工作。
(十)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監督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二)開展本部門行政流程再造相關工作。
(十三)承擔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行政編制12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級領導職數5名,其中:主管4名(綜合事務主管、危險化學品安全主管、礦山安全主管、法制科技主管),副主管1名(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根據工作需要具體設定)。
機關後勤服務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一) 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安監局負責全市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承擔非煤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市交通運輸、水務、建設、旅遊、農牧、工業和信息化、公安、林業、衛生、質監、教育、商務等部門具體負責所管理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接受市安監局的監督檢查。為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由市安監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定期溝通情況,研究解決涉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項;同時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關於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安監局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銷售許可證發放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臨時銷售許可證的發放、運輸通行證發放和煙花爆竹運輸路線確定工作,管理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煙花爆竹廠點四鄰安全距離等公共安全管理,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市發改委負責擬訂煙花爆竹行業規劃、產業政策和有關標準、規範。
(三)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分工。市安監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煤礦除外),負責職業衛生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市衛生局組織擬訂職業衛生地方規程和標準,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市安監局和市衛生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配合機制,共同做好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