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增加職責1、承擔政府外事僑務工作職責。
2、承擔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工作職責。
3、承擔信息化建設、政務服務中心職責。
4、承擔聯繫紅十字會開展工作的職責。
5、負責政府教育督導室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圍繞興慶區委、政府中心工作,調查研究、綜合情況、收集信息,為興慶區委、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和依據。(二)負責興慶區政府,政府辦公室各類檔案和有關文字材料的起草、審核和印發工作。
(三)負責興慶區政府各類公文、函件的處理工作。
(四)負責興慶區政府各類會議和公務活動的協調、安排、會務統籌和會議紀要整理工作,負責政府各類會議議定事項貫徹落實情況的檢查督促工作。
(五)負責政府各種檔案、決定事項和領導批示的催辦、督辦工作。
(六)組織並承擔政府各類課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七)負責規範性檔案的管理工作,行政複議、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八)負責辦理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興慶區人大常委會、興慶區政協對政府工作的議案、提案、建議、批評和意見。
(九)承辦申請因公出國、赴港澳人員的有關事項,協調興慶區外事工作。
(十)協助政府領導組織處理需由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
(十一)負責政府和政府辦公室的印鑑管理工作。
(十二)協調新聞單位對興慶區政府重大措施、重要政務活動的宣傳工作。
(十三)收集、反饋重要政務信息、及時向自治區、銀川市政府報送重要信息,負責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的規劃、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政府機關公共設施、通訊、辦公用房、安全保衛、環境衛生等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興慶區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政府領導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政府各部門向興慶區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六)負責興慶區紅十字會的組織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人道主義宣傳、募捐、救助工作;發動、組織公民和組織開展救助、救濟、救護工作。
(十七)承擔興慶區政府教育督導室日常工作。負責對興慶區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教育法規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負責對有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興慶區“兩基”的實施和鞏固提高工作進行督導檢查評估;對學校和其它教育機構實施素質教育工作進行督導檢查評估;制定教育督導與評估的工作制度和指導性檔案。
(十八)承辦興慶區黨委、政府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崗位設定
(一)副主任職位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分管法制辦公室、政務公開、外事僑務和行政服務中心工作;協調紅十字會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副主任職位
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分管機關保衛、保潔和後勤設備管理工作;負責招投標工作;負責“五創”辦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副主任職位
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分管信息中心、秘書、文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副主任職位
在辦公室主任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分管政務信息工作;負責人大議案、代表建議意見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教育督導崗位
負責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教育法規情況的督導檢查;負責對“兩基”工作的指導、檢查、評估及“兩基”檔案管理;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秘書崗位(3個)
協助政府全體會議、政府常務會議、區長碰頭會議和興慶區政府專題會議以及其他大型會議、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歸口領導相關會議的會務組織、會議紀要起草工作;承辦自治區政府、銀川市政府信息報送工作;負責歸口政府領導公務活動和政府日常政務活動的聯絡、協調、服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綜合崗位
負責興慶區政府、政府辦公室文電體例審核、收發運轉,印鑑、檔案管理、通信、保密、文印、公文清退等工作;承辦政府黨組及政府辦公室黨建及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幹部職工的工資、醫療、住房公積金、人事檔案資料的管理服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行政編制17名。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4名,其中1名兼任法制辦公室主任。
附則
(一)本方案由興慶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興慶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二)興慶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其職責履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