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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質文化遺產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古遺址
河北省
釣魚台遺址VI-7
簡介
釣魚台遺址位於曲陽縣曉林鄉店頭村,村西1500米的沙河東岸有一土丘,俗稱“釣魚台”。此遺址為新石器仰韶文化時期遺址,距今已有5,000年的歷史。
1982年被公布為河北省文物保護單位。釣魚台遺址東西長380米,台子中間高度為8.4米,西南由於河水沖刷形成斷崖,遺址面積為7萬平方米,遺址的中心發現有灰坑和草拌泥紅燒土層,文化層深度一般在0.4至0.6米左右,是古代一個較大的氏族村落。遺物種類豐富,陶器多是泥質紅陶和灰褐陶,另有沙質粗紅陶。泥質紅陶多施彩繪,部分表面磨光,灰褐陶質粗,表面布有連弧狀細繩紋,器形有缽、盆、碗、大口罐、小口壺等。彩繪以黑色居多,兼用棕、紅色,紋飾以植物葉紋變體組織為主,有弧形三角、園點、半月形、弧線等幾種,而圖案的結構往往是弧形三角兩兩相向或相背,側旁、中間或繪直線或無紋,以幾個弧形三角或半月形組成的上下左右相稱或對頂的紋樣也不少,其次還有少量的方格紋、帶紋等。
關於釣魚台這種文化類型,安志敏同志曾認為和豫北的近似。楊建芳同志把它歸入中原地區的秦王寨類型,而河北的同志則認為這一類型不僅同山西西陰村接近,並且同廟底溝仰韶文化也有些相似,因此大體上應屬於中原仰韶文化系統的廟底溝類型。據我省現有的仰韶文化資料,釣魚台類型的年代最早,只存在於冀中偏西地區,最晚的南楊莊類型分布幾乎遍於全省。 該遺址是我國先民所創造的一處重要文化遺址,它對我們研究和掌握四、五千年以前人民的生活狀況有著很高的科學價值。現在該遺址處大部分開闢為耕地或己栽種樹木。
釣魚台遺址
位於曉林鄉店頭村西1.5公里處,地處沙河東岸。因為一土丘宜為垂釣之地,俗名釣魚台,故稱釣魚台遺址,土丘中間高4.8米,遺址東西長380米。文化層深度一般在0.4—0.6米,地勢由東南向西北傾斜。遺址中的有灰坑和草拌泥紅燒土層,暴露器物有石器、骨角器和大量紅陶、彩陶片。器物有缽、盆、碗、大口罐、小口壺等,為較大氏族村落遺址。1950年由當地民眾發現。據推斷屬於仰韶文化,距今約3000—5000年。2006年5月25日被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釣魚台遺址保護難題亟待破解
約與禹墟遺址同時期的釣魚台古文化遺址正面臨保護難題,該遺址的4個墩台中,一個墩台被密植樹木、部分建上房屋,另有兩個墩台已不復存在。釣魚台遺址的部分滅失,對淮河流域新石器時代考古研究造成一定的損失。釣魚台遺址位於施徐村內,西傍張公山大塘,為4個形狀相仿、大小不等的高墩,漲水時可不被水淹沒,因地形特點被稱作釣魚台。由於此處歷史久遠,鄉人或稱為大陳跡、二陳跡、三陳跡、四陳跡。大陳跡台墩高5.5米,面積約800平方米。據《蚌埠市志》載,該處曾發現石鐮、石斧、陶碗、陶紡輪等文物,經鑑定為新石器時代晚期至殷商之前古人群聚生活遺址,與禹墟遺址年代相近,1982年確定為市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蚌1月27日,記者現場踏勘釣魚台遺址。在施徐村,很多人不知道釣魚台遺址。該村近10年來新建了不少房屋,絕大部分租給私人辦廠,村內外來人口較多。4個墩台中只有大陳跡基本保持全貌,周圍村民住房已緊貼墩台,2004年立的文物保護標誌偏置在西南角。據居住在該墩北部的施徐村民施恆寶說,1997年以來,村內新建住房逐漸逼近遺址。近兩年,區、鄉政府基本控制了侵占該墩建房的行為。距大陳跡西數十米的二陳跡,高約3米,面積約為大陳跡的一半。該墩東半部密植楊樹,西北部建了幾棟廠房,廠房面積約占該墩的四分之一。據施徐村委會介紹,因為三陳跡、四陳跡地勢稍低,早在上世紀80年代就被當作奶牛場和耕地,近年蓋上了廠房民居,遺址已不復存在。調查,市區李樓鄉的老墩遺址、下王村遺址、郝家窪冶煉遺址,長青鄉的梅孤堆遺址,淮光鄉的丁廟遺址等,年代都與釣魚台遺址相近,目前同樣面臨保護問題。市文物管理處負責人說,釣魚台遺址因早期建房等歷史遺留問題,保護工作有一定的困難;作為市保單位,管理處派人定期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與區鄉政府聯繫處理。因為古遺址與古墓葬不同,沒有盜墓賊覬覦的文物,涉及盜挖破壞的情況較少,主要問題就是侵占遺址施工、建房,對於此類毀壞文物行為,需要遺址所在地政府配合文物部門依法管理。記者從市文化局了解到,由中國社科院領銜實施的中國古代文明探源工程重大科研項目之一、禹墟遺址的考古發掘工程即將啟動,作為與禹墟同時代的釣魚台等遺址,是作比對研究的重要參照資料。釣魚台遺址的部分滅失對於考證新石器時代至商周時期蚌埠地區古代人類活動、對研究淮河流域人文歷史,失去了基礎性的考古材料。上述遺址的保護工作亟待政府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