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

(九)負責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在市節能工作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市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其他事項(一)關於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責分工。 (二)關於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

職責調整

(一)增加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職責。
(二)增加市文化中心的安全保衛、消防、物業管理等後勤保障職責。
(三)加強接待工作職責。

主要職責

(一)擬訂市級機關行政事務管理工作的具體政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市級機關後勤體制改革的政策和辦法,推動市直機關後勤體制改革。
(二)協調解決機關後勤工作的有關共性問題,對市級機關及縣(市、區)機關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三)負責市級機關房地產產權的統一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市級機關房地產管理的規章制度;負責市級機關辦公用房、住宅等建設的財政預算資金的管理和基建工作;負責市級機關房產的修繕管理。
(四)負責市級機關有關國有資產的統一管理。
(五)負責制定市級機關車輛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保障市領導公務用車,市級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工作用車以及接待用車。
(六)負責市委、市政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重要內賓接待工作,負責市級領導外出考察的後勤服務工作。
(七)負責市機關辦公大院和市文化中心的安全保衛、消防、物業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
(八)負責市級領導的生活服務工作。
(九)負責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在市節能工作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市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設5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工作,協調局機關各處室和局屬單位工作關係;負責草擬局機關規章制度、有關檔案;負責來信來訪、計畫生育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動管理和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局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機關、縣(市、區)機關的後勤事務工作交流和業務指導;負責社區共建、軍民共建、結對扶貧、“雙千文明”結對的聯繫協調工作;負責下屬單位的經營情況的監督考核工作。
負責市級機關基建項目投資資金管理工作;負責市級機關有關國有資產的價值登記管理工作;負責本局經費的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督查工作;負責本局的財務、會計、收支審核工作;負責局下屬部門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直屬單位經營情況考核工作。
(二)接待處。負責做好黨和國家領導、中央各部委領導來金的接待工作;負責做好兄弟省、市黨政代表團來金考察的後勤接待工作;負責做好省委、省政府、人大、政協副省級以上領導及重要來賓的接待工作;負責做好金華籍和曾在金華工作過的正廳以上老領導的接待工作;負責做好市委、市政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做好市級領導外出考察的後勤服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性會議的服務工作;負責做好同行之間工作交流的接待工作;負責做好領導交辦的各種臨時性接待任務。
(三)行政後勤處(掛公共機構節能管理處牌子)。負責市機關辦公大院、市文化中心及宿舍區環境衛生、美化綠化、水電泥木維修的協調、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市級領導的生活服務工作;負責領導幹部公寓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市機關幹部用膳服務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財產的購置、調撥、維護、報廢登記管理工作。
負責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在市節能工作部門的指導下,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市級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本級公共機構節能規劃、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能耗統計、監測和評價考核工作;指導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系統市級主管部門開展系統內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會同市級有關部門開展公共機構節能宣傳、教育和培訓,普及節能科學知識;承擔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參與市級機關和局屬單位重大基建項目的規劃、論證工作;負責市級機關行政辦公用房、附屬設施用房的建設、投資、維修、調整和管理;負責市級機關房地產產權、產籍的綜合統一管理;負責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會同和協調有關部門制定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組織監督實施。
(四)保衛處。負責制定市機關大院、市文化中心和機關宿舍區的安全保衛、消防等規章制度、措施,並監督實施;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市級機關的治安管理和有關案件的偵破;參與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市級重大會議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上訪人員的疏導教育工作;負責開展法制教育,負責對直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的指導、監督。
(五)車輛管理處。負責擬訂市級機關車輛管理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市委、市政府以及其他市領導的工作用車;保障市領導公務用車,市級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工作用車以及接待用車;負責搶險、救災以及其它應急所需的工作用車;負責車輛的保養、維修和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直屬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行政編制1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接待辦專職副主任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
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出)紀檢監察機構的人員編制1名,其中紀檢組長1名。

其他事項

(一)關於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的職責分工。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市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制定具體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接受市財政局的指導和監督檢查。
(二)關於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市級公共機構節能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市教育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地震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衛生局、市體育局等部門開展本系統公共機構節能管理工作。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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