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事跡
從檢29年來(截至2011年),金淑萍繼承和發揚“老西藏精神”,自覺維護
民族團結,在拉薩發生的多次騷亂事件中,始終奮不顧身,衝鋒在前,與分裂活動堅決鬥爭;她紮根高原,埋頭基層,恪盡職守,公正執法,親自和參與辦理2000多起案件,沒有一件錯案;她熱愛民眾,經常帶隊深入居民社區、農牧區和學校,開展法制宣傳,接受法律諮詢,受理民眾舉報,調處化解矛盾糾紛,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她堅持原則,清正廉潔,從未利用手中的權力以案謀私、以案謀利,樹立了人民檢察官清廉奉獻的良好形象。
個人榮譽
2012年2月1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決定,追授
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城關區檢察院原副檢察長金淑萍、雲南省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檢察院檢察員楊進昌為全國“模範檢察官”,並號召全國檢察機關和全體檢察人員向他們學習。
2012年12月4日,“法治的力量2012—年度法治人物頒獎盛典”在北京舉行。已故全國模範檢察官、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城關區檢察院原副檢察長金淑萍榮獲“年度特別貢獻獎”。
社會評價
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李如林:金淑萍以熱愛祖國,忠於黨、忠於檢察
事業的高貴品質,以心繫民眾,一心為民的公僕情懷,以恪盡職守、公正執法的敬業精神和價值追求,為我們樹立了榜樣。全國檢察系統要向金淑萍學習,以良好的精神狀態、優異的工作成績,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全力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為人民民眾提供堅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012年度法治人物頒獎詞
2012年12月4日,金淑萍榮獲2012年度法治人物“年度特別貢獻獎”。2012年度法治人
物“年度特別貢獻獎”的頒獎詞是:他們紮根鄉村,埋頭基層,他們淡泊名利,恪盡職守。鄉村法官翟樹全,案結事了,勝敗皆服。司法所長李培斌,大事不出鄉,小事不出村。檢察官金淑萍,法施於人,雖小必慎。他們在平凡的崗位上,傳遞著溫暖,守望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