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堅持“國家利益至上,消費者利益至上”的行業宗旨,認真履行《菸草專賣法》和《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賦予的職能和職責;認真執行省局有關政策決定,建立健全各項制度, 保證行業的巨觀決策與調控落到實處;負責對同級捲菸經營業務實施內部專賣監督管理;負責對所屬縣局專賣管理基礎、專賣內部監管和市場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依法進行市場管理,負責監督、檢查《菸草專賣法》和《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轄區的執行,查處各類捲菸違法違規案件,打擊違法行為,保護合法經營,維護捲菸市場秩序,提高市場控制力和占有率;加強專賣執法隊伍建設,指導規範化辦案,文明執法,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依法受理本轄區的菸草專賣行政複議案件,負責行政訴訟案件的答辯、應訴工作;負責對轄區經營戶和消費者開展法制宣傳與法律諮詢服務;做好人事、勞資管理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建設、企業文化建設、組織建設、職工隊伍建設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政策,進行捲菸經營管理活動,照章納稅,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承擔社會責任;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政策,獨立行使法人財產權、經營權,實施國有資產監管,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企業內部管理,健全完善激勵約束機制,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加強職工隊伍建設,不斷提高經營和管理水平;負責組織實施省局(公司)制定的經營目標和計畫,完成經營任務;負責確定市場經營目標、客戶服務目標、轄區捲菸購銷調存業務等有關經濟和市場信息的統計、分析與傳遞,及時了解和把握捲菸消費發展現狀與變化趨勢,引導消費方向,調整消費結構,提升市場經營水平;加強工商互動,為工業企業提供產品服務渠道,共同開拓市場,培育優勢品牌;負責制定市場行銷和客戶關係管理策略並組織實施,加強批零互動,為捲菸零售戶提供捲菸經營服務,挖掘客戶潛力,提升客戶價值;負責全市菸草系統的資產管理和財務核算管理,編制實施全市系統年度財務預算和固定資產投資計畫;開展職工培訓與教育,提高業務技能、服務質量與管理水平;強化安全教育與日常管理工作,建章立制,完善措施,落實安全責任制;負責承辦省局(公司)和當地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安全保衛科、信息中心、整頓辦)
負責市局(公司)黨組和行政重要工作、重大活動、重大事項的組織安排;負責市局(公司)黨組會、局務會、辦公會的通知、記錄、紀要整理和組織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議的會務工作;制定全市菸草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編制固定資產投資計畫;起草以市局(公司)名義出台的綜合性材料;對年度工作目標進行匯總、整理和分解,負責督辦領導交辦的工作,協調部門間的工作,保證工作落實到位;牽頭負責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建設;負責公文檔案管理和文印工作;負責政務信息和市人大和政協會議提案、建議、民眾來信來訪的答覆;負責公務接待、對外宣傳;負責機關後勤服務、物業管理、車輛管理、值班工作;承擔市局(公司)保密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負責貫徹國家及行業內安全生產和保衛工作方針、政策以及有關規定,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具體的落實措施;負責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幹部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和企業安全目標管理,落實目標管理責任制;對企業的安全經營、防火、防盜、交通、保衛工作進行全面的檢查,督促落實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隱患;負責本單位及所屬單位危險源的普查、評價和分類管理,組織制定安全、治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抗災搶險及賑災自救;負責本單位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企業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重大事故報告。
維護、管理公司信息系統,保證其正常運行;收集各部門信息系統軟、硬體的需求情況,編制購置、更新方案;維護、管理網路硬體;負責網路信息系統的安全建設和管理;建立信息共享的平台,蒐集各用戶的信息需求;通過蒐集用戶的使用信息,向省公司提出改進和開發相關軟體的建議,推動新技術的套用;參照國家局、省局信息中心和相關部門的技術標準,制定信息化工作管理辦法;組織員工進行計算機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的培訓。
(二)政工科
負責管理本系統人事、勞資、社會保險工作及機構、人事、勞動用工、工資分配、社會保險的改革工作;承辦本系統內部機構的設立、分立、合併、撤銷工作;負責市局(公司)黨組管理幹部、市局(公司)機關幹部職工及聘用人員的管理;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制定並實施高校畢業生和退伍士兵的接收、安置計畫;組織指導、監督檢查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以及人力資源配置、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勞動工資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工效掛鈎、勞動獎懲、工資總額管理和社會統籌工作;負責職工教育培訓和普法宣傳;負責宣傳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中心組學習、黨組民主生活會以及職工代表大會;做好職工思想政治工作,活躍職工業餘文化生活,組織開展各類勞動競賽和崗位成才活動,辦好職工福利,維護職工的正當權益,幫助職工解決思想、工作、生活上的實際困難;協助企業有關職能部門貫徹執行安全經營方針和勞動保護政策法規,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負責對有關職工利益和思想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組織選舉職工代表,召開職代會,並代表職工向職代會提出審議案,協調組織相關部門落實職代會通過的決議;審定工會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職業道德建設和企業文化建設;組織開展社會幫扶、救濟工作;做好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指導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依照各自章程獨立自主開展工作;負責本系統離退休人員、內退人員的管理和服務。
(三)紀檢監察科
主管全市系統黨風廉政建設、黨風黨紀和廉政勤政教育,依法實施行政監察,受理並調查處理對違紀違規行為的檢舉、控告等工作的職能部門。其具體職責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規黨紀;負責制訂全市系統監察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開展黨風黨紀和廉政勤政教育,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工作體系;監督檢查行政監察對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以及行業和省局(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情況;履行同級監督職責,依法對市局(公司)和縣局班子及其成員、行政監察對象和有關行政職能部門進行監督監察;受理全市系統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調查處理各級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違紀違規案件及其他重大問題,提出處理建議;受理黨員黨紀處分、行政監察對象政紀處分的申訴工作;負責實施對重大決策、重要幹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配合有關部門實施黨員幹部教育、評議,參加對領導班子及幹部的考核和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負責完善監督機制,落實監督和再監督各項措施;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和省局(公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法規科
全市政策法規制訂、專賣執法監督、行政複議、法律諮詢、法制宣傳教育的職能部門。其具體職責為:貫徹國家和行業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經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研究制訂全市系統政策法規草案,組織實施企業組織結構調整;負責制訂全市系統法規工作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制訂市局(公司)機關法規工作的規章制度、規範性檔案,並檢查貫徹情況;負責審查市局(公司)擬簽訂的重大經濟契約和制訂的重要規範性檔案;研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承擔全市系統法律諮詢和企業法律顧問指導工作;負責市局(公司)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全市系統菸草專賣執法監督和行政執法證件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承辦市局(公司)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財務科(資金結算中心)
認真貫徹落實《會計法》和其它財經法規的規定,制訂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財務計畫方案,預測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參與制定任務的分解落實;負責企業財務預決算,按時編制和上報預算方案和各類財務報表,督促檢查各部門和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合理安排並監督檢查資金的使用;負責企業國有資產日常管理,定期組織對資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監督、檢查各項資產的增減變化及其結存情況,調度、監督國有資產轉移、處置;監督審核各項費用的開支使用情況,減少不必要的費用開支,堵塞資金管理漏洞,杜絕鋪張浪費行為;及時清算和清理各項債權、債務,依法計繳各項稅金,及時足額向省局(公司)上繳投資收益和管理費用;按規定向財政部門繳納專賣罰沒款,並協調落實罰沒款及時按比例返還;對企業財務狀況科學分析,編制財務狀況說明書,正確及時地掌握和反映企業資產、負債、費用等經濟活動情況,核算經營成果,監督企業經濟業務,參與企業經濟決策,挖掘內部潛力,達到加強經濟核算,提高經濟效益的目的;負責對本系統基建會計的核算及財務管理工作;做好會計電算化以及財務信息系統管理工作;妥善保管尚未移交的會計檔案,對會計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按照《菸草專賣法》、《會計法》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執行金融機構及本單位資金結算方面的有關管理制度和規定;劃撥捲菸貨款,定期核對賬目,確認銷售貨款到賬;銜接、辦理與銀行間的資金結算、業務信貸、賬務核對,開發和運用新的電子結算方式;建立健全各項結算的有關制度;審核、整理資金結算憑證,保證各類結算資金的準確和安全;重點分析行銷環節的財務狀況,反映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意見;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實物盤點。
積極組織部門人員理論學習和業務知識培訓;檢查指導所屬單位的工作;完成市局(公司)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督察考評中心
依照菸草專賣法律法規和企業內部各項管理規定,制定完善監督、檢查及績效考評辦法及實施細則,全面了解分析經濟運行情況;監督、檢查各單位、部門工作目標和工作標準的落實執行情況,提出評估意見;在績效考評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組織開展對各單位(部門)、科級幹部的績效考評工作,監督、指導市局(公司)各部門、縣局(行銷部)的績效考評工作,並及時發布督察考評通報;受理各種投訴、舉報、意見及建議,並進行分類整理,組織相關部門查證處理,及時反饋落實結果。
(七)專賣監督管理科(內部專賣管理監督科、稽查支隊)
負責宣傳、落實《菸草專賣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負責對管轄的零售戶進行教育、服務和管理;受理民眾對菸草違法違規行為的舉報和消費者對菸草製品質量的投訴;建立情報信息網路,負責對轄區內市場及道路專賣檢查和有影響的大要案件的經營、查處工作;製作案件處理文書,收集、整理、裝訂案卷材料;負責保管和處理查獲的菸草專賣品;協調與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工作關係,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創造良好的外部執法環境,預防和解決專賣管理中的各種突發事件;依法監督檢查企業內部經營管理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對內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提出處理意見;組織、實施菸草專賣管理證件的發放、檢查和管理;加強隊伍建設,嚴格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按時向省局上報專賣管理工作的各類統計報表。
(八)行銷管理中心(倉儲配送中心)
認真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組織市場調研,預測客戶需求,擬訂年度捲菸購銷計畫;擬定年度經營方針和目標,組織簽訂和管理捲菸購銷協定、契約,分配和調撥貨源;執行捲菸價格政策,負責銷售訂單的採集、匯總、傳遞和分析;分析、研究市場,協同工業企業制定品牌培育規劃,實施品牌培育戰略;研究制定市場行銷及客戶關係管理策略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市場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安排相關報表的統計、編制和傳遞;負責指導、參與各行銷區域的行銷工作,並對其日常業務進行督促和服務。
驗收入庫捲菸,管理和養護庫存捲菸;接收捲菸訂單信息,生成配送單據,組織配貨;制定送貨計畫,編排送貨線路,組織送貨;結算、收回非電子結算客戶的捲菸貨款;負責本部門人員、車輛、貨物、貨款等安全工作;協助客戶經理解決與配送業務關聯的客戶問題;銜接和協調與相關部門的工作關係。
(九)綜合經營部
負責市公司零售網點商品購銷存業務管理工作,積極組織實施商品宣傳促銷,合理制定商品購銷策略,科學投放商品,加強對零售網點的銷售管理和指導;負責管理零售網點員工,組織實施零售網點員工的學習教育和業務培訓,督促其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負責零售網點購銷存報表的填制工作;負責零售網點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金川區專賣管理所
在市局的領導下,在專賣監督管理科(內部專賣管理監督科、稽查支隊)的具體指導下開展工作。
宣傳並嚴格執行國家菸草專賣制度、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市局有關專賣管理的規定;監督、檢查菸草專賣法律、法規、規章在所轄區域的執行情況;查處舉報的菸草違法案件;建立健全持證零售戶和無證經營戶檔案,執行“戶籍化”管理有關規定,保護合法經營、打擊違法經營,提高捲菸市場淨化率;蒐集稽查信息,建立和發展情報網路;在專賣監督管理科(內部專賣管理監督科、稽查支隊)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聯動檢查和路堵路查;督促、檢查捲菸經營戶辦理、變更、換髮、年檢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服務於捲菸零售商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