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

(二)將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能劃入區民政局。 (八)負責擬訂和實施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城市“三無”和農村“五保老人”的供養和管理工作;負責社會養老機構的管理。 (十二)擬訂和實施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簡介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黔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86號)和《中共重慶市黔江區委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於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江委發〔2009〕41號)精神,設立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家、重慶市和黔江區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職能劃入區民政局。
(三)加強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社區建設職能。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民政工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定全區民政事業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全區性社團、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的責任。指導、監督全區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管理和年度檢查工作。
(三)負責貫徹落實有關優撫政策;擬訂全區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政策和工作計畫;承辦烈士的報批審核和褒揚工作;審核報批區級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工作;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承擔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承擔全區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工作。負責核查、上報災情,分配管理區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社會捐贈工作;協同區政府應急辦組織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五)負責擬訂和實施全區社會救助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負責全區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
(六)貫徹實施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區村(居)民委員會建設和城鄉社區建設工作,承擔全區基層政權建設相關工作。
(七)承擔全區行政區劃規劃工作;負責鄉鎮街道和村(居)委、組行政區劃調整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區劃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工作。
(八)負責擬訂和實施全區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城市“三無”和農村“五保老人”的供養和管理工作;負責社會養老機構的管理。
(九)負責組織擬訂和實施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的政策;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組織實施福利彩票銷售管理辦法,管理本級福利資金。
(十)負責全區婚姻登記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工作,指導婚姻、殯葬和兒童收養服務機構管理;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十一)貫徹執行有關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區老齡工作發展規劃、計畫。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擬訂和實施全區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志願者隊伍建設。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黔江區民政局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外事接待和督查督辦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應急值班、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黨務群團、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宣傳、信息、教育培訓、綜合治理、精神文明、愛國衛生、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擬訂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社會工作發展計畫、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年度工作計畫;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承辦相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負責社會工作者執業水平評價及登記管理工作。
(二)救災救濟科
負責擬訂和實施自然災害生活救助工作政策、措施;組織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作;負責承辦救災資金分配方案擬訂、報批和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區級生活類救災物資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協調緊急轉移安置災民、農村災民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災民生活救助和生活困難人員臨時救濟工作;指導城鄉社區防災減災工作;協同區政府應急辦組織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三)社會救助科
負責擬訂和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等社會救助規劃、政策;負責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投入資金分配和監管工作;參與擬訂全區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關辦法;承擔全區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等社會救助信息管理工作。
(四)社會事務科
負責擬訂和貫徹婚姻、兒童收養和殯葬管理政策;擬訂和實施殯葬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擬訂和實施城市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政策;指導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華僑婚姻管理;承擔婚姻登記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工作。
(五)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科
負責擬訂和實施社會福利事業、慈善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擬訂和實施社會福利機構、福利彩票銷售有關管理辦法;負責城鎮“三無老人”、農村“五保老人”、孤兒和殘疾人的供養工作;管理本級彩票公益金;監督指導福利企業資格認定和年檢工作;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贈)工作。
(六)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
負責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城鄉社區建設工作;擬訂和實施全區城鄉基層民眾自治建設和社區建設政策;指導全區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居)民自治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
(七)優撫安置科(掛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負責擬訂貫徹優待撫恤補助的具體辦法、措施;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退役士兵、復員幹部、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職)職工的接收安置政策;承辦烈士的報批審核和褒揚工作;審核報批區級以上重點烈士紀念建築物保護單位;組織、指導擁軍優屬工作;指導軍供站正規化建設和完成軍供保障任務;承擔區雙擁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八)老齡科(掛區老年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貫徹執行有關老齡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和組織實施全區老齡工作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負責聯繫、協調區老年大學教學日常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九)區劃地名科
監督實施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和行政區域界線管理地方性法規、規章;審核和申報區內行政區劃調整、城區地名命名等工作;組織承辦有關界線的聯合檢查;負責區級、鄉鎮、街道界線管理工作的指導及邊界糾紛的調處工作。
(十)民間組織管理科
負責對社團、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進行登記管理和執法監察;承擔全區民間組織信息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區級社團、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一)財務審計科
負責擬訂和監督實施民政基本建設和事業費管理辦法、民政財務規章制度;負責本系統民政事業經費、機關行政經費的預決算和日常管理;管理本系統國有資產和基建工作;負責本系統內部審計和民政統計工作。
監察室與辦公室合署辦公。主要負責紀律監督、行政監察、廉潔從政等工作;承辦區監察局交辦的工作任務。

四、人員編制

重慶市黔江區民政局行政編制3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科級領導職數13名。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