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黔江區交通委員會

(二)負責交通運輸經濟運行監測,研究交通運輸業發展趨勢和重大問題;負責全區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和結構調整工作。 (三)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管理,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 (八)承擔全區交通運政、港航、路政執法管理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責任;組織和監督通車公路運政、港航、路政的行政執法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黔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86號)和《中共重慶市黔江區委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關於重慶市黔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黔江委發〔2009〕41號)精神,設立重慶市黔江區交通委員會,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家、重慶市和黔江區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三)將郵政通信的行業管理職責劃入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四)加強統籌區域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優先發展公共運輸,大力發展農村交通,加快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
(五)加強全區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完善綜合運輸運行機制,最佳化布局,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交通運輸法律、法規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和監督實施全區綜合交通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年度計畫,構建綜合交通運輸網路。
(二)負責交通運輸經濟運行監測,研究交通運輸業發展趨勢和重大問題;負責全區交通行業體制改革和結構調整工作。
(三)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管理,構建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綜合平衡交通運力,搞好各種運輸方式的銜接協調;承擔交通國防動員和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四)負責全區水運行業管理及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船舶、渡口、港口及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布局的行業管理;負責船舶運輸管理和水路運輸市場管理工作。
(五)負責推動全區交通行業科技進步。負責交通行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和套用;指導交通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職業技能及培訓工作;組織和管理交通運輸行業信息化建設。
(六)承擔全區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組織制定和監督實施交通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負責道路運輸市場監督檢查及城鄉客運、搬運裝卸行業管理;指導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的規劃、管理工作。
(七)承擔全區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交通工程建設質量和技術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高速公路、地方民航、鐵路、地方公路、港口、碼頭、航道、樞紐站場等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監督交通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負責公路、航道養護和設施維護。
(八)承擔全區交通運政、港航、路政執法管理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責任;組織和監督通車公路運政、港航、路政的行政執法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九)指導全區公路、水路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協調全區交通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和高峰客運工作。
(十)承擔全區交通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責任。組織開展對外交流、合作、宣傳、利用外資等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十一)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黔江區交通委員會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運轉;負責重要會議的籌備和重要報告、綜合性檔案的起草;負責文秘、機要、保密、信訪、宣傳、檔案、政務信息、辦公網路、目標管理、督辦議案提案、機關後勤服務、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青婦、統戰、精神文明、計畫生育、幫鄉扶貧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負責交通法制建設和法規宣傳、教育工作,監督、指導交通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負責交通行政複議及應訴工作;管理、指導交通行業的執法監督和執法隊伍建設;負責交通行業體制改革政策研究工作;負責運政、航政、港政管理和治理公路、水運“三亂”工作。
(三)規劃計畫科
擬定全區交通行業產業政策;負責編制全區交通運輸發展規劃;分析制定和綜合平衡交通行業中長期計畫、年度建設計畫和投資計畫;負責交通項目建設的前期工作及審查立項、工程後評估工作;負責港口和港航設施建設使用岸線的布局規劃及審批;負責招商引資和開展區際間的經濟技術合作和交流工作;組織實施重大科技項目、科技合作和交流,組織科技成果鑑定和推廣工作;負責交通行業統計、預測、信息引導。
(四)建設管理科
負責貫徹執行全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有關政策、法規、技術標準;歸口管理全區公路、橋樑、車站、民航、鐵路、碼頭、等交通基礎設施工程建設項目;負責培育和管理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和建築企業資質審查報批;管理和指導交通建設項目的招標、投標、定額和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公路以獎代補、以工代賑、農田基建、公路站卡、收費公路立項及站點設定的審查報批;負責設備標準、計量、節能、質量管理工作。
(五)公路養護科
負責編制和實施全區公路管理養護規劃、計畫;負責指導和協調全區公路路政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實施、督促檢查、指導全區公路及設施的養護維修、綠化美化和防洪搶險、水毀恢復工作;負責公路交叉路口設定審批、管理收費公路(橋樑、隧道)車輛通行費的審報和公路站卡、收費路(橋、隧)管理;負責公路養護企業及從業人員養護資格管理、養護工程招投標工作;負責制定和實施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
(六)綜合運輸管理科
負責全區運輸行業管理,綜合平衡全區交通運力;組織協調全區公共客運、公路、水路、鐵路、民航等運輸方式的銜接工作;組織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調控和春運工作;負責車船維修市場、車船租賃市場、綜合運輸市場、運輸技術市場、運輸服務市場、搬運裝卸市場的行業管理和水陸運輸企業資質審查的報批;負責營運線路(航線)、客運站點、營業性停(洗)車場站、渡口設定的行業管理;負責機動車駕駛員、技術船員的培訓、考核、發證管理;負責交通戰備工作。
(七)安全管理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交通行業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機制建設;組織協調重(特)大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全區重(特)大交通事故;負責指導和協調交通行業水、陸安全和救助打撈工作;指導和監督車站、港口、碼頭、客貨運輸以及維修養護、車輛檢測、船舶修造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八)財務審計科
負責指導、檢查全區交通行業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負責編制交通行業預決算、全區公路養護資金、交通建設資金、專項資金的撥付管理;負責管理全區交通信貸、稅收、利用外資等有關財務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的管理監督與交通規費徵收管理;指導、檢查交通系統審計工作,組織實施交通系統離任責任審計、資產經營責任制審計、交通專項資金審計、交通建設項目內部審計工作。
(九)人事科
負責指導和組織實施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福利、保險、優撫、機構編制、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所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職稱管理工作;負責交通行業智力引進輸出、職業技能、技術教育和成人繼續教育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
監察室
負責交通系統紀律監督、行政監察、廉潔從政等工作;承辦區監察局交辦工作任務。

人員編制

重慶市黔江區交通委員會行政編制32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科級領導職數12名。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人員事業編制3名。

其他事項

(一)根據區政府授權和委託,將全區航空、鐵路、高速公路、與區外連線的骨幹公路、城市組團間快速通道、管道運輸和通信網路等規劃、建設和監督管理職責委託大通道建設管理委員會承擔。
(二)加強與大通道建設管理委員會的協調溝通,進一步最佳化組織結構,完善綜合運輸運行機制,共同推進大通道戰略實施。
(三)實施大通道戰略分工。由大通道建設委員會牽頭,會同區交通委員會、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建立協調配合機制。大通道建設管理委員會主要負責大通道(包括全區航空、鐵路、高速公路、與區外連線的骨幹公路、城市組團間快速通道、管道運輸和通信網路等)建設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區交通委員會主要負責加強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職責,加快推進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配合協調有關大通道建設管理事項。
(四)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職責分工。由區交通委員會牽頭,會同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建立綜合運輸體系協調配合機制。區交通委員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承擔涉及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有關重大問題的協調工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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