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8〕24 號)和《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重慶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渝委發〔2009〕6 號),設立重慶市規劃局,為市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
重慶市規劃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城鄉規劃、測繪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城鄉規劃和測繪地方性法規、規章。
(二)承擔由市政府組織編制的重慶市城鄉總體規劃、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具體工作;組織編制主城區內分區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城市設計和國家級開發區總體規劃、重要專項規劃;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區縣(自治縣)總體規劃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對城鄉規劃有關的專業規划進行綜合協調與平衡;指導區縣(自治縣)控制性詳細規劃和鎮、鄉、村規劃的編制工作。
(三)承擔實施城鄉規劃的責任;承擔由市政府組織制定的主城區近期建設規劃的具體工作;依法核發劃撥土地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提出出讓地塊的規劃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建設工程規劃竣工核實;依法核發主城區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指導區縣(自治縣)近期建設規劃的制定和實施工作。
(四)擬訂測繪事業發展規劃;組織編制基礎測繪規劃;負責基礎測繪、行政區域界線測繪和其他重大測繪項目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地籍測繪工作,建立健全國家和地方測繪基準和測量控制系統,負責測量標誌保護。
(五)承擔組織提供測繪公共服務和應急保障的責任;指導地理信息套用服務,審核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管理地理信息成果,組織協調地理信息安全監管工作。
(六)承擔規範規劃和測繪市場秩序的責任,管理和規範規劃設計和測繪市場;負責城鄉規劃設計、測繪單位資質管理;承擔城鄉規劃和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督工作;承辦地圖審查工作;承辦註冊城市規劃師、註冊測繪師執業管理工作;承擔規劃、測繪人員業務培訓工作。
(七)組織、指導、協調城鄉規劃、測繪監督檢查工作;負責主城區、重點地區、重要項目實施規划行為的監督檢查;指導區縣(自治縣)實施規划行為的監督檢查;對區縣(自治縣)城鄉規劃和測繪管理部門的行政行為實施監督檢查。
(八)負責規劃和測繪檔案和信息工作;負責基礎測繪成果管理,審批對外提供測繪成果;負責主城區內的城鄉規劃和測繪成果檔案管理;制定城鄉規劃和測繪行業信息系統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組織編制城鄉規劃、測繪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擬訂城鄉規劃和測繪的技術規定、技術標準和地方規範;指導、協調城鄉規劃和測繪的科研、科技合作交流以及高新技術推廣套用工作。
(十)參與江河流域規劃、區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重要專業規劃的編制;參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建設計畫的制定。
(十一)承擔市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介紹
張遠林同志:主持局黨組工作。分管組織、人事、外事、機構編制工作和建設項目規劃管理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處;聯繫市規劃信息服務中心、九龍坡區分局。
扈萬泰同志:主持局行政工作。分管市規委會辦公室工作和規劃、計畫、財務、審計工作。分管計畫財務處。聯繫市規劃研究中心、渝北區分局、北部新區規劃辦。
汪子發同志:分管機關綜合管理、政務督察、黨務、政工、老乾、群團、工會、機關黨委、規劃監察執法、檔案、後勤工作。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委、離退休人員工作處、市規劃監察執法大隊。聯繫局機關後勤服務中心、市規劃和測繪檔案館、渝中區分局。
邱建林同志:分管政策法規、區縣規劃管理、鄉村規劃管理和規劃督察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區縣規劃管理處、鄉村規劃管理處和城鄉規劃督察員辦公室。聯繫市規劃展覽館、南岸區分局。
王 岳同志:分管規劃編制、市規委會辦公室秘書處、城市設計、歷史文化名城和科技工作,協助分管計畫、財務、審計工作。分管總工程師辦公室、規劃編制管理處,協助分管計畫財務處。聯繫市規劃設計研究院、市城市規劃交通研究所、沙坪壩區分局、北碚區分局。
彭曉麟同志:分管紀律檢查工作和行政監察工作。分管紀檢組、監察室。聯繫國家測繪局重慶測繪院、大渡口區分局。
張 遠同志:分管宣傳、測繪管理、交通和市政工程規劃管理、信息化建設工作。分管宣傳處、市政規劃管理處、測繪管理處。聯繫市勘測院、市地理信息中心、市測繪學會、協會、江北區分局、經開區分局。
張 睿同志:分管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建設工程設計方案規劃管理工作。分管用地規劃管理處、建築規劃管理處。聯繫市規劃學會、協會、巴南區分局、高新區分局。
甘 紅同志:協助邱建林副局長工作。
桑東升同志:協助局長工作。
AB角:張遠林、扈萬泰;汪子發、彭曉麟;邱建林、王岳;張遠、張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