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中區旅遊局

根據國家、市、區政府關於旅遊發展的戰略目標和方針,制定本區旅遊業發展的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實施。

主要職責

(一)根據國家、市、區政府關於旅遊發展的戰略目標和方針,制定本區旅遊業發展的總體規劃、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實施。
(二)對全區旅遊業實行行業管理。依據法規規章及管理許可權,負責對轄區內國內旅行社及門市部、旅遊定點飯店、二星級及以下星級飯店、旅遊定點單位的審批及管理;負責旅遊車船的初審;推行行業化標準工作,組織旅遊業服務質量的檢查、交流與評比。
(三)研究制定全區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本區旅遊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
(四)依法對全區旅遊市場進行管理,受理旅遊者的投訴,查處違反旅游規章的行為,督促檢查旅遊企業對投訴的處理工作。
(五)組織調查旅遊資源;按照全區旅遊發展規劃,對旅遊設施建設和旅遊區(點)開發利用項目的審批提出意見;負責旅遊統計和分析工作。
(六)指導旅遊項目和旅遊產品開發、旅遊紀念品生產銷售、旅遊娛樂;協調管理旅遊安全和旅遊區(點)秩序工作。
(七)制定全區旅遊行業教育培訓計畫;貫徹執行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指導、協調、組織旅遊教育、培訓機構和旅遊企業的教育培訓工作。
(八)協同有關部門負責全區旅遊行業的財務和旅遊企業的審計驗證工作,管理旅行社質量保證金。
(九)指導區旅遊協會的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旅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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