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在醫用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中,著重介紹腎上腺皮質激素、抗膽鹼藥、蛇根草製劑,抗結核藥物、合黴素及氯黴素、米帕林(阿的平),溴製劑、巴比妥類中毒時的精神障礙。
病因
(一)發病原因
1.腎上腺皮質激素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文獻報導精神障礙常發生於治療持續時間較短時,如數天之後或2個月之內,曾有報告在第1次注射後即發病者,大多數作者認為精神症狀的嚴重程度與治療總量及持續時間無關,而認為病前性格特點,既往精神病史和軀體功能狀態等個體差異是重要的因素。
2.抗膽鹼藥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抗膽鹼藥如阿托品,顛茄,東莨菪鹼,山莨菪鹼(Anisodamine),654-2等,民間治療風濕熱,支氣管哮喘,關節病等用的洋金花(或稱風茄花,曼陀羅花)也屬於這類藥物,引起中毒的原因為多服或誤服。
3.蛇根草製劑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蛇根草素為無色結晶生物鹼,有抑制交感神經的功能,臨床上用來治療高血壓和精神病,常用的利舍平(利血平),降壓靈,複方降壓靈,複方降壓片,吲達帕胺(壽比山)等這些降壓藥中都含有蛇根草類生物鹼,有人認為老年人,高血壓病,動脈硬化以及既往有過抑鬱狀態者易產生精神障礙,產生精神障礙的藥量各人不同,有人報告服用總量8mg(日量0.75mg)時,即可引起明顯的精神失常;但在治療精神病人時,總量雖達數百毫克(日量3~8mg),卻未引起中毒性的精神症狀。
4.抗結核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在各種抗結核藥中:異菸肼,環絲氨酸及乙硫異煙胺(ethionamide)都可引起中樞神經系統的毒性反應和顯著的精神異常,異菸肼為常用的抗結核藥,國內外學者有認為中樞神經系統中毒症狀的發生似與藥物劑量關係不大,也有人提出使用較大劑量或進行椎管內注射時較易發生精神症狀,一般認為有癲癇,精神病,人格明顯不穩的,有遺傳素質,慢性酒精中毒與高齡動脈硬化者,用藥後易發生嚴重的精神神經系統併發症。
5.米帕林(阿的平)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米帕林一般用來治療瘧疾,阿米巴病,絛蟲病等,此藥吸收迅速,但排出較慢,約90%積存於組織中,故在停藥後仍會產生中毒,引起精神障礙只是毒性反應的一種,藥量因人而異,據報導一般在0.6~4.0g,注射較口服發生精神障礙為多,多數在服藥期間或停藥後1,2周內發病。
6.溴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溴製劑作為鎮靜藥物,套用較廣,近年來因抗焦慮藥物的增多,溴劑的套用減少,故溴中毒也較少見,溴的抑制作用是溴離子的作用,故臨床上多用單純的溴鹽類如溴化鈉,溴在胃中吸收很快,但由腎排出很慢,久用可引起蓄積現象,溴離子和氨離子在體內經常保持平衡,心,腎疾病患者長期食用少鹽或免鹽飲食時,溴更易積聚,中毒的可能性更大,因之在長期服用較大劑量的溴化物,特別是在飲食中氯化鈉含量不足或腎功能障礙時,更易發生溴中毒,據文獻報告,溴中毒和高級神經活動功能狀態及軀體健康狀況,如動脈硬化,更年期,年老體弱等有關,國外文獻報導6例溴中毒所致精神障礙,其中3例是位醫生家庭的成員,誤服溴化鈉(NaBr)為食鹽(NaCl),食用3個月而致全家中毒,醫生在嚴重的譫妄狀態中死去,他的妻子經歷了嚴重的譫妄後完全健康地出院,他的兒子發生了嚴重的類偏執狀態,但意識清楚,在數周內恢復了健康,由此病例可看出由於個體素質的不同,年齡及機體的反應也不同,所以3人經歷了不同的臨床相,結局也不同。
一般認為當血溴含量達100~150mg%以上,即可出現早期中毒現象,在血溴含量達到200mg%以上時,精神障礙則更為顯著,據張繼志(1958)在3年內近2000名精神病人中,精神症狀均在服藥後5~9周內出現,診斷為溴中毒性精神病4例,血溴含量都在200mg%以上,其中一例高達500mg%。
7.巴比妥類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巴比妥類藥物被用於臨床為鎮靜及安眠藥物,套用已很廣泛,巴比妥有很多衍生物,其催眠作用的強弱,吸收排泄的快慢及毒性各有不同,由於誤服過量或其他原因造成服用過量而致中毒。
(二)發病機制
1.腎上腺皮質激素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發病機制尚不明確,有人觀察到此種精神病的症狀與Cushing病引起的相類似,因此,認為服用皮質激素可引起機體內過量,致使腦功能改變而發生精神障礙,也有人認為與皮質激素引起電解質障礙或代謝障礙有關,根據實驗室資料,服用ACTH或可的松的病人,有的出現5~7次/s輕度慢波腦電活動,證明激素對大腦功能有一定影響。
2.蛇根草製劑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蛇根草素常用劑型利舍平,這類藥物可使中樞神經介質去甲腎上腺素,多巴胺和5-羥色胺含量下降,利舍平使中樞神經系統單胺類神經介質儲存能力減低,是產生抑鬱狀態的生化病理基礎。
3.抗結核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抗結核藥物中異菸肼引起精神症狀,其直接原因是由於異菸肼引起B族維生素,特別是菸草酸和維生素B6缺乏所致,多數學者曾認為該過程是“競爭抑制”的結果,因為異菸肼在化學結構上與菸草酸相似,而菸草酸是構成體內輔酶Ⅰ及Ⅱ的原料,因此,異菸肼在體內與菸草酸互相競爭,當異菸肼量增加,菸草酸量減少時,異菸肼就抑制菸草酸;並代替之而成為輔酶Ⅰ及Ⅱ的構成部分,這種輔酶Ⅰ及Ⅱ並不是真正的輔酶,不能輔助細胞完成氧化還原反應,因此便產生了菸草酸缺乏症,如陪拉格拉病,神經炎,精神病等,同時,也抑制菸草酸在體內完成細胞新陳代謝所必需的輔酶而引起精神症狀,維生素B6的化學結構也與異菸肼相似,同樣也產生了競爭性抑制,異菸肼抑制了維生素B6在體內正常代謝作用,引起6缺乏症target=_blank>維生素B6缺乏症,因而引起精神症狀,另外有學者認為,與藥物的單胺氧化酶抑制作用造成兒茶酚胺代謝障礙有關。
環絲氨酸臨床常用於對抗結核藥有耐藥性的結核病人,有人認為由於環絲氨酸藥物能強烈分解出結核菌素所致,因用一定量藥後,病人皮膚結核反應呈極強陽性,有人認為是過敏反應,也有人認為是藥物毒性所致,有人報告用環絲氨酸每天1g,有毒性反應占44%,若每天用0.5g為15%,毒性反應出現大都在用藥後10~12天,也有報告在34天以內者,引起毒性的機制尚不肯定。
治療
(一)治療
1.腎上腺皮質激素中毒所致精神障礙
(1)逐漸減藥或停藥或改換他種激素,如因軀體疾病不能停用激素,可繼續小量使用,或同時配合抗精神病藥物治療。
(2)對精神症狀可根據不同情況給地西泮(安定)2.5~5mg,奮乃靜2~4mg,氯丙嗪25~50mg,3次/d。
2.抗膽鹼藥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1)本類藥物應防濫用,治療用藥時劑量不宜過大,對野生藥物應加強管理,普及藥物知識,防止誤食。
(2)急性中毒可按內科急救原則處理,可給予洗胃,輸液,服用維生素等。
(3)在深度昏迷時,可用拮抗藥毒扁豆鹼:2mg加入25%葡萄糖溶液中緩慢靜脈注射,15min後可再重複使用,因為藥在體內分解甚快,待症狀消失後,仍應每小時靜脈注射1mg或口服2mg,連用3h,或給以毛果芸香鹼或新斯的明皮下注射,但這些藥物不易透過血腦屏障,對中樞神經作用不明顯。
(4)對精神症狀可給以抗焦慮藥物如地西泮(安定),氯氮卓(利眠寧)以及巴比妥類藥,不宜用抗精神病藥物。
3.蛇根草製劑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一般停藥2周左右症狀即可消失,故無須特殊治療,如出現抑鬱狀態時,應注意病人的安全,以免發生自殺等意外行為。
4.抗結核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1)異煙肼中毒:
①停服異煙肼,改用其他抗結核藥。
②給大量B族維生素:煙酸(菸草酸)或菸醯胺100~200mg,3次/d,口服,或肌內,靜脈注射,維生素B610~20mg,3次/d,口服,或50~100mg,1次/d,肌注或靜注,以及維生素C等。
③精神藥物治療,可給以抗焦慮藥,必要時可給以氯丙嗪等。
(2)環絲氨酸中毒:一般無須特殊治療,停藥後能自行恢復。
5.合黴素及氯黴素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停藥後一般病人精神症狀即消失,必要時可輸液以加速藥物的排泄,對精神症狀必要時可給鎮靜藥或抗精神病藥物。
6.米帕林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
(1)在病情較急或中毒初期,主要補充液體及大量維生素B1及煙酸(菸草酸)等,也可給烏洛托品以解毒並保護肝臟。
(2)控制精神症狀:對於較興奮的病人,可用氯丙嗪25~50mg;奮乃靜5~10mg或地西泮(安定)10mg,肌內注射,1~2次/d,也可給口服藥,一般症狀在數周內逐漸消失,對急性期過後精神症狀仍未消失的,可給予胰島素低血糖治療或用氯丙嗪繼續治療。
7.溴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首先應立即停止服藥,採用一般解毒處理如輸液,增加入量,給以氯化物如氯化鈉,以加速溴離子的排泄,用量可逐漸增加,由每天3g漸增到9g,如突然用量過大,可使血溴含量突然升高,腎臟不能立即排出,可使精神狀態暫時加劇,在限制鈉輸入的病人中,可用氯化銨代替,給以維生素B130mg/d,B630~60mg/d,有人認為,溴中毒時對輔酶Ⅰ和Ⅱ有抑制或破壞作用,而煙酸(菸草酸)又是形成輔酶所必需者,故可給煙酸(菸草酸)300~600mg/d。
對精神症狀,可給以氯丙嗪每天100~200mg,或奮乃靜每天4~8mg,如症狀持續不愈,可用胰島素低血糖治療,當胰島素治療時出汗增多,有利於溴的排出。
8.巴比妥類藥物中毒所致的精神障礙:應加強藥物管理,慢性中毒多在停藥後精神症狀即消失,急性中毒除洗胃外,可給以貝美格(美解眠)50mg於5%葡萄糖溶液內靜脈滴入,也可靜脈注射,每隔3~5min注射50mg至病情改善,或注射戊四氮,咖啡因,印防己毒素等,並可輸液加速藥物排泄。
(二)預後
一般情況下停止或減量中毒藥物後,精神症狀隨之緩解,但中毒症狀較重,伴有昏迷者,預後較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