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雨春

基本信息

簡介

鄭雨春(1830~1881年)字永慶,號雁峰,閩縣黃山鄉(今福州郊區城門鎮黃山村)人,清道光十年(1830年)生。

生平

光緒二年(1876年)成進士,知江西袁州宜春縣,鐫“清慎勤”圖章為座右銘。有個刁民,認路屍為眷屬,藉屍誣詐,受害者數十家。雨春微服察訪,知是誣告,則予平反,並嚴辦誣告之罪,老百姓稱他為“神君”。有謝蔡氏,兒子逃債而去,債主來討,卻被打死,反誣說強姦。前官審理不清,民怨鼎沸,雨春重審,批其牘曰:“人眾非調奸之地,白日豈行奸之時?”深入複查,終得平反。又府丞沈某人,誤死人命,買通雨春的幕友,請“曲為文致”。雨春不為所動,說:“法者天下所共,某但守法耳。”驗屍的時候,沈某親自冠服蒞場,以壓力要雨春以病死呈報。雨春不肯就範,聲色俱厲反駁說:“官可去,民不可枉”。之後,沈某人反誣雨春改膡屍格,抗訴於巡撫,又訴於兩江總督。雨春不屈不撓,據實執法,終獲勝訴。上司稱讚他說:“賢吏也,口碑載道。”雨春在宜春居官17個月,決舊案100多起,又捐奉修縣署,興保甲、抑豪強、恤寒酸,於是境內大治,循聲彌著。雨春臉上有白麻點,百姓稱他為“麻青天”。民謠曰:“麻青天,麻青天,民安歲稔樂如仙。願祝使君壽籌添”。任滿,百姓紛紛請留。去之日,阻餞塞道,感泣不已。光緒四年(1878年)雨春回鄉丁艱。光緒七年病逝,年51歲,誥授奉政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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