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和(1371~1433/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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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明朝初期的偉大航海家。本姓馬,名三保,回族,雲南昆陽州(今雲南省晉寧縣昆陽鎮)人。12歲入潁川侯傅友德府中為內侍,後轉入燕王朱棣邸中服役,因從燕王起靖難之兵有功,賜姓鄭,乃名鄭和。世稱三保太監,或三寶太監。永樂三年(1405年)至宣德八年(1433年)的28年間,他先後七次奉命率大規模船隊出使西洋。船隊由蘇、浙、閩沿海南下,歷南洋群島至非洲東岸凡30餘國和地區,航程10萬餘里。其規模之大、航次之多、航程之遠和所到地區之廣,在當時世界上是絕無僅有的。鄭和的航行加強了中國與亞非各國的友好關係和貿易往來。早期航海活動 鄭和七下西洋以前,參加過幾次小規模的航海活動,永樂元年(1403年)曾出使西洋的暹羅國(今泰國),永樂二年出使東洋的日本國。他通過涉海調查研究,取得第一手資料,並積累了航海經驗,為永樂三年開始的率領龐大船隊遠航奠定了基礎。
七下西洋 明初以蘇門答臘島以西為“西洋”。鄭和航海,前三次和後四次分為兩個歷史時期。
前期航海的船隊航程主要以古里為限,活動範圍不出東南亞和南亞,主要是為了同上述地區諸國之間建立和平友好關係,並為下一步向南亞以西遠航建立中途候風轉航的據點。這三次航行實際上是連續的。第一次航行是在永樂三年(1405年)六月,鄭和統領士卒和船員27800餘名,分乘大船62艘、小船200餘艘,自蘇州劉家港出發,經福建達占城(今越南南部)、爪哇、蘇門答臘、錫蘭山(今斯里蘭卡)等地。1407年回國。同年開始第二次航行,鄭和率舟師去爪哇、然後向北航行到暹羅等國,繼而渡孟加拉灣至印度東部,然後向南航行,穿過保克海峽到達印度西部柯枝(今柯欽)和古里。1409年回國。同年鄭和率船隊第三次遠航,曾到達占城、爪哇、蘇門答臘,經錫蘭抵達印度西部。1411年回國。
後期航海,船隊每次均駛往忽魯謨斯(今屬伊朗,在阿曼灣和波斯灣之間荷姆茲海峽以北)以遠,開闢新的航線,同一些從來不通中國的亞非國家建立了友好關係,打開中國到亞非各國的海上“絲瓷之路”,在航海史上寫下了光輝篇章。第四次至第七次的後四次航行的年代和航程分述如下。
第四次遠航於1413年開始,鄭和船隊第一次橫渡印度洋遠至波斯灣沿岸的忽魯謨斯,以及非洲東岸的麻林地(今肯亞的馬林迪)、木骨都束(今索馬里的摩加迪沙)和不剌哇(今索馬里的布拉瓦)等國,偕同19國使者於1415年返國。
1417年鄭和第五次率船隊出航,歷經印度、阿拉伯半島沿岸的祖法兒、阿丹(今亞丁)以及東非諸國,於1419年偕15國使者回國。第六次航行始於1421年,船隊橫渡印度洋,經赤道無風帶,在繼續向西南航行中遭遇颶風,損失部分船隻。船隊抵達肯亞南部,經休整後,於1422年返國。1430年明宣德皇帝命令鄭和再下西洋。1431年1月鄭和率船隊出五虎門(在福建長樂縣),船行16天抵達占城。在占城休整後再次出航,經25天到爪哇,後經滿剌加(今馬六甲)、蘇門答臘、古里,於12月25日到忽魯謨斯。1433年春船隊返航,約航行四個半月回到中國。 船隊規模 鄭和每次遠航一般由60多艘寶船組成船隊主體。其“大者長四十四丈四尺,闊一十八丈”,“體勢巍然,巨無與敵,篷、帆、錨、舵非二三百人莫能舉動”。加上中、小型船隻,共“乘巨舶百餘艘”,人數一般達27400~27800餘人。其中以第一次下西洋動用船隻最多,共有海船208艘,以第四次下西洋出洋人數最多,共有 28568人。鄭和船隊的行政官員有正使太監、副使監丞、少監、內監、舍人、戶部郎中、鴻臚寺序班等;軍事人員有都指揮、指揮、千戶、百戶、旗校、勇士、力士、軍力、余丁等;航海技術人員有火長、陰陽官、陰陽生、舵工、班碇手、水手、民艄人等;船舶修理工匠有鐵錨匠、木艌匠、搭材匠等;辦事人員有買辦、書算手等;還有翻譯和醫務人員。是15世紀世界上規模最龐大、組織最完整的遠洋船隊。
鄭和下西洋的航海實踐豐富和發展了中國古代在海圖繪製、針路測定、天文航海、氣象水文等方面的航海技術,並為後人留下了珍貴的《鄭和航海圖》。鄭和船隊在東南亞和印度洋的往返航行都準確地利用了信風。啟航時間一般在農曆10月至翌年正月,正值東北季風時節;自印度洋和南洋歸國則在4月到7月之間,正值西南季風時節。鄭和船隊往返的日期,就是當時當地信風規律的歷史記載。隨航者馬歡所著《瀛涯勝覽》、費信所著《星槎勝覽》、鞏珍所著《西洋番國志》等書,都記述了各次遠航的事跡和見聞,為後世留下了重要的中西交通史料。
參考書目
朱偰著:《鄭和》,三聯書店,北京,1956。
鄭鶴聲、鄭一鈞編:《鄭和下西洋資料彙編》上、中、下冊,齊魯書社,濟南,1980~19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