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55年7月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1955年7月至1960年2月在四川省綿陽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工作,1960年2月至2000年9月在西南政法大學任教。現任中國法學會婚姻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曾任四川省婚姻家庭研究會理事、重慶市家庭研究會理事。1995年參加第4次世界婦女大會。在西南政法大學任教40年,
主講課程
《婚姻家庭法學》、《繼承法學》和《人口法學》。
主要貢獻
出版和發表的主要專著和教材有:《中國少數民族人口政策研究》(國家社科重點項目,任項目負責人、主編)、《中國婚姻法》(主編)、《婚姻家庭疑難案析》(主編)、《羅馬法》(合編)、《中國婚姻法論》(副主編)、《婚姻家庭法教程》(法務部統編教材,副主編)、《婚姻法》(教材,與楊懷英合編)、《如何行使婚姻自由權》(與譚向北合編)。
公開發表的主要論文有:《完善中國婚姻家庭制度的法律思考》(《現代法學》1997年1、2期)、《事實婚姻不能一概否定》(《法學季刊》1992年2期)、《中國法律對婦女權利的保障》(參加第四次世界大會論文)、《中國文化與中國婦女》(同上)、《婚姻關係破裂作為準予離婚的法定理由》(載《婚姻法修改論爭》,光明日報出版社1999年版)、《夫妻財產制應當改善》(同上),在《重慶日報》、《人民司法》、《重慶人口》等報章雜誌發表論文多篇。
獲獎記錄
2000年獲重慶市社科一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