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貢獻
具有豐富的電力生產實踐經驗,對電力企業管理,特別是經營管理更是卓有成效。具有堅實的經濟理論基礎,在擔任白馬發電廠副廠長,主持日常工作期間,領導企業整頓,主持編寫、制訂了全套管理制度,在電力系統率先實行內部承包、實行內部價格核算,試行內部工資總額浮動承包等。對推動改革,調動職工積極性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任職期間連續5年發電單位成本明顯降低,平均每年節約總成本在100萬元以上,為國家做出了突出貢獻,被四川省電力工業局和水電部企業管理協會評為企業管理先進單位。1989年初調任四川江油發電廠廠一長,認真調查研究,發動和依靠民眾,改變了原稱為四川電力系統老大難單位的面貌,使當時西南地區最大的火力發電廠成為能源部安全文明生產達標先進企業,個人被評為四川省電力局勞動模範。1995年初調任四川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狠抓了公司明晰產權,建立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和規範公司運作;狠抓基建發展,資本運營兼併收購等工作,使公司從成立時資產4億元猛增到12億元。1998年創利潤達1億元以上,為企業、為國家做出了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