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城市衛生局

鄒城市衛生局

根據《鄒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鄒發【2005】38號),設定鄒城市衛生局。市衛生局是主管全市衛生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調整

將食品、化妝品的綜合監督、組織協調和依法查處職能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市衛生局的主要職能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研究擬定我市衛生工作政策、法規技術規範和衛生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擬定與實施,管理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

(三)研究擬定全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工作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和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

(四)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對人群健康危害嚴重疾病的防治規劃;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協助當地政府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蔓延。

(五)依法管理醫療衛生機構,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監督實施醫務人員職業標準、醫療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對重大疾病及醫療衛生質量實行監測,實行醫療衛生機構從業許可制度。

(六)依法監督管理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防治和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消毒藥劑、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醫療衛生用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

(七)負責食品流通環節和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的衛生許可和衛生監管,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衛生許可,並負責查處違法行為。

(八)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

(九)管理全市職能衛生、礦山衛生工作,依法行使國家監察職權。

(十)研究擬定全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督導重大醫學研究攻關,指導醫學科技成果的晉及套用。

(十一)制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衛生人員職業道德規落,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制標準、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標準。

(十二)貫徹實施國家中醫政策和中西醫並重的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創新與發展。

(十三)組織開展全市衛生系統對外援助和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四)承擔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和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五)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徵兵及大中專招生體驗工作。

(十六)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衛生局設定4個職能科室:

(一)人事秘書科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和局黨委日常工作,擬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工作計畫;擬定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貫徹衛生機構編制標準、衛生人員工資福利標準,指導全市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和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工作;指導衛生系統全市性表彰工作;負責年度考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推薦選拔,辦理落實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組織開展衛生行業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負責機關文秘、信訪、機要、保密、信息、後勤管理、計畫生育、新聞宣傳、會議組織、政策研究和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服務工作。

(二)計畫財務科

研究擬定全市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區域衛生規劃工作,規劃協調全市衛生資源配置;擬定衛生經濟政策和衛生財務管理規章;負責全市衛生貸款項目管理工作,指導預算管理單位的財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監督國有資產管理、會計核算、基本建設;負責全市醫療衛生單位內部審計;負責全市衛生事業統計信息工作。

(三)醫政科

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擬定醫療機構發展規劃、管理法規和服務標準;組織實施醫護人員職業標準、服務規範,監督醫療機構的醫療質量與服務質量;依法監督管理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負責醫療廣告的技術出證;協調處理醫療糾紛;協助鎮(街)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組織緊急救護;負責全市性重大活動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徵兵及大中專招生體驗工作;擬定全市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督導重大醫學科技攻關,指導技術創新與科技成果的晉及套用工作;實施衛生人才培養規劃;開展政府及民間醫療衛生對外交流、合作與援助工作;負責全市繼續醫學教育工作,指導全市衛生學會的業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國家關於中醫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我市中醫事業政策、規定和全市中醫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對全市中醫醫、教、研和中西醫結合及民族醫療保健工作進行巨觀管理與業務指導。

(四)預防保健科

擬定全市重大傳染病、地方病、寄生蟲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四是;組織全市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突發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蔓延;管理全市職業衛生、礦山衛生工作,履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監督職責,行使國家監察職權;組織協調地方性衛生法規、規章、標準的起草與修訂工作;負責法制工作,承擔法制的學習、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衛生行政複議和對衛生執法的監督;監督管理全市生活引用水、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負責食品流通環節和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的衛生許可和衛生監管,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的衛生許可,並負責查處違法行為;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消毒藥劑、消毒器械、一次性使用的醫療衛生用品質量管理規範並負責認證工作;指導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調差處理,負責重大工程項目的預防性衛生監督;擬定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研究指導農村衛生體制的改革;擬定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

人員編制

市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制2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員8名。

紀檢、監察、工會、團委按這次機構改革的有緣規定執行。

地理位置

地址:平陽西路1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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