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向毅

郭向毅

郭向毅,男,漢族,1965年7月生,陝西府穀人,1982年10月參加工作,1985年8月入黨,在職研究生學歷(2000年11月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企業管理專業畢業)。曾任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2015年12月24日,被開除黨籍。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2.10——1985.10,塔城軍分區邊防六團服役;

1985.10——1991.04,博樂市貝林哈日莫墩鄉政府秘書、青年幹事(其間:1987.09—1990.07,在烏魯木齊社會職業中等專業學校法律專業學習;1987.09—1991.03,在新疆大學自學考試政治理論專業學習);

1991.04——1991.09,博樂市貝林哈日莫墩鄉鄉長助理、武裝部長;

1991.09——1993.07,博樂市貝林哈日莫墩鄉黨委副書記;

1993.07——1994.02,博樂市貝林哈日莫墩鄉黨委書記;

1994.02——1996.02,博樂市貝林哈日莫墩鄉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團主席;

1996.02——1998.04,精河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其間:1996.08—1998.12,在中央黨校函授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98.04——1999.08,精河縣委副書記;

1999.08——2005.02,精河縣委書記(其間:1998.12—2000.11,在中國社會科學院企業管理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2001.09—2002.01,在中央黨校進修班學習);

2005.02——2011.09,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長;

2011.09——2015.09,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9月15日,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紀委訊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黨委常委、統戰部部長郭向毅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5年12月10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原黨委常委、統戰部長郭向毅(副廳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開除黨籍

2015年12月24日,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對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原黨委常委、統戰部原部長郭向毅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郭向毅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從博樂市農村信用聯社貸款購買農村信用聯社股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非法獲取暴利,收受他人所送現金;嚴重違反民眾紀律,非法占用大量土地,侵害民眾利益;嚴重違反工作紀律,在拆遷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有關規定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造成國家財政資金巨大損失。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等問題涉嫌犯罪。

郭向毅身為黨的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特別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郭向毅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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