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力維

郭力維

郭力維,男,原吉林農業大學學生。因在2009年11月殺害同寢室友被判死緩。

基本信息

案情梗概

郭力維 郭力維

2009年11月14日凌晨3時,吉林農業大學學生郭力維用事先準備好的尖刀扎同寢同學趙研數刀後報警,經120急救人員診斷確認趙研已死亡,民警遂將在寢室的郭力維及同寢其他同學帶回調查,郭力維對自己持刀殺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郭力維自己供述:2009年11月14日凌晨3時30分左右,在吉林農業大學17公寓413室,我把同寢室同學趙研用刀殺了。刀長約20厘米,黃色木把的單刃尖刀,是我在2009年11月13日中午在中東大市場花9元錢買的,是一個女售貨員賣給我的,具體攤位號我不知道。我買刀就是準備用這把刀殺趙研。

郭力維 郭力維

據郭力維講,在大學二年級時,趁趙研睡覺的時候,用手機錄下了他打呼嚕的聲音,照下他睡覺的照片,然後自己用電腦編輯成視頻,上傳到學校的校園網上,其實就是想跟他開個玩笑,也算是對他打呼嚕影響自己休息的警告。趙研得知後非常不高興,從此二人關係就不好了。趙研開始藉機罵郭力維,郭覺得人格受到了侮辱,自尊心受到了巨大的傷害,所以打算殺死他。2009年11月11日左右,二人都在寢室時,趙研在玩魔獸世界的遊戲,他在遊戲裡扮演的角色被遊戲裡的盜賊殺死了,趙研開始辱罵盜賊,稱練盜賊的人肯定都有心理疾病,恰巧郭力維的角色便是盜賊,郭便生了殺人的念頭。郭力維次日便購買兇器,藏於書包中,在14日凌晨三點多大家都熟睡的時候對趙研下手。郭力維捅了趙研四五刀之後,確認趙研已經死亡,便回到自己的鋪位上,把刀扔到地上,用毛巾擦手上的血,然後用自己的手機報警稱:在吉林農業大學17公寓413寢室發生了殺人案。

郭力維,男,1986年出生,家住在磐石,是一名大學生。家庭條件不好,因此生活節儉,郭力維的父親原是磐石市內一家企業的工人,下崗快二十年了。他的母親是磐石市內一家大型超市的清潔工。郭力維還有一個姐姐,也上了大學。

法律進程

律師辯護

郭力維 郭力維

針對自首情節 作“從輕”辯護 辯護人在向郭力維提問時,郭力維說,雖然他覺得趙研打呼嚕影響其休息,但他並沒有想過更換宿舍,而且與趙研之間有矛盾也沒動過手,被罵也沒還過嘴,因為擔心還嘴會發生更壞的事情,比如打架什麼的。另一方面,在學校玩遊戲,只有輔導員知道,並警告過,但沒有明確禁止,他和趙研同玩魔獸世界,雖是同一伺服器,但不在一起玩。作案後他就一個想法,畢竟犯罪了,應該接受法律制裁。

為此,辯護人在為其辯護時,針對其有自首情節的問題上進行了“從輕”的辯護,同時辯護人提出,作為一名高學歷的大學生,沒有任何前科劣跡的學生能夠做出這樣事情,是值得學校和教育部門進行反思的。

記者採訪時,辯護人認為郭力維在庭審表現中的悔過之意,應該判不了死刑。

民事賠償

索賠66萬元 雙方同意調解 2010年2月10日,吉林省長春市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郭力維犯故意殺人罪。在訴訟過程中,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向長春市中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被告人郭力維賠償趙研的死亡賠償金人民幣256589元,喪葬費人民幣11743元,被贍養人生活費人民幣389162元,交通費人民幣500元,總計人民幣657994元。

庭審時,受害人家屬追加4500元民事賠償,用於律師費,雖然沒有庭前提交,但郭力維在庭上都表示同意,而且雙方在庭上都表示同意調解,法庭定於第二天上午現場調解。

2010年3月25日上午,審判員宣布判處郭力維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而受害者家屬從原告席上霍然站起:“……殺人都不償命……這是謀殺……謀殺……”。離開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家屬來到了長春市人民檢察院,諮詢抗訴的相關手續。

一審判決

死緩 賠27萬  3月25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依法公開宣判郭力維殺人案,判處郭力維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趙利民、孫愛華經濟損失273332元。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書如下:

一、被告人郭力維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二、被告人郭力維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趙利民、孫愛華經濟損失273332元。

宣判結束,郭力維被帶出法庭,趙母衝到郭力維身邊,後被法警拉開。趙家人表示,他們不服判決,會繼續抗訴。

相關事件

郭力維的母親和姐姐(站立) 郭力維的母親和姐姐(站立)

2009年11月14日凌晨,吉林某發生血案,該校信息技術學院大四學生郭力維將其室友趙研殺害在寢室內。次日,省內媒體紛紛在頭版頭條上刊登此訊息。隨後,新浪、網易、騰訊等知名網站連續轉載。一時間,殺人者郭力維被稱為吉林馬加爵。2009年11月14日凌晨3時34分,長春市公安局指揮中心接到1394400××××電話號碼(機主為郭力維)報案稱:吉林農業大學17號公寓413室發生殺人案件。民警趕到現場後經詢問得知系吉林農業大學學生郭力維因瑣事用事先準備好的尖刀扎同寢同學趙研數刀,經120急救人員診斷確認趙研已死亡。民警遂將在寢室的郭力維及同寢其他學生帶回調查。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郭力維因覺得被害人趙研打呼嚕影響其休息,曾將趙研晚上打呼嚕視頻傳到校區域網路上,二人因此不和。被告人郭力維認為趙研多次對其進行辱罵,傷害了其自尊心,遂於2009年11月14日凌晨3時30分左右,用事先準備好的尖刀扎熟睡的被害人趙研胸部、背部數下,致使趙研因左胸部刺創致心臟破裂造成失血性休剋死亡。作案後郭力維撥打“110”電話報警,並在現場等待警察到來。公安人員到達後,將被告人郭力維抓獲。

郭力維的幾名室友也分別證實,當時他們被一陣非常急促的呼吸聲驚醒,發現趙研有急促的呼吸,郭力維正站在電腦桌上並用手按著睡在上鋪的趙研,有人聽見趙研說了句“你幹啥”,而且趙研還在那掙扎。郭力維按著趙研的時候,一名同學用手拽了郭力維的褲腿,問他幹啥,郭力維說,別動。這時睡在趙研下鋪的同學用手機的光亮照了一下自己的床鋪,發現有血流下來。開燈後,才發現趙研床下的牆上都是血,趙研胸口上也都是血。郭力維在他自己床上坐著打電話報警,然後就躺床上了,一名同學下樓去找管理員開燈,一分鐘左右燈亮了,大家看到地上有把帶血的刀,郭力維坐在自己的床上用毛巾擦手上的血。趙研躺在床上一動不動,血順著牆面往下淌。一位同學又打了120,不一會兒派出所的警察來了,郭力維說是他幹的。120稍後也趕來了,急救人員說趙研已經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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