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東縣公安局

邵東縣公安局

邵東縣公安局是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政府組成部門,設2個室(政工室、紀委(監察室)加掛警務督察大隊牌子),1箇中心(指揮中心),9個直屬大隊(國內安全保衛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治安管理大隊、禁毒大隊、刑事偵查大隊、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法制大隊、交通警察大隊、森林大隊),3個監管場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27個基層派出所,1個武警現役編制的大隊(縣消防大隊)。

發展歷史

邵東縣公安局成立於1951年11月成立 。1968年3月由中國人民解放軍接管實行軍管。1973年7月,恢復邵東縣公安局。舊地址:邵東縣兩市鎮解放路25號。新地址:邵東縣昭陽大道 。

根據《中共邵東縣委邵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邵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邵發[2010]4號)精神,設立邵東縣公安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邵東縣公安局 邵東縣公安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規章和法律、法規;分析研究全縣的社會治安狀況,負責全縣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為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決策及時提供信息和依據;防範處置邪教、非法宗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三)負責、組織偵破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及刑事案件、經濟案件,依法打擊各類犯罪分子,保障全縣經濟發展環境;負責處置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事故。

(四)負責、組織開展禁毒、緝毒工作,承擔縣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對法律、法規規定的場所、特種行業、槍枝彈藥、危爆物品進行治安管理,依法查處各類治安案件;依法對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和大型群體性活動進行管理,負責處置治安事故、騷亂和群體性事件。

邵東縣公安局 邵東縣公安局

(六)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七)負責組織指導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協調涉外案件的查處。

(八)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治安巡邏、防控、防暴、110動態處警及恐怖活動的防範、偵查和處置工作;對緊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緊急情況,實施統一指揮調度;依法維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正常秩序。

(九)負責指導、監督全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安全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民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負責對全縣保全服務公司、內部保全組織、保全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

(十)負責全縣公安機關法制工作;承擔勞動教養呈報等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對全縣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保衛、監察和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對來我縣的重要領導、重要外賓和重要會議的安全保衛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查處,維護全縣的道路交通秩序。

(十四)負責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網路安全技術和行動技術、指揮系統等建設。

(十五)負責全縣公安機關裝備、被服配備的計畫、申報、分配和管理工作;負責申報公安業務經費和專項撥款的分配計畫並負責監督、管理使用情況。

(十六)指導全縣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對縣武警中隊執行公安任務及相關業務建設實施領導和指揮。

(十七)負責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十八)向全縣人民民眾進行安全防範和遵守法律法規、公共秩序的宣傳工作。

(十九)負責全縣公安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全縣公安民警培訓、教育、獎懲、優撫及公安宣傳工作,搞好檢查、監督和落實;負責全縣公安民警的警銜管理;按規定許可權呈報公安機構和管理幹部。

(二十)制定全縣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實施警務督察;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紀檢、監察和內部審計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加強對公安民警的監督;指導、督促、檢查全縣公安機關的執法活動;發現、負責或協助查處公安隊伍違紀案件。

(二十一)縣森林公安分局(對內為森林大隊)列入縣公安局序列,受縣林業局和縣公安局雙重領導,黨政工作以縣林業局管理為主,公安業務工作以縣公安局管理為主。

(二十二)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機構設定

邵東縣公安局現有在崗在職民警594人,設2個室(政工室、紀委(監察室)加掛警務督察大隊牌子),1箇中心(指揮中心),9個直屬大隊(國內安全保衛大隊、經濟犯罪偵查大隊、治安管理大隊、禁毒大隊、刑事偵查大隊、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法制大隊、交通警察大隊、森林大隊),3個監管場所(看守所、行政拘留所、強制隔離戒毒所),27個基層派出所(紅土嶺中心派出所、水井頭、范家山、黑田鋪、廉橋、界嶺、斫曹、流澤、流光嶺、砂石、團山、火廠坪、周官橋、簡家隴、佘田橋、野雞坪、水東江、楊橋、靈官殿、石株橋、堡面前、仙槎橋、九龍、雙鳳、魏家橋、黃陂橋、分水坳派出所),1個武警現役編制的大隊(縣消防大隊)。

下屬機構

單位 姓名 職務
政工室 金升 副主任
工 會 申玉華 主席
指揮中心 彭忠群 負責人
歐陽莉婭 教導員
督察大隊 曾武 大隊長
紀檢、監察 曾振宇 紀委副書記 監察室主任
信訪室 劉軍民 負責人
刑偵大隊 劉煥 大隊長
李獻軍 教導員
治安大隊 申小林 大隊長
彭正賢 教導員
經偵大隊 尹忠 大隊長
劉智 教導員
禁毒大隊 唐雙喜 大隊長
趙琥瓏 教導員
法制大隊 黃振宇 大隊長
賀曉清 教導員
警務保障 譚智蘭 主任
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 李光華 大隊長
寧衛平 教導員
國保大隊 龍彥雲 大隊長
彭玉英 教導員
看守所 黃春燕 所長
彭建群 教導員
拘留所 李偉軍 所長
葉壽柏 教導員
森林大隊 賀容祥 大隊長
交警大隊 李許船 大隊長
潘世旭 教導員
彭長富 副大隊長
肖坤喜 副大隊長
林志剛 副大隊長
李光榮 副大隊長
李雪梅 紀檢組長
陳蘇清 綜合辦主任
紅土嶺中心所 唐建國 所長
寧長庚 教導員
孫富榮 副所長
賀益陽 副所長
付中偉 副所長
劉瑞 綜合辦主任
周建軍 綜合辦教導員
徐飛雪 治安隊隊長
趙高坡 治安隊教導員
李振中 刑偵隊隊長
呂志鋒 刑偵隊教導員
趙軍勝 社區警務隊隊長
王紅偉 社區警務隊教導員
李建祥 城管執法隊隊長
李向群 城管執法隊教導員
劉山花 巡邏警察隊隊長
陳志剛 巡邏警察隊教導
黃陂橋所 唐向群 所長
孫向華 教導員
魏家橋所 羅景宇 所長
水井頭所 申光輝 所長
封書平 教導員
范家山所 王劍 所長
宋艷 教導員
黑田鋪所 李偉東 所長
曾為明 教導員
廉橋所 趙勝仕 所長
姜參其 教導員
流澤所 莫明琰 所長
界嶺所 趙修平 所長
申黎明 教導員
斫曹所 金文軍 所長
寧小雲 教導員
流光嶺所 寧周軍 所長
團山所 羅孟華 所長
胡勝峰 教導員
砂石所 周旗 所長
孫歐輝 教導員
周官橋所 趙澍 所長
劉暉 教導員
火廠坪所 趙志偉 所長
姜濤 教導員
簡家隴所 金棟輝 所長
鄧建華 教導員
楊橋所 羅安清 所長
趙華平 教導員
水東江所 劉曉星 所長
佘田橋所 趙海波 所長
野雞坪所 鄭晚清 所長
劉偉 教導員
靈官殿所 葉勝前 所長
姜鳳麟 教導員
堡面前所 趙勝陽 所長
申俊華 教導員
石株橋所 姜鳳麒 所長
申小明 教導員
仙槎橋所 肖紀安 所長
曾許軍 教導員
九龍所 孫文斌 所長
彭旺和 教導員
雙鳳所 肖少林 所長
分水坳所 李舉 所長
李富榮 教導員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公安局設3個室,1箇中心,9個直屬大隊,1個武警現役編制大隊,27個派出所(1箇中心派出所、25個鄉鎮派出所、1個直屬派出所)。核定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如下:

(一)指揮中心:負責掌握全縣公安警務信息、犯罪對策研究、公安信息綜合平台建設和文秘檔案工作;在局領導指揮下協調各警種處理重大突發性事件和緊急勤務;負責110報警台的相關工作;承擔公安通訊網路建設和管理;承辦重要檔案、會務等工作。

指揮中心下設110指揮中心中隊、秘書檔案中隊、綜合指導中隊、情報信息通信中隊,均為正股級。

核定指揮中心公安專項編制16名。其中,主任、教導員(均為副科級)職數各1名;副主任(正股級)職數2名,中隊長(正股級)職數4名,副中隊長(副股級)職數4名。

(二)政工室:負責全局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機構編制及警銜管理、人民警察錄用報批和職稱評定管理等工作;負責並指導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負責退休民警的管理工作。機關黨務、工會、團委、婦委會歸口政工室管理;

核定政工室公安專項編制6名。其中,主任職數1名(副科級),副主任(正股級)2名。

( 三)紀委(監察室)(加掛警務督察大隊牌子):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的警務督察工作;負責民警違法違紀案件的預防和查處,依法進行公安內部審計;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現場監督公安機關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情況。

核定紀委(監察室)公安專項編制7名。核定紀委書記(副科級)職數1名,警務督察大隊長(高配副科級)職數1名,紀委副書記兼監察室主任1名(正股級),督察大隊副大隊長(正股級)職數1名。

紀委(監察室)下設信訪辦,為正股級,設主任1名。其主要職責:依法履行《信訪條例》和《公安機關信訪工作規定》賦予的各項職責任務,接待民眾來信、來訪,依法受理並辦理信訪案件,承辦領導交辦的控告申訴案件。核定信訪辦公安專項編制3名。

(四)警務保障室:負責全縣公安警務保障工作;負責全縣公安機關警用裝備、被裝配備的計畫、採購、發放和管理;負責申報公安業務經費;負責公安經費的管理和使用;編制公安經費的預、決算;管理公安固有資產;負責局機關行政管理和基建、安全保衛等工作。

核定警務保障室公安專項編制6名。設主任1名(副科級),副主任(正股級)職數2名。

以上共核定縣公安局機關公安專項編制42名。核定局長職數1名,政委職數1名,副局長職數3名,紀委書記職數1名。其他副科級職數6名(其中高配副科級職數1名),正副股級職數16名。

直屬機構

(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加掛國安辦牌子):負責全縣國內安全保衛工作;掌握影響全縣國內安全的動態,搞好情報資料分析,研究擬定對策,做好防範工作;負責對危害國內安全案件和事件的處置工作;負責隱蔽工作職業化、社會化建設,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和有關事項。

大隊下設政秘中隊、一中隊、二中隊,均為正股級。

核定國內安全保衛大隊公安專項編制8名。其中,大隊長、教導員(副科級)職數各1名,副大隊長(正股級)職數1名,中隊長(正股級)職數3名,副中隊長(副股級)職數1名。

(二)經濟犯罪偵查大隊:分析研究經濟犯罪動態,擬定預防、打擊對策;負責和指導全縣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保障全縣經濟發展環境。

大隊下設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涉稅犯罪偵查中隊均為正股級。

核定經濟犯罪偵察大隊公安專項編制17名。其中,大隊長、教導員(均為副科級)職數各1名,副大隊長(正股級)職數3名,中隊長(正股級)職數4名、副中隊長(副股級)職數4名。

(三)治安管理大隊:研究、擬定和實施全縣治安管理的對策、規定;負責全縣治安管理;依法管理槍枝彈藥、危險爆炸物品和公共場所、特種行業;負責治安案件的查處以及治安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偵破工作;負責全縣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管理;指導和直接組織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衛工作;負責突發性事件、群體性事件的處置工作;組織實施對重要領導及重要外賓、重要會議的安全警保衛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案件。

大隊下設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四中隊、政秘中隊,均為正股級。

人員編制:核定治安管理大隊公安專項編制27名。其中,大隊長、教導員(均為副科級)職數各1名,副大隊長(高配副科級)職數3名,中隊長(正股級)職數5名、副中隊長(副股級)職數5名。

(四)禁毒大隊(邵東縣人民政府禁毒委員會辦公室):掌握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動態,研究擬定預防、打擊對策;負責毒品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負責禁吸戒毒、禁種鏟毒工作及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安全管理和易製毒化學品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禁毒宣傳教育工作;協調社會力量參與禁毒鬥爭;承擔縣人民政府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大隊下設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均為正股級。

核定禁毒大隊公安專項編制15名。其中,大隊長、教導員(均為副科級)職數各1名,副大隊長(正股級)職數3名,中隊長(正股級)職數3名、副中隊長(副股級)職數3名。

(五)刑事偵查大隊:負責研究全縣刑事犯罪動態、趨勢和對策;組織、指導全縣公安機關打擊刑事犯罪的偵查工作;協調跨地區刑事案件的偵破;收集、參與涉黑涉惡案件的偵察;負責全縣刑事技術工作,為偵查重大疑難案件提供技術支援;參與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及重大政治經濟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警犬訓練和使用;預防和打擊“兩搶一盜”犯罪。

大隊下設政秘中隊、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技術中隊、警犬工作中隊,均為正股級。

核定刑事偵查大隊公安專項編制29名。其中,大隊長、教導員(均為副科級)職數各1名,副大隊長(高配副科級)職數3名,中隊長(正股級)職數6名、副中隊長(副股級)職數6名。

(六)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加掛邵東縣流動人口治安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戶政管理,承辦全縣人口統計工作,依法管理全縣戶籍、居民身份證、邊境通行證;組織、指導和監督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及港、澳、台居民出入境、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重點人口、監外犯罪、出租房屋的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對中國公民因私出國、往來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依法管理;負責全縣公安外事工作。

大隊下設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均為正股級。

核定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大隊公安專項編制11名。其中,大隊長、教導員(均為副科級)職數各1名,副大隊長(正股級)職數3名,中隊長(正股級)職數3名、副中隊長(副股級)職數3名。

(七)法制大隊:負責研究執法中的問題和對策;組織和開展案件審核、執法檢查、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執法監督工作(含交辦、督辦案件),追究執法過錯責任;負責組織、辦理行政複議、聽證、行政訴訟、國家賠償工作;負責勞動教養案件呈報工作;負責對全縣公安機關承辦案件的審批和報捕移送起訴工作。

大隊下設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均為正股級。

核定法制大隊公安專項編制17名。其中,大隊長、教導員(均為副科級)職數各1名,副大隊長(正股級)職數3名,中隊長(正股級)職數3名,副中隊長(副股級)職數3名。

(八)交通警察大隊:負責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動態,制定對策;參與道路建設中的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設定;負責道路巡邏,發現和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糾正交通違章,負責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預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負責交通事故的現場勘查和處理,負責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偵破工作;負責機動車和駕駛員管理工作;負責交通特殊勤務和交通警衛;維護重大節日、集會、遊行、示威和體育活動的交通秩序,保證首長和外賓車輛行駛安全與暢通;制止、協助破獲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動,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交警大隊內設交通事故處理中隊、綜合中隊、交通秩序管理中隊、機動巡邏中隊、處罰教育中隊、科技中隊、車輛管理所共7個正股級機構;下設一中隊、二中隊、三中隊、四中隊、五中隊、六中隊、七中隊共7個副科級機構。

核定交警大隊公安專項編制59名。其中,大隊長、教導員(均為正科級)職數各1名,副大隊長(副科級)職數4名,紀檢組長(副科級)職數1名,內設中隊長(所長)和指導員(均高配副科級)職數各7名,副中隊長(所長)7名;下設一至七中隊的中隊長、指導員(均為副科級)職數各7名,副中隊長7名。

(九)森林警察大隊(對外稱邵東縣森林公安局):實行縣林業局、縣公安局雙重領導,黨政工作以縣林業局管理為主,公安業務工作以縣公安管理為主。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大隊長(副科級)由縣公安局派駐,占用縣公安局專項編制。

(十)縣消防大隊(武警現役編制)

按省公安廳“三定”規定履行職責

以上共核定縣公安局直屬機構公安專項編制183名,其中正科級職數2名,副科級職數48名(其中高配副科級職數20名),正副股級職數79名。

監管機構

(1)看守所:負責對在押人員依法、嚴格、科學、文明管理;依法承擔執行刑罰的工作;做好在押人員的轉化和改造工作;依法保障在押人員的生活、衛生、醫療;抓好監所安全防範、預防和打擊牢頭獄霸,消除安全隱患等工作;開闢刑事偵察工作第二戰場,深挖犯罪。

核定看守所公安專項編制23名。其中,所長、教導員(均為副科級)職數各1名,副所長(正股級)職數3名。

看守所下設獄政股、看押股、管理教育股,均為正股級,核定正股長職數3名,副股長職數3名。

(2)行政拘留所:負責承擔行政拘留的執行工作。

核定行政拘留所公安專項編制6名。其中,所長、教導員(均為副科級)職數各1名,副所長(正股級)職數3名。

(3)強制隔離戒毒所:負責全縣強制隔離戒毒工作。

人員編制:核定強制戒毒所公安專項編制5名。其中,所長、教導員(均為正股級)職數各1名,副所長(副股級)職數2名。

以上共核定縣公安局監管場所公安專項編制34名,其中副科級職數4名,正股級職數16名。

派出機構

(一)鄉鎮派出所:紅土嶺中心派出所、水井頭、范家山、黑田鋪、廉橋、界嶺、斫曹、流澤、流光嶺、砂石、團山、火廠坪、周官橋、簡家隴、佘田橋、野雞坪、水東江、楊橋、靈官殿、石株橋、堡面前、仙槎橋、九龍、雙鳳、魏家橋、黃陂橋派出所均為縣公安局的派出機構。主要職責是:負責分析研究轄區內的敵情、社會治安情況,適時做好相應的對策;及時準確地掌握轄區刑事犯罪和社會治安情況,為所在的鄉鎮黨委、政府和縣公安局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和預防打擊犯罪、整治治安的對策;負責轄區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偵破、查處及巡邏任務;負責轄區內的戶籍管理;完成鄉鎮黨委、政府和縣公安局交辦的有關工作。

紅土嶺中心派出所下設綜合辦公室、刑偵隊、治安隊、禁毒隊、社區警務隊、巡邏警察隊,均為副科級機構,社區警務室為正股級機構。

1.核定紅土嶺中心派出所公安專項編制110名。其中,所長、教導員(均為正科級)職數各1名,副所長(副科級)職數3名,核定隊長(主任)、教導員(均為副科級)職數各6名,副隊長或副主任(正股級)職數18名,核定正、副股級職數的主任、中隊長、副中隊長30名。

2.核定25個鄉鎮派出所(除紅土嶺中心派出所外)公安專項編制161名。其中,各派出所所長、教導員(均為副科級)職數各1名,副所長(正股級)職數按5人以下(含5人)所配1名、5人以上(不含5人)所配2名的標準配置。核定所長、教導員(副科級)50名,副所長(正股級)39名。農村警務室為正股級機構。(各派出所定編情況見附屬檔案)

(二)分水坳派出所:為縣公安局派出機構,負責維護邵東機場周邊的社會治安穩定。核定公安專項編制3名,設所長、教導員各1名(副科級)。

以上共核定縣公安局派出所公安專項編制274名。核定正科級職數2名,副科級職數67名,正、副股級職數87名(不含社區和農村警務室主任)。

其他事項

(一)幹部高配問題,如省、市有新規定將按新規定執行。

(二)內設機構、直屬機構、監管場所和基層派出所的級別和機構編制,如上級有新的檔案規定則按規定執行。

(三)為確保警力下移和實施人員編制實名制管理,公安內部人員異動須在定編單位擬定的編制內進行,並辦理相關手續。

(四)群團組織按有關章程設定。

工作業績

2010年,邵東縣公安局(以下簡稱邵東縣局)公安工作綜合考評成績名列全市第3名,下半年綜治民調成績從上半年的全省第119名提高至第88名,其中公眾對公安隊伍形象評價名列第50名,五類犯罪現象的評價中,有兩項提升了30個以上名次,有一項提升20個以上名次。

2006年至2010年連續五年實現命案全破,被評為全省“命案偵破工作先進單位”、市級“文明單位”、全市“‘三基一化’工程建設先進單位”等,“5.26”特偵組被省公安廳榮記集體二等功1次。2010年9月,全省刑偵工作創新現場推進會在邵東縣召開,邵東公安刑事技術工作經驗在全省予以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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