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東縣城管執法局

機構簡介

邵東縣城管執法局起步於上世紀八十年代。2005年10月,縣城管大隊和縣客運辦成建制移交邵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城管執法辦),縣城管執法辦作為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成立前的臨時過渡機構,集中行使城市管理領域相關行政處罰權,籌備我縣城市管理領域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的有關工作。

歷史沿革

1985年8月,縣裡成立了市容市貌整頓執法隊,負責縣城市容市貌整頓和執法。1987年4月,成立兩市鎮城管隊,歸口兩市鎮管理,主要負責縣城攤擔秩序等各項城市秩序的管理,成立之初,共有隊員18名,到1996年,隊伍發展到46人。1996年9月,經縣編辦批准,成立邵東縣城建管理監察中隊,正股級建制,為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歸口縣建委管理,受縣建設委員會委託,負責縣城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園林綠化、市政工程、公用事業等方面的監察和執法;1999年11月,升格為邵東縣城建管理監察大隊,副科級建制,2003年5月,邵東縣城建管理監察大隊歸口由兩市鎮管理,大隊長由兩市鎮黨委委員兼任。2002年11月,經縣編辦批准,成立邵東縣城市公共客運管理辦公室,正股級建制,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歸口縣建設局管理,受縣建設局委託,負責城市公共客運管理和執法。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調查研究、信息綜合、政務督查督辦;負責聯絡、協調、宣傳、來信來訪處理和外事接待;負責局機關的會議組織、起草、審核重要文稿;負責局機關文電傳遞、機要保密和文書檔案管理;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辦公用品購置、維護和管理;負責機關車輛管理、機關環境衛生等行政後勤工作;負責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案、提案的辦理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紀檢監察室
負責對本局行政執法程式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本單位及其下屬機構的財務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工作人員服務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工作人員違紀行為進行檢查監督並處分。
政工人事股
負責局系統黨的建設和黨務工作;負責局系統的思想政治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基層單位幹部、職工的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人事檔案整理和統計工作;負責老乾、統戰工作;負責本系統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社會保險,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股
負責編報城市管理資金年度計畫、並配合縣財政部門抓好項目和資金的落實;負責局系統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資金的統一管理;負責局系統財會人員的培訓管理;負責編制和執行機關財務計畫和統計;承辦局領導交代的其他工作。
公用事業股
負責指導、檢查、監督、協調環衛所工作;負責臨街門面裝修改造和渣土的運輸管理;負責環衛所內部有關矛盾的調處;組織擬定城市市政公用事業的發展計畫、產業政策;負責城市計程車市場準入和經營管理工作;負責做好城管行業統計報表;負責戶外廣告和破、占道路的審批;組織制定公用事業各專業服務供應質量標準和服務規範,並檢查考核;負責研究擬定縣城園林綠化管理方案,做好園林綠化統計工作;組織實施城區全民義務植樹活動;負責園林綠化宣傳和技術培訓工作;負責縣城城市園林綠化監察,負責“綠化管理”制度的落實;負責指導縣城風景名勝區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風景名勝區的審查上報及規劃建設和管理工作;編制城市出租汽車發展規劃,負責制訂計程車管理的具體實施方案;負責城市出租汽車經營權有償出讓、轉讓管理、經營資質管理;搞好計程車服務設施站、點的規劃、建設和管理;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規股
負責宣傳、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審核城市管理的有關規範性檔案初稿;負責指導、監督、協調執法隊伍的行政執法工作;負責擬訂局機關依法行政工作計畫組織實施;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制、錯案責任追究制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適用行政處罰一般程式的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查工作,移送行政處罰決定到相關部門備案;負責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國家賠償等相關工作;負責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執法證件的管理工作;完成局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屬機構

1、直屬機構:邵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下設3個片區、廣告中隊、機動中隊、客運中隊、處罰中心和15個社區中隊。
2、代管單位:邵東縣公安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警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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