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區域
邯鄲市
主要職責
(二)人事代理處負責辭職、辭退人員及各類流動人員個人委託人事代理工作;負責求職過程中大、中專畢業生的人事代理工作;負責非公有制單位的檔案管理及人事代理工作;負責國有企業、股份制企業人事代理工作;負責實行聘用制的事業單位人事代理工作;負責為企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辦理辭職、辭退備案手續;負責流動人員出國政審工作。
(三)市場管理處負責市屬企業、非公有制企業、駐邯中、省直單位的人才流動工作,並辦理相關手續;嚴格按照《河北省人才市場管理條例》規定辦理非政府人事部門成立人才中介機構的審批及年檢。負責全市各類中介機構和人才市場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審批各類人才交流洽談會舉辦事項,並發放批准舉辦證書;協調指導人才市場組織舉辦的各種類型人才交流洽談會;對人才市場中供需雙方簽定的聘用契約進行認定,並辦理契約鑑證手續;承辦全市人才引進工作,收集、整理髮布人才需求信息,根據有關政策作好各類人才和高校畢業生招聘引進工作;負責人才測評監管工作。
(四)人才開發處委託有關院校為我市培養各類適用人才;為行政審批處室提供聯合辦學人員錄聘材料,做好農村優秀鄉土人才的評選和管理工作;負責適用人才學校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