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鴻飛

1984年畢業於上海華東政法學院。 南京大學法學院法律系系主任。 歷任河海大學法律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

邢鴻飛,男,江蘇高淳人,1963年出生,中共黨員,教授,博士生導師。1984年畢業於上海華東政法學院。1984年至1997年,南京大學任教,曾任南京大學法學院法律系系主任。1997年迄今,河海大學任教。1999年晉升教授。歷任河海大學法律系系主任、法學院院長。兼任中國水利學會水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法學會行政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法學教育研究會理事,江蘇省法學會第五屆學術委員會委員,江蘇省法學會理事,江蘇省行政法學研究會秘書長,江蘇省行政管理學會常務理事,江蘇省、南京市兩級人大常委會立法專家諮詢組成員,江蘇省中高級幹部學法講師團成員,南京市依法治市領導小組法學專家諮詢組成員,南京市政府法製法律諮詢委員會成員,南京市中級法院法學專家諮詢組成員等。
主要研究領域為行政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現致力於公用事業法、國際河流法的研究。
出版《官僚與官僚制》、《行政法學》、《中國現行法制探析》、《行政複議與行政訴訟原理》、《行政訴訟的程式與方法》、《公用事業法原論》、《高校行政法治論》等學術著作。主編、參編《行政訴訟法學》、《新編行政法實務指南》、《行政管理學》、《法學教程》、《法學概論》等教材。在《中國法學》、《法學》、《江海學刊》等主流期刊(CSSCI期刊源)發表《政府特許經營協定的行政性》、《論政府特許經營協定的契約性》、《試論行政契約的分類及形式》、《論行政契約締結與履行的特殊規則》、《行政契約的制度分析》、《行政契約在BOT項目中的運用及其法律保障》、《論行政程式立法中的三組關係》、《行政訴訟中的法律障礙及其對策研究》、《論行政相對人》、《論行政集團訴訟》等學術論文數十篇。
獨立承擔、主持“市場經濟中的行政契約研究”、“水權與水法修改專題研究”、“水行政執法與水法修改專題研究”、“中西官制與文化比較研究”、“城市垃圾處理BOT項目中的行政契約及特許經營權研究”、“城市拆遷法律問題研究”、“中國水權制度的法經濟學研究”、“突發公共事件行政應對措施法律問題研究”、“江蘇法律援助機制與工作研究”、“高校的行政主體地位及其教育管理中的公權與私權關係研究”、“南京市長江岸線開發利用管理條例立法研究”、“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節水條例立法研究”、“國際河流法律問題研究”等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
發表於《江蘇社會科學》2006年第4期的學術論文《水權及相關範疇研究》榮獲“2006年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界學術大會優秀論文獎”。2000年,榮獲江蘇省“優秀中青年法學家”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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