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分工
負責維護社會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訪方面的工作。協助縣長做好發展改革、物價工作以及交辦的工作。
分管縣公安局、司法局、信訪局、西部大開發辦公室。
聯繫縣交警大隊、消防大隊、電信局、郵政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
工作簡歷
1993.07—1994.11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
1994.11—2000.05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書記員(科員);
2000.05—2009.09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正科級,期間:2001.09—2004.12在蘭州大學法律專業攻讀法律碩士);
2009.09—2010.06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副處級);
2010.06—2011.07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員、機關黨委副書記;
2011.07至今永靖縣政府副縣長(掛職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