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的邢台
中華民國初期廢府留縣,屬直隸省。1914年設大名道,轄區屬之。1928年直隸省改為河北省,道廢,各縣均直隸於省。1936年在邢設第十五行政督察專員公署。 1937年“七`七”事變,10月15日日軍侵占邢台,設冀南道,不處改順德道。與此同時中國共產黨開展抗日救亡運動,深入華北敵後建立晉冀魯豫邊區抗日府,轄區公屬晉冀魯豫邊區的冀南行署和太行行署。
建國後的邢台
1945年9月24日,邢台解放,建立邢台市。1949年8月1日,華北人民 政府成立並恢復河北省建制,撤銷冀南署和太行行署,成立邢台專員公署,轄邢台、沙河、臨 城、內丘、威縣、南宮、任縣、隆堯、柏鄉、寧晉等縣,撤邢台市為邢台鎮。1952年清河縣劃歸邢台專區,1953年邢鎮復升格為邢台市。1958年,邢台專區撤銷,寧晉、新河劃入石家莊專區。其它各縣併入邯鄲專區。1961年邢台專區復置。1964年,臨西縣歸屬邢台專區,轄區為1市17縣。1984年,邢台市升格為省轄市,轄兩面三刀區與邢台地區分設,1986年,邢台縣劃歸邢台市領轄。1986年、1987年,南宮、沙河先後改建為縣級市。1993年,經國務院批准,撤銷邢台地區,實行地、市合併,將所屬縣工歸邢台市管轄。至此,邢台市下轄2區、15縣、2個縣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