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藥一般指口服避孕藥,有女性口服避孕藥和男性口服避孕藥。實際生活中,以女性採用口服避孕藥的方法進行避孕的情況比較多,20多年的使用經驗,對於不同的女性,有不同的感受,有些女性願意採用這種方法進行避孕,而有些則不想使用。
避孕藥自1960年開始使用,目前世界上採用避孕藥進行避孕的婦女約有7500萬,避孕藥的主要作用,包括抑制排卵,並改變子宮頸黏液,使精子不易穿透,或使子宮腺體減少肝糖的製造,讓囊胚不易存活,或是改變子宮和輸卵管的活動方式,阻礙受精卵的運送。
避孕藥也有些副作用如類似早孕反應,出血、閉經或經量減少、白帶增多、胃痛、頭痛、皮疹等,有些症狀在堅持服藥2—3月後會自然消失,或在停藥後自行恢復。在出現不適時最好到醫院就診,聽取醫生意見並對症治療。
但服用避孕藥進行避孕,是一種比較安全、有效的避孕方法,能夠大大減少妊娠的可能性。使用於除哺乳期外的所有正常健康的女性。 避孕藥的優點一是成功率比較高,堅持使用,能達到99%的避孕率。二是具有可逆性,停藥後即可再次懷孕,三是具有一些治療作用,四是緊急事後避孕藥,能夠作到緊急避孕。
避孕藥又分為短期口服避孕藥、長效口服避孕藥 、速效口服避孕藥等,針對不同的避孕需求,可針對性服用。
以下女性不適合服用避孕藥:
各種重大疾病患者如急慢性肝炎、腎炎、惡性腫瘤、糖尿病患者等。
血液病及內分泌疾病患者。
婦科腫瘤患者。
哺乳期婦女。
年齡大於45歲者
精神病患者
有吸菸嗜好的婦女。
1、服用各種避孕藥必須養成準確、按時、按量服用的良好習慣,不可隨意改變或延長服藥時間。不要漏服、遲服,發現漏服應於次日補服,否則易造成不規則出血或避孕失敗。
2、避孕藥應妥善保存,避免小兒誤服。藥片如果受潮、溶化或糖衣層磨損、壓碎時,都不要服用,以免影響避孕效果或造成陰道出血。
3、長期避孕者,應在醫生指導下服用。服藥期限通常短效藥6--7年,長效藥3--4年為宜。探新避孕藥每年不超過2次。可與其他避孕措施交替使用。
4、凡患急、慢性肝炎,腎炎、腫瘤,糖尿病,血栓性疾病,心臟病,嚴重高血壓患者,均不可服用。
5、產後半年內,哺乳期或年齡在45歲以上的婦女不宜服用。
6、服藥期間受孕應中止妊娠。要求生育時應停藥半年後再孕,以防生育畸形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