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團體會員有瀋陽音樂學院、遼寧歌劇院、遼寧歌舞團、瀋陽軍區政治部文工團、瀋陽歌舞團、遼寧芭蕾舞團、瀋陽師範大學音樂學院及戲劇藝術學院、遼寧省民眾藝術館、東電文工團、遼寧人民藝術劇院、東北大學藝術學院、遼寧藝術職業學院及省內14個市地音樂家協會。協會設創作、理論、表演藝術、民族音樂、音樂教育、社會音樂、音樂文學、音樂發展等八個專業委員會;還有電子琴、手風琴、古琴、古箏、吉他、兒童音樂、朝鮮族音樂、管樂、馬頭琴、音樂文學、音響學會等十一個學會或研究會。成立以來,共召開過七次會員代表大會。
發展歷程
在三年解放戰爭中,特別是1948年瀋陽解放後,直到1954年東北行政區撤銷建立遼寧省期間,遼寧地區聚集了大批在抗日戰爭時期就從事音樂工作的革命家。如呂驥、塞克、馬可、劉熾、希揚、安波、李劫夫、程雲、陳紫、管樺、向隅、蘇揚、瞿維、曉星、潘奇、莎萊、胥樹人、李中藝、郝汝惠、李尼、王卓、丁鳴、沙青、黃準、寄明、李鷹航等。在他們的帶領下,成立了東北文藝協會、東北魯藝(後改為東北音專、瀋陽音樂學院)、東北文工團、東北文教隊,培養了一大批新的年輕音樂家。省內先後成立大連、瀋陽、鞍山等市的歌舞團、歌劇團,許多傑出人才相繼湧現,正是他們為遼寧音樂家協會的建立奠定了雄厚的基礎。
這個時期產生的主要作品,歌曲有《東北青年進行曲》、《東北好地方》,器樂作品有《歡慶勝利》、《慶豐年》,歌劇有《紀念碑》,戲曲音樂有《小女婿》等。1953年,文化部與中國文聯舉辦了建國以後三年來全國民眾歌曲評獎,遼寧省創作的《小鴿子》獲一等獎。1956年7、8月在北京舉行的首屆“全國音樂周”上,遼寧代表隊演出了《慶豐年》、《梁祝下山》、《看花燈》、《小拜年》等具有濃郁東北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間歌舞和音樂節目。1957年正式成立中國音樂家協會遼寧分會。
協會性質、職能、任務
遼寧省音樂家協會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由遼寧省音樂家組成的具有獨立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資格的專業性和行業性民眾團體,是遼寧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中國音樂家協會的團體會員,接受中國音樂家協會和遼寧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指導。
本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服務的方向,堅持“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發揮聯絡、協調、服務的職能,廣泛團結全省音樂家,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積極實踐“三貼近”、“三創新”的原則,為滿足人民民眾的文化需求,構建和諧社會,發展繁榮社會音樂事業,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做出貢獻。
遼寧省音樂家協會的主要任務是組織會員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和黨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思想理論水平,從實際出發,按照音樂藝術規律,研究解決音樂生活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鼓勵詞曲作家深入生活,創作各種題材、體裁、形式、風格並具有時代特徵和民族精神的音樂作品;組織理論家深入實際,調查研究,開展學術研討活動,促進音樂表演藝術的發展和提高;關心歌唱家、演奏家、指揮家的藝術實踐活動,促進音樂表演藝術的發展和提高;支持會員收集研究民族民間音樂,發揚我國民族音樂的優良傳統,創造社會主義的民族新音樂;關心音樂教育工作,特別是中國小音樂教育工作,注意發現、培養音樂人才,促進普通教育中美育水平的提高;組織會員參加音樂普及工作、協助有關方面開展民眾業餘音樂活動;組織比賽和評獎活動,對優秀的音樂創作、表演、理論著作和音樂活動中有成就的會員,給予表彰獎勵;積極發展會員,注意吸收在音樂藝術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音樂家入會,發展和擴大組織;本會維護憲法和法律所賦予音樂家的權益,保護會員藝術創造和理論著作成果德合法利益不受侵犯;促進國際音樂文化交流,增進同各國音樂家的團結和友誼,為世界音樂文化的發展做出貢獻。
機構設定
遼寧省音樂家協會下設創作、理論、表演藝術、民族音樂、音樂教育、社會音樂、音樂文學、音樂發展等八個專業委員會;還有電子琴、手風琴、古琴、古箏、吉他、兒童音樂、朝鮮族音樂、管樂、馬頭琴、音樂文學、音響學會等十一個學會或研究會:
創作委員會 主 任: 范哲明 陶承志 副主任: 呂常偉 曹家韻 郭 鳴
理論委員會 主 任: 霍長和 汪 敏 副主任: 彭永啟 劉桂騰 李喜章
表演藝術委員會 主 任: 李 青 車 英 副主任: 靳 哲 權泰成 徐兆仁
民族音樂委員會 主 任: 劉 輝 劉 威 副主任: 劉 剛 李 剛 孫靖平 劉寒力
音樂教育委員會 主 任: 張力偉 曲致政 副主任: 陳秉義 王英奎 魏 煌
社會音樂委員會 主 任: 林建宇 曉 丹 副主任: 遲德順 黃 凱 張曄琳
音樂文學委員會 主 任: 胡宏偉 副主任: 遲德順 齊曉陽 於清涌
音樂發展委員會 主 任: 曉 丹 張 丹 副主任: 龍延生 馬 欣 程 剛
主要成果
遼寧省音樂家協會在40多年的工作中,組織創作、理論研討,學術交流、演出、評獎等一系列專業音樂和社會音樂活動,其中一些作品的問世及很多音樂活動得到了社會各界的肯定和讚譽。
1、 音樂創作方面
遼寧省音樂家創作了大批在全國頗具影響力的作品,許多作品在國內以及國際比賽中都曾獲過獎,其中主要作品有:大型管弦樂《漁家組曲》、《蹦蹦組曲》;器樂曲《春天來了》;交響詩《二小放牛郎》、《海之歌》;室內樂《遠古風情》、《第一二胡協奏曲》;交響組曲《篝火》;小提琴協奏曲《海濱音詩》;鋼琴曲《三首前奏曲》;聲樂協奏曲《海燕》;歌劇《草原風火》、《阿詩瑪》、《情人》、《歸去來》、《海蓬花》、《蒼原》、《滄海》、《羽娘》;舞劇《王貴與李香香》、《珍珠湖》、《極地回聲》、《二泉映月》、《白鹿額娘》;舞蹈系列劇《月芽五更》、《雷鋒組歌》;歌曲《東風壓倒西風》、《拉駱駝的黑小伙》、《哈瓦那的孩子》、《我們走在大路上》、《紅星歌》、《打靶歸來》、《愛社歌》、《黑孩子賽琳娜》、《我為祖國獻石油》、《我和我的祖國》、《在那桃花盛開的地方》、《迎賓曲》、《我們美麗的祖國》、《我愛家鄉山和水》、《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歌》、《共產黨好,共產黨親》、《長江之歌》、《十五的月亮》、《木魚石傳說》、《有一支歌》、《星星月亮太陽》、《向著太陽走》、《相思月亮》、《情是一首歌》、《雲月依依》、《過河》、《你別走》、《哪吒鬧海》、《在清脆的山谷里》、《小雨點的歌》、《我要做合格的小公民》、《紅領巾向著太陽走》、《請不要說》、《南方的父母北方的爹娘》、《不得了》、《愛從這裡起航》、《青春賽場》、《光榮啊,當的忠誠衛士——紀檢監察之歌》、《邊境上我感覺祖國》、《和諧花園》等。
2、 音樂理論、評論及書籍方面
遼寧省音樂家協會自成立以來,組織了各種音樂理論研討會、採風活動、歌曲、歌詞作品的研討和座談等,有些研討會規模很大,在全國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對音樂理論建設和繁榮歌曲創作起到了有力的促進作用。如舉辦了四屆“瀋陽音樂周”(前三屆東北三省聯合舉辦)、“全省輕音樂觀摩演出會和學術討論會”、“全國輕音樂座談會”、“全國中青年音樂理論家座談會”、“全國中青年音樂理論家座談會”、“全國歌曲創作研討會”、“東北三省器樂音樂創作理論研討會”、“瀋陽國際音樂節”、“第七屆國民音樂教育改革研討會”、“遼寧省校園新歌徵集評選活動”、 “踏準時代節拍,繁榮人民音樂——遼寧音樂工作座談會”、“‘遼劇’(遼南戲)新劇目展演和學術研討會”、“2002遼寧音樂創作理論研討會”、“遼寧省民族器樂創作理論研討會”、“劫夫歌曲創作之路座談會”、“丁鳴80誕辰從藝65周年座談會”、“王靄林音樂文集並從藝58年研討會”、“李延忠作品創作研討會”、“韓振作品音樂會暨作品研討會”、“振興遼寧老工業基地歌曲創作採風筆會”等。
由協會會員編著並出版的各種音樂書籍近百部,如:專集《劫夫歌曲選》、《遼寧民歌選》、《音樂的獨白與對話》、《新時期音樂論文選》、《建國30年遼寧歌曲選》、《近現代音樂研究》、《慶祝建國五十周年優秀歌曲集和優秀論文集》、《遼寧優秀文藝叢書音樂卷》兩卷,其中一卷為歌曲分卷,一卷為理論評論分卷、《遼寧省志——遼寧社會科學志——音樂理論志》;刊物《音樂生活》、不定期的《會刊》、《樂語》、《歌詩潮》;文集《紀念安波文集》、《劫夫紀念文集》;教材《和聲實用教程》、《視唱與聽寫》、《歌曲分析與旋律寫作》、《20世紀和聲中的個性寫作風格與共性思維基礎》、《二人轉音樂概論》、《滿族薩滿樂器研究》;還有不少作品在國內重要文學獎項中獲獎,如長篇傳記《紅色音樂家——劫夫》在“第四屆遼寧報告文學獎“中獲一等獎,《大氣磅礴的英雄史詩——評歌劇<蒼原>的音樂》在“全國首屆曹禺戲曲文學獎、評論獎”中獲評論獎、論文《滿族薩滿樂器的形制及文化意義》獲全國首屆中青年音樂論文評獎一等獎、《古箏教程》獲國家較為頒發的優秀教科書二等獎、《鋼琴的即興伴奏教程》獲國家較為頒發的優秀教科書“中青年獎”等。
3、 音樂表演方面
在音樂表演方面,遼寧省不少音樂表演人才在國內國際獲獎,如遼寧歌劇院張岩生獲國際聲樂歌劇比賽一等獎及歌劇《黑桃皇后》湯姆斯伯爵角色的第一名;瀋陽音樂學院吳艷彧獲得第26屆“貝利尼”國際聲樂比賽第二名和“托巴斯·阿爾凱特”國際聲樂比賽第一名;宋波獲國際聲樂比賽國內選拔賽第一名;佟敏在第四屆中國音樂“金鐘獎”中獲聲樂表演金獎第一名;遼寧省音協主辦的遼寧音樂“金鐘獎”設立了聲樂、器樂表演獎,為遼寧音樂界表演人才的培養起到了推動作用,曾獲此獎的有車英、劉輝、畢成、吳彥彧、張岩生、趙勁松、何月、陳麗君、張靜、姜淑珍、朱曉紅、化春玉、王輝、張書彬、黃華橋、沈德鵬、文佳良、劉剛、趙奪良、張紅、於彤等人。
遼寧歌劇院組織創作和演出的歌劇《蒼原》獲國家“文華”大獎及全部10個單項獎,在全國文藝界一起強烈反響,入選“國家舞台藝術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劇目”,併入選第二屆中國“十大演出盛事”;前進歌舞團創作演出的大型歌劇《羽娘》獲第三屆中國歌劇(音樂劇)觀摩演出唯一劇目大獎、7個單項最佳獎、4個優秀獎、中國人民解放軍文藝獎、文華劇目獎;遼寧芭蕾舞團、遼寧歌舞團創作並演出的舞劇《二泉映月》、《白鹿額娘》在舞蹈界享有很高的聲譽,其中《白鹿額娘》在獲第六屆中國戲劇節獲優秀作品獎;歌劇《滄海》獲第九屆遼寧省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優秀作品獎。
近期由本會會員指導的學生在全國各種專業賽事中獲一等獎的近40人次,如王文俊獲“鼓浪嶼鋼琴藝術節全國少年鋼琴比賽”專業一組二等獎;周韻清在第三屆“鼓浪嶼鋼琴節暨全國青少年鋼琴比賽”中獲青年專業組第二名,這是多年來遼寧省在全國同級別的鋼琴比賽中獲得的最好成績;閆玉璋在第五屆“天華杯”全國琵琶比賽中獲演奏二等獎,是我省在全國琵琶比賽中成績最好的一次。
4、 社會活動方面
協會定期舉辦各種類型的音樂會和演出活動,如舉辦了“劫夫作品音樂會”、“首屆瀋陽國際音樂文化交流展”、“加拿大溫哥華鋼琴演奏組”、“德國吉他二重奏組”、“李民鐸鋼琴大師班”等講學演出活動等。
協會還參與組織了國際、國內大型的音樂比賽。其中有:“省直機關首屆青年歌手大賽”、“遼寧省首屆少年兒童才藝大賽”、“首屆全國青少年演藝人才大賽遼寧賽區選拔賽”、“首屆全國青少年中提琴比賽”、“紀念毛澤東同志誕辰110周年《中國出了個毛澤東》遼寧省暨瀋陽市大學生歌詠大會”、“全國聲樂、器樂、舞蹈大賽遼寧地區選拔賽”、“亞洲青少年藝術盛典活動遼寧地區選拔賽”、多次手風琴、吉他電子琴大賽等。
四、 近期主要活動
1、2006年7月,遼寧省音協召開第七次會員代表大會,選舉出第七屆主席團和理事會;10月在大連召開第七屆主席團第二次會議,會議主要內容是商榷各專業委員會分工情況、審批馬頭琴學會成立事宜、研究07年音協建立50周年有關事宜、審批中國音協和遼寧音協會員、大連市部分音樂作品展播等。
2、2005年以來,協會組織或參與組織了多次比賽,協助中國音協等部門進行各種評獎活動,如完成第二屆遼寧音樂“金鐘獎”創作類、器樂類、聲樂類的評獎工作;完成第二屆“校園新歌”歌曲徵集頒獎晚會及協助省文聯完成“遼寧文藝之星·小藝術家”評選頒獎活動;推薦的省直機關工委公務員合唱團、鐵西區女教師合唱團進入中國音樂家協會主辦的全國合唱比賽半決賽,其中省直機關工委公務員合唱團獲銀獎;組織“亞洲青少年藝術盛典”活動遼寧地區選拔賽;完成反腐倡廉歌曲評選和演唱活動,報送參賽歌曲3首及推薦5位評審,其中一首獲三等獎;完成第五屆中國音樂“金鐘獎”遼寧地區聲樂選拔任務;與省婦聯共同承辦省少兒聲樂比賽;組織選手赴京參加“2006北京手風琴藝術節”全國手風琴大賽,並獲金獎;完成“山葉杯”全國電子琴考級優秀獎考生展演遼寧考區的選拔任務,並組織優秀考生進京參加比賽,其中一人獲金獎;完成中國音協組織的少兒歌曲作品徵集及評選報送工作;報送“五個一工程”優秀音樂作品等。
3、協會重視音樂理論方面的建設,組織了多次研討會、專題講座和採風活動,並出版刊物及書籍,如出版3期會刊《樂語》;與瀋陽音樂學院聯合出版《劫夫紀念文集》,並在“劫夫研究會”成立大會上首發;與瀋陽音樂學院共同主辦“丁鳴80誕辰從藝65周年座談會”;舉辦“李延忠作品創作研討會”;舉辦“俄羅斯巴揚演奏家裡普斯、謝苗諾夫、斯卡里亞廖夫的演奏風格分析”專題講座;結合中國音協在全國開展的少兒歌曲徵集評選活動,協會組織了“2006年少兒歌曲採風創作筆會”活動,組織部分詞曲作者深入新賓農村採風等。
4、協會還舉辦了多場音樂會,如吳麗君獨唱音樂會;與電視台等單位聯合舉辦趙奪良胡琴獨奏音樂會;舉辦李宏偉獨唱音樂會;與瀋陽音樂學院、遼寧歌劇院聯合舉辦“劫夫作品音樂會”;在大連舉辦李建軍少兒歌曲作品音樂會;舉辦紀念莫扎特室內音樂會等。
5、協會完成中國音樂家協會會員資料庫的錄入工作,同時進行遼寧省音樂家協會會員重新登記、換證及資料庫錄入工作,預計06年年末完成。
6、音樂考級工作穩步開展,順利完成了暑期及冬季的考級任務,並組織開展與考級相關的各專業的短期集中培訓工作,如第一屆古箏教師培訓班;首屆二胡考級教材輔導教師培訓班;電子琴新教材(第四套)師資培訓班等。
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遼寧省音樂家協會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由遼寧省音樂家組成的具有獨立社會團體法定代表人資格的專業性和行業性民眾團體,是遼寧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中國音樂家協會的團體會員,接受中國音樂家協會和遼寧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指導。本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積極實踐“三貼近”、“三創新”的原則,為滿足人民民眾的文化需求,構建和諧社會,發展繁榮社會主義音樂事業,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做出貢獻。
第二條 本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各項法律、法規,按自身特點展開會務工作。
第二章 任 務
第三條 組織會員學習馬克思主義理論和黨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思想理論水平,從實際出發,按照音樂藝術規律,研究解決音樂生活中的新情況和新問題。
第四條 鼓勵詞曲作家深入生活,創作各種題材、體裁、形式、風格並具有時代特徵和民族精神的音樂作品。
第五條 組織理論家深入實際,調查研究,開展學術研討活動,推動音樂創作、表演、音樂教育及各類活動的開展。
第六條 關心歌唱家、演奏家、指揮家的藝術實踐活動,促進音樂表演藝術的發展和提高。
第七條 支持會員收集研究民族民間音樂,發揚我國民族音樂的優良傳統,創造社會主義的民族新音樂。
第八條 關心音樂教育工作,特別是中國小音樂教育工作;注意發現、培養音樂人才,促進普通教育中美育水平的提高。
第九條 組織會員參加音樂普及工作、協助有關方面開展民眾業餘音樂活動。
第十條 組織比賽和評獎活動,對優秀的音樂創作、表演、理論著作和在音樂活動中有成就的會員,給予表彰獎勵。
第十一條 積極發展會員,注意吸收在音樂藝術方面有突出貢獻的音樂家入會,發展和擴大組織。
第十二條 本會維護憲法和法律所賦予音樂家的權益,保護會員藝術創造和理論著作成果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
第十三條 促進國際音樂文化交流,增進同各國音樂家的團結和友誼,為世界音樂文化的發展做出貢獻。
第三章 會 員
第十四條 凡贊成本會章程的遼寧省音樂家和音樂愛好者,在創作、論著、表演、教育、組織活動等方面有一定成就,並在社會上有一定影響者,均可申請加入本會。
第十五條 凡要求加入本會者,須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附有關工作簡歷、藝術成果材料,各團體會員組織推薦,經本會主席團會議批准,即成為本會會員。
第十六條 各市音樂家協會為本會團體會員。凡依法經有關部門批准的各類音樂學術研究團體,省內比較大的產業文聯中的音樂家協會,贊成本會章程,自願接受本會業務指導,向本會提出入會申請,經本會討論通過後,即為本會團體會員。團體會員的成員除本會會員外,其他成員無本會會員資格。
第十七條 本會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反映人民民眾對音樂工作的意見和要求的義務。並按規定交納會費。團體會員單位接受本會的委託,負責聯繫音協和中國音協在該地的會員。
第十八條 會員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參加本會活動,維護本會權益的義務。會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對本會工作監督,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十九條 本會會員的創作、演出、研究等方面的正當權利和勞動成果受到侵犯時,有權要求本會依法採取保護措施。
第二十條 會員如違法被剝奪公民權者,即開除出會。凡嚴重違反本會章程者,經主席團通過, 取消其會員資格。恢復其會員資格,仍須由主席團重新審定。
第四章 組 織
第二十一條 民主集中制是本會的組織原則。本會最高權力機構為遼寧省音樂家協會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會,在會員代表大會閉幕期間,由理事會行使代表大會的職權。
第二十二條 由理事會選舉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組成主席團。在理事會閉幕期間,由主席團代表理事會執行職權。理事會由主席團負責召集。
第二十三條 本會由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秘書長空缺時由副秘書長擔任法定代表人。擔任法定代表人的秘書長或副秘書長為協會駐會工作人員,由省文聯黨組在徵求協會主席團意見後,按照幹部選拔任用程式由省文聯黨組任命,報省委組織部備案。其職責是在省文聯黨組的領導下,主持協會日常工作,執行協會主席團決議。根據工作需要負責建立各種職能機構和出版機關刊物,開展協會活動。
第二十四條 本會根據需要設名譽主席、顧問、名譽理事若干人。名譽主席原則上由上屆主席團主席擔任,顧問原則上由上屆主席團副主席擔任,名譽理事由主席團提名和聘請。
第二十五條 凡對我省音樂事業的建設和發展有特殊貢獻的社會各界人士經主席團通過,可授予榮譽會員或榮譽理事稱號。
第二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代表大會提前或延期召開,由理事會提出,報請省文聯批准後方可實施。理事會不定期舉行,根據工作需要由主席團召集。
第二十七條 根據會員結構和分布情況,各市和專業音樂團體須建立基層會員組織(如會員小組等),接受當地文聯(音協)和單位黨政組織的領導。
第五章 經 費
第二十八條 本會的經費來源:(一)國家撥款;(二)會員的會費;(三)本會事業收入;(四)會員的捐助;(五)社會企業團體資助。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修改本會章程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章程條文的解釋權屬於本會主席團。
領導成員
1、第一次音代會時期(1957年-1960年)
1957年4月8日,中國音樂家協會遼寧分會成立。
主 席: 安 波
副 主 席: 李劫夫、沙 青、王 卓、霍存慧、朱郁之、劉穎華
秘 書 長: 王 卓(兼)
副秘書長: 魯 特
2、第二次音代會時期(1960年-1969年)
1960年8月間,省音協召開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
主 席: 李劫夫
副 主 席: 郝汝惠、朱郁之、丁 鳴
秘 書 長: 丁 鳴(兼)
副秘書長: 魯 特
3、第三次音代會時期(1980年-1989年)
1980年3月,省音協召開第三次會員代表大會。
主 席: 盧 肅
副 主 席: 丁 鳴、霍存慧、楊繼武、秦詠誠、張 頌、魯 特、呂若曾、管 林
秘 書 長: 魯 特(兼)
副秘書長: 孫鳳舉
4、第四次音代會時期(1989年-1994年)
1989年4月,省音協召開第四次會員代表大會。
主 席: 丁 鳴
副 主 席: 秦詠誠、孫鳳舉、寒 溪、王 卓、鐵 源、鄭述誠、王其慧、魏寶貴、趙志操、 鳴 戈、王曰仁、王宗鑒
秘 書 長: 孫鳳舉(兼)
副秘書長: 劉亞麗
顧 問: 郝汝惠、霍存慧、楊繼武、張 頌、呂若曾、魯 特
《音樂生活》主編:丁 鳴、林成敦
5、第五次音代會時期(1994年-2001年)
1994年12月,省音協召開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將協會更名為遼寧省音樂家協會。
主 席: 秦詠誠
副 主 席: 張名河、鐵 源、鄭述誠、劉亞麗、王瑞江、李倩勝、范哲明、李 青、王靄林、 曉 丹、覃釗邦、潘兆和
秘 書 長: 劉亞麗(兼)
名譽主席: 丁 鳴
顧 問: 趙志操、孫鳳舉、寒 溪、王 卓、鳴 戈、王宗鑒
6、第六次音代會時期(2001年-2006年)
2001年11月,省音協召開第六次會員代表大會。
主 席: 潘兆和
副 主 席: 劉亞麗、劉 輝、李 青、李倩勝、范哲明、周榮貴、林建宇、鄭 冰、胡宏偉、 曉 丹、耿大權、徐占海、陶承志、霍長和
秘 書 長: 劉亞麗(兼)
名譽主席: 丁 鳴、秦詠誠、王瑞江
顧 問: 鐵 源、王靄林、釗 邦、鄭述誠
7、第七次音代會時期(2006年至今)
2006年7月,省音協召開第七次會員代表大會。
主 席: 潘兆和
副 主 席: 車 英、劉 威、劉 輝、曲致正、張力偉、張 丹、李 青、汪 敏、林建宇、 范哲明、胡宏偉、曉 丹、陶承志、霍長和
秘 書 長: 汪 敏(兼)
名譽主席: 丁 鳴、秦詠誠、王瑞江
顧 問: 徐占海、李倩勝、劉亞麗、耿大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