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成立於1955年,現位於錦州市松山新區市府路60號,下轄凌河區、古塔區、太和區、凌海市、北鎮市、黑山縣、義縣等七個基層人民法院。全院現有人員203人,正式在編人員中,本科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97%,其中碩士23人,占總人數的11.3%。建院五十多年來,錦州中院認真履行憲法、法律所賦予的審判職能,始終牢記司法為民的服務宗旨,充分運用法律手段,打擊各類犯罪,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為錦州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機構設定
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現設有辦公室、幹部人事處、宣傳教育處、審判管理辦公室、立案一庭、立案二庭、信訪處、刑事審判一庭、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一庭、審判監督二庭、執行一庭、執行二庭、執行三庭、執行綜合處、研究室、技術處、司法警察支隊、書記官處、 計畫財務裝備管理處、監察室、老幹部處、培訓分院、督察辦公室、賠償委員會、司法巡查辦公室等總計29個部門。
法院建設
多年來,錦州中院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責,以改革創新的精神不斷提高審判執行工作質量,每年審結案件4000餘件,有力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堅持服務大局,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危害社會安全穩定、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嚴重刑事犯罪,為建設平安錦州作出了積極貢獻;堅持司法公正,嚴格審判流程管理,依託綜合信息管理平台,明確立案、庭前準備、排期開庭、審理、判決、結案、歸檔等重要節點的工作內容和時限要求,形成環環相扣的審判流程網路化節點管理,同時健全案件質效評估機制,實現問題反饋、問題修正、事後問責“三到位”;堅持陽光司法,推行“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以公開促公正;堅持司法為民,進一步完善訴訟諮詢、訴訟指導、案件查詢、材料轉接等“一站式”訴訟服務程式,每年為困難民眾減免緩訴訟費近30餘萬元。2013年,市中院立案一庭被評為“全國法院先進集體”。
所獲榮譽
因工作成績比較突出,近年來,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共榮立個人一等功3人次,集體二等功2個次,個人二等功10人次;先後湧現出“全國法院先進集體”、“全國法院先進個人”、“全國法院黨建工作先進個人”、“全國法院財務工作先進個人”等一批先進集體和個人,2013年該法院被全國婦聯評為“全國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