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民政府關於發展特殊教育的決定

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在抓好普通教育的同時,要積極發展和辦好特殊教育,把發展特殊教育納入普及教育的規劃。 在營口市建立特殊教育師範學校,負責全省特殊教育師資的培養和在職教師的輪訓。 特殊教育的教師,是特殊的人類靈魂工程師,更應該受到全社會的尊重和關懷。

發文單位:遼寧省人民政府
文號:遼政發[1986]117號
發布日期:1986-11-1
執行日期:1986-11-1
對盲、聾啞、殘人和弱智兒童的特殊教育,是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一項社會主義的福利事業。發展特殊教育事業,把殘疾兒童培養成殘而不廢的勞動者,是全面實現普及義務教育、提高民族素質和加快兩個文明建設的需要,是社會主義優越性的體現。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省的特殊教育事業,在整頓、恢復的基礎上,有了一定的發展,但目前仍然處於相當落後的狀態,發展速度緩慢,入學難的問題十分突出。一九八五年全省聾童、盲童入學率僅分別為百分之二十點四和百分之十四點八,弱智兒童教育城區試點尚未鋪開,還有一市和二十五個縣(市)沒有開展特殊教育。現有的多數學校經費不足,辦學條件很差;教師隊伍年齡老化,缺乏專業訓練;領導機構不健全,視導、教研無人抓。為了切實改變這種狀況,加快發展我省的特殊教育事業,特作如下決定:
一、“七五”期間要基本普及特殊初等教育
全省各級人民政府在抓好普通教育的同時,要積極發展和辦好特殊教育,把發展特殊教育納入普及教育的規劃。“七五”期間我省特殊教育發展規劃的目標是:積極發展城鄉盲、聾啞教育,使入學率提高到百分之七十左右(城鎮百分之九十左右,農村百分之六十以上),基本滿足盲、聾啞兒童入學要求;在城鎮和弱智兒童集中的鄉(鎮)積極試辦和發展弱智兒童教育;有條件的地方,還應舉辦特殊中等職業教育和學前教育。各市要設立盲校或附設盲班,市和絕大多數縣(市)還要根據需要擴建或新建聾啞學校。弱智兒童教育要先在城市試辦,取得經驗後,再逐步擴大到縣城和有條件的鄉(鎮);可單獨建校,也可在普通國小附設弱智班。市、縣(區)都要根據上述要求,從當地實際出發,制定本地區“七五”期間發展特殊教育的規劃。
二、建立特殊教育師範學校,加強特殊教育師資隊伍建設
特殊教育的教師,不僅要具備一般教師的素質,還要具有熱愛殘疾兒童、獻身特殊教育事業的思想品質,掌握特殊教育的基礎理論知識和方法。五年內,要輪訓現有的在職教師,培養補充一批新教師。為了適應發展特殊教育對師資的要求。在營口市建立特殊教育師範學校,負責全省特殊教育師資的培養和在職教師的輪訓。各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特殊教育學校,還要通過舉辦短訓班、業務講座和開展教研活動等多種途徑,組織教師學習特殊教育的教育學、心理學,研究教材和教學方法提高教學水平,儘快達到合格教師的要求。今後無論是領導還是教師,不合格的不準派到特殊教育學校任職任教。
特殊教育的教師,是特殊的人類靈魂工程師,更應該受到全社會的尊重和關懷。要提高他們的社會地位,關心他們的政治進步,盡力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上的實際困難。弱智教育學校(班)的教職員應同盲、聾啞學校一樣,享受特教補助費,班主任還應發給班主任津貼。
三、多方增加投資,不斷改善辦學條件
為了適應今後五年特殊教育發展和提高的要求,各市、縣在努力改善現有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同時,還要新建或擴建一批特殊教育學校。這些學校,都要做到“校校無危房,班班有教室,學生人人有桌凳”,要有必要的文體設備、教具儀器和圖書資料,還要有運動、職業培訓、圖書閱覽等專用教室,有較好的食宿條件。學校的校園規劃,教室、活動室和生活用房的設計,輔助設備的配置,都要充分考慮各類殘疾兒童的特殊需要。
發展和辦好特殊教育所需經費,主要由辦學的市或縣(區)負擔,在教育事業費中列專項預算,省、市在基建和改善辦學條件方面可適當給予專項補助。特殊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的標準,要按省對地方財政包乾的標準(每生每年五百元)執行。各市、縣(區)教學儀器部門,要把特殊教育學校所需的教學儀器納入供應計畫。舉辦特殊教育,除國家投資外,還可以發動廠礦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自願捐資助學。
四、從特殊教育的實際出發,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
辦好特殊教育,必須在實踐中不斷認識、探索並自覺遵循特殊教育的規律。特殊教育的學制、課程、教材、教法、班額、編制等,不能按普通學校的模式來辦。初等特殊教育的學制,一般為八年或六年,對少數超齡生也可適當縮短。學生入學年齡為八到十周歲。每班學額為十二人,最多不超過十八人。各類特殊教育學校的編制,要根據實際需要,參照原教育部一九五七年四月的規定可適當放寬。
特殊教育學校必須從實際出發,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使特殊兒童的德、智、體、美、勞都得到一定的發展。對各類特殊兒童,通過有針對性的教育和訓練,使他們的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的補償,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掌握一定的文化科學知識和生產勞動技能,成為殘而不廢、自食其力的勞動者。在搞好文化課教學的同時,要積極開展職業技術教育,其內容可根據當地生產發展的需要、畢業後的就業安排和學生的特點來確定。
五、加強領導,通力合作抓好特殊教育
特殊兒童從入學在校學習、勞動、生活到畢業後的就業安置,涉及許多部門,各個方面。辦好特殊教育必須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有關方面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各級教育部門要負責制訂發展規劃、培養和輪訓師資、改善辦學條件,抓好視導、教研和科研工作。面向全市招生的盲、聾啞學校,應由市級教育部門領導。省、市教育行政部門要在初教處(科)設特殊教育視導員。省教育學院要設立特殊教育教研室,市教研部門要設特殊教育教研員,縣(區)要有人兼管特殊教育。每個市都要選擇一所條件較好的學校,作為本地區特殊教育師訓和教研的中心。省、市教育科研部門和特教研究會,要進一步加強特殊教育的科學研究。
各級民政部門要在當地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把發展和辦好盲、聾啞和弱智兒童的特殊教育作為解決殘疾人掃盲、“雙補”的治本辦法,採取切實可行的有力措施,配合有關部門認真抓好。要積極提供職業技術教育場所,或資助學校建立實習工廠、按摩診所等生產勞動基地。對社會困難戶的殘疾兒童應根據社會救濟的原則,酌情幫助他們入學。勞動、民政部門要積極依靠社會力量多種渠道安排畢業生就業。
為了切實保障盲、聾啞和弱智兒童受教育的權利,要加強特殊教育的立法工作,以保證特殊教育的發展和教育質量的提高。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