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反光鏡

道路反光鏡

道路反光鏡也叫廣角鏡、凸面鏡、轉彎鏡主要用於各種彎道、路口,可以擴大司機視野,及早發現彎道對面車輛及行人,以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也用於超市防盜,監視死角。

使用目的

在路線視距不足的曲線部分,山嶺區道路極小的曲線半徑處、通視惡劣的交叉路口(特別是無信號的交叉路口)、鐵路道口等處,為幫助駕駛者,行人對其通視受到限制的車轍,行人得以識別清楚,防止發生事故,而設定道路反光鏡。本來道路的幾何線形要求,沒有必要設定反光鏡,但實際確有通視極其惡劣,而需要設定反光鏡的這樣地點。曾經有個時期對反尤鏡所映出來的映像與實際的遠近感不同,有是否一定要設定道路反光鏡的議論。反光鏡能將另一方的車輛或行人映照出來,並且又由於路上設有反光鏡的這一設定本身,就具有防止事故的效果,所以在必要的地點是應該設定的。

構造

道路反光鏡,它由反光鏡與安置它的二柱組成。用的主要形式有圓形、方形、及稀少的橢圓形,又有一面鏡與兩面鏡之分。反光鏡一般採用凸面鏡。圓形鏡適用於縱向需要有寬闊視野情況下採用,方形或橢圓形鏡適用於橫向需要有寬潤視野情況下採用。當一面鏡保證不了充足的視野時選用兩面鏡。鏡面材料有丙烯樹脂、玻璃、不鏽鋼等。由於丙烯樹脂既價廉又映像清楚,一般多採用之。

道路反光鏡的來歷

英國尚·紐哈烏斯取得專利的“弗爾賽因·格羅瓦姆”反光鏡,是世界上最早在道路上使用的一種反光鏡。1934年3月,在馬肯特·哈巴拉。首次安裝了這種道路反光鏡。1934年底,在輪渡的貝德福大街,也安裝了這種反光鏡。據說,1933年,英國一位洗染房故宮的兒子帕希·肖,在哈利克斯至布拉德福德之間昆斯貝利的道路上,當驅車穿過濃霧時,多虧了他自己發明的一隻“貓眼”反光鏡,才使他免於衝出欄桿落入山崖。1934年4月,經過一年多的實驗後,在布拉德福德的德萊林頓附近的交叉點,帕西·肖自費設定了50個”貓眼“反光鏡。1935年,帕西·肖成立了利弗雷克廷格·羅德·斯塔茲公司,開始生產道路用反光鏡。當時,該公司為約克郡鮑爾頓的人行橫道只能裝了36個反光鏡。這種反光鏡採用鑄鐵製造,每個約重10磅(4.5公斤),埋設在路旁,中間有橡膠制的墊。汽車輪胎從上面通過時立即凹下,玻璃制的反光鏡自動被擦亮。1937年,運輸在5英里(8公里)的道路上,設定了10種反光鏡。1965年,由於在道路安全方面的貢獻,帕希·肖獲得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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