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中國古代哲學、倫理思想中的一對基本範疇。“道”、 “德”對舉,始於孔子,《論語·述而》中說:“志道,據於德”。《老子》對道、德作了哲學升華。“道” 原意為人行的道路,用作哲學範疇,通常指事物運動變必須遵循的普遍規律,亦指世界萬物的本原或本體;“德” 與“得”相通,意為具體事物得之於“道”的特殊性質。 “故德者得也。得也者,其謂所得以然也”(《管子· 心術上》)。
性命之學,中正之道也。中正之道,在儒謂之中庸,在釋謂之一乘,在道謂之金丹,乃貫通三教之理也。知之者,在儒可以成聖,在釋可以成佛,在道可以成仙。若舍中正二字,而別有所謂道者,即是邪道,便非正道。世之羽流,多不窮理,入於旁門曲徑,著空執相,以訛傳訛,以盲引盲,千枝萬葉,遍滿宇內。更加偽書杜撰,邪說淫辭,雜于丹經子書之內,玉石不分,皂白莫辨。即有一二烈士良才,滿眼虛花,兩耳梆聲,莫能辨其真偽,一入網中,終身難出,不至喪其性命而不止。古今英雄遭此厄者不可勝數。道至如此,尚忍言哉!
出版背景
在中國歷史上,不同倫理學派對“道”與“德”的具體規定互有差異。 唐代思想家韓愈指出:“道” 與“德”作為範疇,一般只是“虛位”,不是“定名”。因而各家都“道其所道,德其所德”。佛、老以“清淨寂滅”為“道”、“德”,“凡吾所謂道德雲者,合仁與義言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