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通釋

道德經通釋

《道德經通釋》,作者王強,2006年6月由崑崙出版社出版,本書按照《道德經》的順序,逐篇逐段、逐字逐句地進行了闡釋。

基本信息

作者:王強 編

ISBN:10位[780040837X] 13位[9787800408373]

出版社崑崙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6-6-1

定價:¥36.00 元

編輯推薦

一部“道德經”,實際上就是一部“得道經”。本書按照《道德經》的順序,逐篇逐段、逐字逐句地進行了闡釋。在闡釋的同時,在儘可能詳盡地梳理前人觀點的基礎上,提出了自己的新理解。如對“名”和“道”等一些基本概念都進行了全新的解釋。該書既是全文《道德經》的學術讀本,也是前人研究《道德經》的種種觀點的彙編,還是頗有見地的學術專著。本書的寫作特別是對《道德經》八十一章的解說,都是採用先抄錄原文,再作題解,然後注詮,最後直譯成白話文。

《老子》是一部什麼樣的書呢?有說它是言哲思的,有說它是言治術的,有說它是言兵事的,於此我不敢說是還是不是,我只能說我的一己之見。我以為它是說了個“大道理”,是什麼大道理呢?是如何“得道”的大道理。所以我說一部《道德經》就是“得道經”。進而言之,我以為《老子》是一部講何為真生命的書,是講如何修為一個真身、建構一個真世界的書。生命之活動不能離開生命的本然之“有”,也就是不能離開真實之“有”,這才是“真身”,才是“真生命”。而宇宙世界間的萬物原本是都應該享有此一己之“真實之有”的,萬物各自享有其一己之“真實之有”而互不侵犯,則天下萬物與人才會享有一共存而和諧的世界。此所謂“真世界”。而如何修為一己之“真生命”,如何建構物物各享其“真實之有”而又互不侵犯的“真世界”,就應得道而合道而守道。

老子書真是一部大智慧的書,是一部去蔽存真的書,吾人真應好好地讀。

作者簡介

王強,1959年2月生於北京。1982年1月畢業於北京師範大學中文系。現為中央財經大學文化與傳媒學院院長,教授。首都師範大學文學院巍晉南北朝隋唐文學專業_在讀博士生。主要著作有:《中國書法導論》(1992),《中國人的忌諱》(1997),《宋詞說略》(1998),《中國古代公文選注》(2002),《老子道德經新研》(2002),《唐宋詞講錄》(2003),《中國傳統文化精神》(2004)等。

目錄

寫在前面的話

一章

附錄:《“名”字本義考》

二章

三章

四章

五章

六章

七章

八章

九章

十章

十一章

十二章

十三章

十四章

十五章

十六章

十七章

十八章

十九章

二十章

二十一章

附錄:《說“道”“德”》

二十二章

二十三章

二十四章

二十五章

二十六章

二十七章

二十八章

二十九章

三十章

三十一章

三十二章

三十三章

三十四章

三十五章

三十六章

三十七章

三十八章

三十九章

四十章

四十一章

四十二章

四十三章-

四十四章

四十五章

四十六章

四十七章

四十八章

四十九章

五十章

五十一章

五十二章

五十三章

五十四章

五十五章

五十六章

五十七章

五十八章

五十九章

六十章

六十一章

六十二章

六十三章

六十四章

六十五章

六十六章

六十七章

六十八章

六十九章

七十章

七十一章

七十二章

七十三章

七十四章

七十五章

七十六章

七十七章

七十八章

七十九章

八十章

八十一章

本書主要參考文獻

後記

書摘

《老子》五千言,首章開宗明義者何?“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點到“常道”,點到“常名”。《老子》一書,關心的“道”是“常道”;關心的“名”是“常名”。“道”是宇宙的根本大法;“名”是世界的器物總稱。(見本章所附對“名”字的考證。)“道”是“法”,“名”是“器”。有“道”則可以約“名”,有“名”則可以顯“道”。“道”與“名”之間有個“德”,“道”因“德”而使“名”(器)立;“名”(器)因“德”而使“道”現。“名”因顯“道”而為“常名”,不因“可名”而為“常名”;“道”因立“名”而為“常道”,不因“可道”而為“常道”。

所謂“常”,恆常也,不變也。這恆常的、不變的“道”與“名”是什麼?說不明,道不白,但有一點可以認定:可以說出的(“可道”),或者已經說出的、正在說著的那個“道”,不是“常道”;可以命名的(“可名”),或者已經命名的、正在命名著的那個“名”,不是“常名”。

河上公注《老子》的影宋本在這一章標題為“體道”,雖非河上公原題,但似頗合此章意旨。若“體道”,“體”老子所說之“道”(“常道”),則必先明常俗之言所說的“道”,非“常道”;常俗之言能命名之“名”,非“常名”。體道、悟道、明道,自不可以已有之論道的說法(包括“言”與“文”)為梯航。以那個“說法”為準則為中心,就永遠也不知“道”為何物。依著那固有的、現成的說話方式去談“道”,受制於那世人都認定的惟一的語言形式去思“道”,那么,越“談”,那個“道”就越假;越“思”,那個“道”就越遠。

體“道”,不能被“語言”所左右,“語言”在這裡不是“中心”。消解“語言中心”,乃是體道之根本原則,不擺脫固有的語言權力之統治,則永遠不能明道體道。

“道”不可“言”,很難“言”;“體道”,尚可言,所以在這裡開宗明義,明確體道之原則。《老子》一書,可以說更主要的不是讓人知道什麼是“道體”,而是讓人知道怎樣能“體道”。“體道”是第一位的,也就是“道用”是第一位的。所以一部“道德經”,說到底,未若叫“得道經”也!

“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這一句的句讀歷來有爭議,是斷為“無,名……;有,名……。”還是斷為“無名,……;有名,……。”其實如何斷法,均無大礙,因不管怎樣斷,主要還是說“無”與“有”的問題,故爭之無益。

王安石首先在其《老子注》中於“無”與“有”處斷句,以前皆以“無名”“有名”斷句也。王氏如此斷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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