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帶擔保:
簡介
當主契約債務人沒有按約定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就可向債務人或保證人中的任何一個要求履行債務或承擔債的不履行責任。保證人沒有先訴抗辯權。
連帶擔保,指保證人與主債務人對主契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
當主契約債務人沒有按約定履行債務時,債權人就可向債務人或保證人中的任何一個要求履行債務或承擔債的不履行責任。保證人沒有先訴抗辯權。
連帶債務,“按份債務”的對稱。是指具有連帶關係的多數債務人所承擔的債務。根據連帶債務,任何一個連帶債務人都有義務向債權人履行全部義務。經債務人中一人作出...
基本概念 制度價值 成立要件 法律效力 產生原因民法理論上的不真正連帶責任是指多數債務人就基於不同發生原因偶然產生的同一內容的給付,各付全部履行之義務,並因債務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體債務人的債務均歸於消...
前言 類型 效力 構成要件連帶之債是多數之債的一種。債權人中的任何一人或債務人中的任何一人都有請求清償全部債務的權利或承擔全部債務的義務。債權人的這種債權稱為連帶債權,債務人的這...
基本介紹 發生原因 效力 案例分析 類型在我國擔保法律實踐中,有將所擔保的主契約的主體是商人的擔保作為商事擔保的相關規定。 非擔保商商人相互之間的擔保,既符合商事擔保的主體要件,也符合商事擔保...
商事擔保的特徵 商事擔保的特殊規則 商事擔保的經濟意義 商事擔保的範疇界定不真正連帶債務是指多個債務人就各自立場,基於不同的發生原因而偶然產生的同一內容的給付,各自獨立地對債權人負全部履行的義務,並因債務人的履行而因其使全體債...
本質 構成要件 效力 形態 類型擔保效力是指擔保成立後所發生的法律後果。 擔保的成立與擔保契約的成立有聯繫,但也有區別。首先,擔保的成立並不全依擔保契約發生,有的可因法律直接規定的條件...
內涵 特徵 範圍 影響因素連帶責任是指各個責任人對外都不分份額,不分先後次序地根據權利人的請求承擔責任。在權利人提出請求時,各個責任人不得以超過自己應承擔的部分為由而拒絕。
分類 構成要件 承擔 追償 責任承擔所謂 再擔保,是指為擔保人設立的擔保。當擔保人不能獨立承擔擔保責任時,再擔保人將按再擔保契約約定比例向擔保人提供比例再擔保或為擔保機構提供一般連帶責任擔...
再擔保概述 再擔保的方式 再擔保的條件 再擔保機構 再擔保發展連帶共同抵押是指未限定每個抵押物所擔保的債權金額,債權人可以任意就其中一個或幾個抵押物的賣得價金受償,即每個抵押物均擔保債權的全部。
連帶共同保證 連帶共同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