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家庭情況
清光緒九年(1883年),出生於福清一都鄉後溪董斜村(1958年前屬永泰縣管轄)一個貧苦農民家庭。成家後,由於丈夫常年患病,家庭生活重擔都落在她肩上。她生下7個兒女,由於家庭窮困,不得不忍痛割愛,先後把5個兒女賣給人家。
入黨動機
民國23年(1934年),中共福清中心縣委書記黃孝敏來到羅漢里一帶領導窮人鬧革命,她獲知兒子郭永星已經與黃孝敏取得聯繫,十分高興,不僅鼓勵兒子投身革命,而且不顧自己家庭困難和50齣頭的年齡,擔任了共產黨的地下交通員。民國25年2~5月,國民黨調遣3000多兵力,對羅漢里根據地進行軍事“圍剿”。她家房子被燒毀,兒子郭興來犧牲。面對家破人亡,她沒有退卻,仍繼續為中共閩中特委機關與閩中紅軍游擊隊遞送信件,為被敵人圍困在山上的游擊隊送糧食。民國26年“七·七”事變後,中共閩中特委與設在閩北的中共閩浙贛省委之間的通訊、聯絡工作多數由她擔負。由於她完成任務出色,民國28年,受到省委表揚。民國29月8月,她加入中國共產黨。民國31年,與閩中特委機關接觸頻繁,引起敵人懷疑。國民黨永泰縣警察局把她拘留,嚴刑拷打,逼她供出黨的地下組織和她兒子的去向。她堅貞不屈,一字不說。敵人要她找熟人保釋,她識破敵人放線釣魚的詭計,義正詞嚴地回絕:“我沒有罪,也沒有熟人,不需要保釋”!敵人無計可施,只好放她出獄。
出獄後,她繼續擔任黨的交通員。民國31年冬,閩中特委決定擴大武裝力量。她化裝成乞丐,巧妙地躲過敵人搜查,從福州取回4支駁殼槍。民國33年,她為閩中特委機關傳遞急件,在福清五龍村後面大山與荷槍的國民黨軍隊相遇。她沉著、冷靜,毫不畏懼,說是出來找兒子回去收埋已故的丈夫。對方看她衣裳襤褸,無油水可撈,就放她過境,她又一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務。
結局
共和國成立後,她不居功自傲,從不伸手向黨、向國家要名要利。1967年逝世,終年84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