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林地

造林地

即宜林地可供人工造林的地段。造林地情況複雜,包括多樣的氣候、土壤、地形、水文、植被及人為活動等綜合因子,同時各因子之間互相聯繫而又互相制約。

釋義

造林地也叫宜林地,一般多為無林地,也包括某些需要改造或將要採伐的有林地。評價造林地的宜林性質,主要依據決定其生產力的立地條件,同時也要考慮造林施工的其他因素。

造林地的種類

北方的造林地可分為如下幾類:
(1)第一類是長期無林的造林地,如荒山、荒地、荒灘、鹽鹼地、沙地及撂荒地等。這一類造林地,其立地條件除因所處的地理位置及地形條件、地表狀況等明顯不同外,還有各自的特點。如分布在不同地區的沙地,立地條件會有一定差別,但其質地粗、滲透性強、持水力差、通透性良好、肥力低的特點則不同於其他造林地。此類造林地影響造林施工的因素通常比較少。
(2) 第二類是尚未更新的跡地,包括採伐跡地和火燒跡地。採伐跡地的立地條件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從採伐到更新停頓時間的長短。一般新採伐跡地的更新條件優於老採伐跡地。這一類造林地有時也包括火燒跡地。火燒跡地地溫高,營養豐富,雜草稀少,但驟然把多年積累的有機物質全部燒掉不能不認為是一個損失,長期不能更新的各種跡地,森林環境會逐漸喪失,立地條件向荒山過渡。
(3) 第三類是需要局部更新的有林地。這一類造林地上有林木生長,保持著較好的森林環境,但樹種組成、密度及其分布不盡如人意,要求進行局部造林加以改造。
(4)第四類是林冠下的造林地。這一類造林地也是有林地,只是森林將在近期採伐,採伐前具有良好的森林環境,可利用這一有利條件進行某些樹種的人工更新。因林地上有林木生長,更新作業障礙較多。

造林地的立地條件

在造林地上凡是與森林生長發育有關的自然環境因子的綜合稱為它的立地條件。根據此定義進一步分析可以看出:
(1)立地條件是由多個環境因子組成的。
(2)這些立地對森林植物的影響方式有直接的或間接的,單獨的或綜合的。
(3)這些環境因子中存在著起決定性作用的主導因子。
(4)直接對森林植物生長發育產生影響的因子有:光照、溫度、水分和空氣;它們稱為生活因子。

(5)作用的對象是森林植物。

意義

調查了解造林地的綜合特性及其變化規律,對選擇適宜樹種及採取科學的造林技術及經營管理的措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造林前,需要進行清除雜草、灌木或採伐剩餘物的枝丫、梢頭木,伐根及倒木、站桿等工作,目的是改善造林立地條件和衛生狀況;防止火災及病蟲害滋生蔓延;為整地、造林、幼木撫育創造有利條件。造林地清理也是造林(更新)整地工作的一部分。其方法有火燒、割除、挖除、化學除草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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