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通北鎮,原稱“通興鎮”。濱北線鐵路修通後設站,始稱“宋家站”,後改稱“通康站”。通北一帶,中華民國初年,屬海倫縣管轄。1915年5月,劃歸通北設治局管轄。1917年1月,設治局改為縣的建制,劃為通北縣第二區,後稱通興鎮。東北淪陷後,設通興村。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1946年4月,通北縣政府由一區前進村遷至“通興”,遂為通北縣城區,1951年改為第一區。1955年改為通北鎮。1956年3月,通北鎮併入北安縣後,通北鎮隸屬北安縣管轄。1958年9月,改稱通北人民公社,後隸北安市管轄。1963年撤銷北安市恢復北安縣後,稱通北鎮公社。1964年8月,將鎮郊民眾、忠信、興東3個生產大隊劃歸新設定的新民公社。1983年復稱通北鎮。1989年4月,撤銷新民鄉,將原新民鄉的行政區域劃歸通北鎮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