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送鍾是中國民間一種廣泛流行的禁忌。“送鍾”二字原是指送贈計時鐘,但在多種中國方言中這亦是“送終”的諧音,被視為大不吉利之意。所謂送終,是指父母或親長臨終前服侍於旁,亦指營辦父母或親長喪事。
為免犯諱,中國多個地方仍會避免向他人送贈時鐘 ;在吉林有家庭亦試圖阻止姓“宋”和姓“鍾”的子女結婚,避免“宋鍾聯婚”的字眼在婚宴上出現 。
在香港,由於“送鍾(zung1)”與“送終(zung1)”在廣東話中是同音字,這種禁忌在香港各年齡層仍十分普遍,一般情況可寧會送贈手錶,亦避免送鍾。如果收禮一方希望收到時鐘作為禮物,送禮人或會要求對方付一個低廉的價錢,買走這份禮物,藉此避開“送鍾”的說法 。
此外,台灣、新加坡都有類似的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