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介紹
緊急避孕藥也叫事後避孕藥,是指在無防護性生活或避孕失敗後的一段時間內,為了防止妊娠而採用的補救措施。女性在遭受意外傷害或因其他原因進行了無防護性生活,或者避孕失敗如安全套破損、滑脫以及錯誤計算安全期等可以考慮服用緊急避孕藥物,房事後72小時內有效,如果在服藥期間又有性生活那時間要重新推算。
1、區別
常規短效口服避孕藥和緊急避孕藥是兩類作用機理和適用人群有很大區別的避孕藥物。常規短效口服避孕藥兼具安全、有效、舒適的特點,適用於所有具有避孕需求的健康育齡女性,是可靠性最高的常規避孕方式之一;而緊急避孕藥是未避孕或避孕失敗後,作為補救之用的避孕措施,如新斯諾左炔諾孕酮滴丸等。
1.1適用情況不同
常規短效口服避孕藥是一種可長期使用的避孕方法,在正確使用的情況下,每日一片,每個生理周期內連續服用21天,就可維持可靠的避孕效果,輕鬆遠離計畫外懷孕的困擾。適合健康的育齡女性日常避孕使用。
而緊急避孕藥則是一種補救性質的避孕藥物,適用於女性遭受意外傷害、進行了無防護性生活或其他避孕方式失敗(如保險套意外破裂)等情況,可在事後72小時內服用以避免意外懷孕,但不適合作為日常避孕手段。
1.2作用機理不同
常規短效口服避孕藥由孕激素、雌激素共同作用。作為一種安全可靠的避孕手段,常規短效口服避孕藥一直在不斷改進,雌激素含量逐漸降低,孕激素也在不斷更新換代。新型口服避孕藥中的孕激素成分已經非常接近人體孕酮,在避孕之外還能給予女性更多額外獲益,比如緩解水腫,預防卵巢癌、子宮內膜癌等疾病。
而市面上最常見的緊急避孕藥,其主要成分一般為大量孕激素,使用一次所攝入的激素量,與8天常規短效口服避孕藥中的含量相當。大劑量激素容易造成女性內分泌紊亂,月經周期改變。因此,建議緊急避孕藥每年使用不要超過三次,每月最多使用一次。
1.3避孕效果不同
緊急避孕藥主要針對事後補救需求,避孕有效率約為85%,可以減少意外妊娠的可能性。而常規短效口服避孕藥,只要正確服用,避孕效果十分可靠,避孕有效率可達99%以上。為了避免自己遠離意外妊娠的傷害,事前
做好萬全準備才是明智之舉。
臨床套用
儘管全世界不斷推廣各種避孕方法,但非意願妊娠的人工流產的發生率仍呈增加趨勢。其原因一方面由於尚無一種常規避孕方法絕對有效,加上避孕方法的失敗和避孕方法的可獲得性的影響,非意願妊娠時有發生。另一方面,則由於未採取任何避孕方法,據報導,我國城市地區人工流產中約有1/3至半數的非意願妊娠發生於無防護的性交之後。為降低人工流產率,國際上於1995年開始探索有效的緊急避孕方法.緊急避孕指在無任何避孕措施的性交或避孕方法失敗後的一種預防妊娠的補救措施,可行的途徑是放置帶銅IUD或服用藥物。
種類
1、單方孕激素
單方孕激素類緊急避孕藥,成分多為左炔諾孕酮,均為非處方藥。主要有兩種規格:一種是0.75毫克,單次口服2片,或首次服1片,
間隔12小時服第2片,這類以【毓婷】為代表;另外一種是1.5毫克,單次口服1片,這類以【丹媚】為代表。在無防護性性生活或避孕失敗72小時以內,服藥越早,預防妊娠效果越好。服用前後無需禁食。
在卵子尚未排出之前,單方孕激素類緊急避孕藥起到抑制或延遲排卵的作用,而在排卵後使用,能使子宮內膜的形態發生改變,早期的產品(胃溶片)避孕有效率能達到85%以上,現在經過劑型改良後的腸溶片劑有效率可達到99.8%。
2、抗孕激素
抗孕激素類緊急避孕藥的有效成分為米非司酮,常見的品牌有司米安片,碧韻膠囊,華典片等,均為處方藥。用於緊急避孕時,在無防護性性生活或避孕失敗72小時以內,空腹或進食2小時以後口服25毫克,服用後禁食1-2小時。
抗孕激素類緊急避孕藥具有終止早孕、抗著床、誘導月經及促進宮頸成熟等作用,與孕酮競爭受體而達到拮抗孕酮的作用。服用不同劑量的米非司酮會達到不同的效果:通常情況下,每次服用米非司酮10至25毫克可用於緊急避孕;服用150毫克可終止49天內的妊娠。使用本品終止早孕失敗者,必須進行人工流產終止妊娠。
副作用
常見副作用
1) 噁心:服用緊急避孕藥後,噁心的症狀一般持續不超過24小時。
2) 嘔吐:與食物同時服用或睡覺前服藥可以減少噁心、嘔吐的發生率。如果在口服緊急避孕藥後1小時內嘔吐,應該儘快補服1次。
3) 不規則子宮出血:有些女性用藥後會有點滴出血,一般無須處理,但要讓用藥者了解此種情況,做好用藥前後的諮詢、宣教。
4) 月經改變:多數婦女月經會按時來潮,也有一部分婦女月經提前或延遲。如果月經延遲一周,應該做尿妊娠試驗,以明確是否是緊急避孕失敗。
5) 排卵期改變:服用緊急避孕藥,會影響月經周期,女性在此之後儘量使用效率高的避孕方法,而不要再冒險使用緊急避孕藥或安全期、體外射精等不科學的避孕方法,嚴重的會導致不育。
6) 其他:乳房脹痛、頭痛、頭暈、乏力等,這些症狀一般較輕微,持續時間不超過24小時。乳房脹痛、頭痛嚴重者可用阿斯匹林或其他止痛藥對症處理。
“不良反應”
國家藥監局提出,根據不良反應監測結果,為控制藥品使用風險,決定對部分緊急避孕藥說明書範本進行修訂,進一步完善“不良反應”、“注意事項”、“禁忌症”等內容。記者從國家藥監局的通知中看到,“不良反應”、“注意事項”和“禁忌症”分別增加到3項、11項和2項。
對比以往“毓婷”說明書,記者發現,藥品“不良反應”新增的內容為:“可見月經改變,多數表現為服藥當月的月經提前或延後”;“可有子宮異常出血,若出血不能自行消失,應及時去醫院就診,警惕異位妊娠的存在”。“禁忌症”多了“已知或可疑妊娠者禁用”的項目。“注意事項”也特別提及小心宮外孕的風險,提醒說:“服藥後約3~5周如出現子宮不規則出血或嚴重下腹疼痛,應及時就醫以排除異位妊娠”。
誤區
很多人對緊急避孕藥存在一定的誤區,經常會不敢使用而導致意外懷孕,從而造成對身體的傷害,因此要科學看待緊急避孕藥,避免認識上的誤區:
誤區一:會影響月經
不少人都覺得緊急避孕藥會影響月經,其實不然,以毓婷為例來說,它是單純的孕激素,而且劑量非常低,所以幾乎對月經無影響,但因個體差異不同,有的人服用毓婷避孕成功後,會出現撤退性出血(類似於月經),如果出血量和平常月經量差不多,即可當做一次月經,但這屬於正常現象,無需擔心,可自行恢復。但如果短期內,多次服用,有可能會造成月經紊亂和降低避孕成功率。
誤區二:對胎兒有影響
由於緊急避孕藥毓婷是單純的孕激素,而且劑量非常小,所以很安全,不會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而且調查研究表明,有些婦女在不知道妊娠的情況下服用毓婷,並未增加出生缺陷或者其他問題,因此,沒有理由認為服用毓婷會引起出生缺陷。
誤區三:避孕會失敗
緊急避孕藥的避孕成功率為98%,很多服用它後避孕失敗,主要是由於沒正確服用,正確服用的方法為:
1.事後72小時內,及時服用毓婷兩片,即可達到有效避孕,越早服用效果越好;
2緊急避孕藥需遵循的是一次一補救的原則,它僅針對上一次的無保護性性生活或避孕失敗起作用,對於下一次的無保護性性生活或避孕失敗沒有良好的避孕效果,所以只要發生一次無保護性性生活或避孕失敗,為了避免意外妊娠需要及時服用毓婷。
處方與非處方區別
緊急避孕藥一般分為處方和非處方藥,像毓婷它屬於非處方藥,而米司非酮為處方藥,北京中醫藥大學東直門醫院婦科副主任醫師湯玲介紹說,其區別主要是非處方(即OTC)就是指不用拿著醫師的處方就可以在藥店裡買到的藥,為非處方藥。反之,則為處方藥。非處方藥一般都是由原來的處方藥慢慢轉化的,在臨床上經過長期的大量的實踐,鑑定藥性非常安全,非常可靠,可以在沒有醫生的監護下,病人用了以後不會導致其他一些危險的時候,轉為非處方藥的。所以像毓婷這樣的非處方緊急避孕藥是非常安全的。
注意事項服藥須知
⑴緊急避孕藥只能對前一次性生活有事後避孕作用,服藥後不能再有無防護措施的性交。
⑵服藥後有少量陰道出血不是避孕成功的標誌,如果沒有月經量樣出血,應及早到醫院檢查。
⑶服藥後1小時內發生嘔吐,應儘快補服1次。
⑷緊急避孕藥只能偶爾使用,不能代替常規避孕方法。
⑸已經妊娠的婦女禁用緊急避孕藥,因為緊急避孕藥對已經確立的妊娠是沒有流產作用的。
⑹無保護措施的性生活後,服藥越早,防止非意願妊娠的效果越好。
避孕藥與月經
緊急避孕藥會導致女性月經不調,假如是在前半個月經周期內服用,那么就可能對婦女的月緊急避孕藥的副作用經干擾較大,易出現陰道出血;若在後半個月經周期內服用則對婦女月經干擾較小。如其出血量與平時月經量差不多,可將其當做一次月經。
月經提前:緊急避孕藥後出血臨床上稱為撤退性出血。實際上這種出血一般不能認為是月經來潮。如果是在前半個月經周期內服用,可能對婦女的月經干擾較大,易出現陰道出血;在後半個月經周期內服用則對婦女月經干擾較小。如其出血量與平時月經量差不多,可將其當作一次月經,出血乾淨後應立即採取常規避孕方法。如出血量很少,則不需要做任何處理,但仍需注意避孕,直到下次月經來潮。
月經推遲:緊急避孕藥的避孕率不是百分之百的。如出現服用緊急避孕藥月經推後,應到醫院就診,做妊娠試驗,以確定是否緊急避孕失敗。
哺乳期服藥須知
哺乳期婦女服用緊急避孕藥建議使用比較安全的毓婷,可在2—3天就可排出體外,但是服用後,建議暫停哺乳3天,同時在此期間需定時將乳汁擠出,3天后即可恢復哺乳。
禁忌人群
八類女性不宜服用:
1. 重大疾病患者
由於激素類藥物要在肝臟代謝,從腎臟排出,用藥會加重肝腎功能負擔,故急、慢性肝炎或腎炎患者均不宜使用。
2. 血液病及內分泌疾病患者
避孕藥會使凝血功能亢進,並增加血栓形成的危險,可使血糖升高,影響甲狀腺功能,所以各種血液病、血栓性疾病、內分泌疾病如糖尿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等患者均應避免套用。
3. 婦科腫瘤患者
由於婦科腫瘤、乳房疾病大多為激素依賴的疾病,服用含有雌孕激素的避孕藥可加重病情,應禁用。
4. 精神病患者
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患者,可能會發生誤服錯服等情況,產生不良後果。
5. 月經稀少者
避孕藥可能會使月經進一步減少。
6. 年齡在45歲以上者
該時期激素水平波動較大,一般不宜用避孕藥避孕。
7. 年齡在35歲以上但是吸菸的婦女
不宜長期服用,以免卵巢功能早衰。
8. 哺乳期婦女
避孕藥可抑制乳汁分泌,並可經乳汁分泌而影響新生兒的發育,因此,哺乳期婦女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