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節

追節

追節,是準女婿在節日前一天向未來的老丈人家送節日禮物的一種禮儀,按照其風俗有這么幾種物品是必須送的:竹涼蓆一床、扇子若干(依女方家庭成員數定,有多少人就得送多少把扇子)、閹割過的大公雞一隻、粽子一匹(一匹10個),其它物品可以隨意,所以今天好多準女婿們都忙著準備這些,明天就該去“追節”了。這追節禮儀準女婿們只有結婚後才能免掉。

簡介

鄉村的重陽還有一些特別的習俗,比如追節。嘉慶四年《束鹿縣誌》說:九日,女家作棗糕饋婿,曰“追節”;道光十一年《南宮縣誌》上也說:以面、棗蒸糕,謂之菊花糕,獻祖先,亦以送婿家,謂之追節。

名稱意思

為什麼把花糕送到女婿家,叫追節?一種說法是,追節是“追姐”的變異,琢磨琢磨,不是沒有道理。在壩上一些地方,早先跟追節相類似的習俗是“各家班女歸寧”,流行“九月九,搬回閨女息息手”。

風俗

追節,就是民間專門用來傳遞結婚信息的一個禮儀。鄉下的青年男女們因為文化活動有限,加之家庭聯產承包以後,大家在一起勞動的機會又大大地減少了,所以,自由戀愛必須得有人牽頭,當這樣的媒妁之言大功告成時,雙方通過長時間的接觸確定下了戀愛關係後,男方就得以辦定婚酒的形式向人們予以公布。此後,父母們別的事情該省的則省、該略的則略了,全由兩個當事人去為之。惟有一件事父母們是必做的。這就是結婚前的追節。

其實,追節並不繁雜,就是男方父母覺得小孩子們已經到了結婚的火候了,並準備在下一年的端午節前辦婚事時,就利用這一個端午節,讓母親陪著兒子,上一籃粽子,拎上一提鴨蛋(隆重和講究些的人家,還要加上幾斤肉和掛麵等湊足八樣禮),到女方家去以示告之。若女方家父母承允了,則全部收下禮物,如不承允或因其它原因不能肯定回復時,親家們又是面對面的不好直接回,就適當的退回一點粽子,使雙方不至於面子上過不去。如果今年“追節”不成功時,來年還得如法炮製,不然,到時候真的想辦喜事了,要是不太省事的女方父母,就會以沒追節為藉口,多多少少的出些難題給男方。

意義

追節,在鄉間雖是一個民間習俗,但也體現出了親戚之間的一種相互尊重禮道。它可以使女方及父母有一個充足的思想準備和物質準備,更是幫助人們調理生活秩序,做到辦事計畫為先,避免措手不及或因為辦事缺乏統籌考慮,而造成的舉債與不周。

其他

中秋節是舊時“追節”(指自定婚後男方按節饋送禮物與女方)習俗的演變

重陽節在民間還有“追節”贈糕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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