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尋財稅法的真諦

追尋財稅法的真諦

《追尋財稅法的真諦》收錄了劉劍文教授近年來接受媒體記者採訪的六十餘篇報導文章,試圖展示的正是這種理論與實踐之間的結合,這種學者良知與制度構建之間的互動。讀者不僅可以從中了解劉教授深邃的學術思想,財稅法治建設的成就與問題,亦能看出學術如何影響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財稅法是頂天立地之法;財稅法學是前景廣闊的朝陽學科。兩者的互動,是我國財政法治建設的必然要求。《追尋財稅法的真諦:劉劍文教授訪談錄》收錄了劉劍文教授近年來接受媒體記者採訪的六十餘篇報導文章,試圖展示的正是這種理論與實踐之間的結合,這種學者良知與制度構建之間的互動。讀者不僅可以從中了解劉教授深邃的學術思想,財稅法治建設的成就與問題,亦能看出學術如何影響立法、執法、司法和守法,財稅法學人如何實踐其光榮的歷史使命。
理論唯有與實踐緊密結合方顯其生命力。劉劍文教授從來都不是“兩耳不聞窗外事”的書齋學者,而是身體力行,投入到中國財稅法治建設的制度實踐之中。2005年,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針對“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減除費用標準”的修訂問題舉行新中國歷史上的首次立法聽證會上,劉教授是聽證陳述人中唯一的法學教授,所提出的“實施全國統一的1600元費用扣除標準”建議,最終被《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所採納。他還擔任全國人大財經委委託立法項目《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基本法(稅法通則)》起草組組長、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委委託立法項目《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轉移支付法》起草組組長,以及全國人大《中華人民共和企業國國有資產法》起草小組顧問,並主持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稅收徵收管理法》清理和修訂研究項目。2006年10月31日,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主持的第二十三次法制專題講座上,劉劍文教授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委員和各專門委員會負責人作了題為《我國的稅收法律制度》的講座,對我國的稅收法制建設進行了分析,促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順利通過。劉劍文教授是繼羅玉中教授、吳志攀教授之後北棗大學第三位為黨和國家領導人作法制講座的學者,而財稅法第一次作為此類講座的內容,體現了財稅法在國家法治建設中日益重要的地位。

作者簡介

劉劍文,1959年7月生,湖北人。1983年6月畢業於安徽財經大學,獲經濟學學士學位;1986年6月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經濟法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1997年6月畢業於武漢大學國際經濟法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1999年6月從北京大學法學博士後流動站出站。1986年7月在武漢大學法學院任教,曾任法學院副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1999年7月至今在北京大學法學院任教,現任教授、博士生導師,北京大學財經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從事財稅法、經濟法、智慧財產權法、國際經濟法的教學與研究工作。代表性學術成果主要有:《走向財稅法治》(獨著)、《財稅法專題研究》(獨著)、《國際所得稅法研究》(獨著)、《稅法基礎理論》(合著)、《WTO體制下的稅收政策合法化問題研究》(主編)、《民主視野下的財政法治》(主編)、《私有財產法律保護》(主編)、《Trips框架下的中國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研究》(主編)等,並發表學術論文130餘篇。

圖書目錄

前言
第一編 財稅法:頂天立地之法
一、頂天立地的財稅法
二、財稅立法的建議與期待
三、二十一世紀財稅法學人的使命
附錄一:劉劍文教授就“財稅法學人使命”答學生問
附錄二:財稅法學人的歷史使命
第二編 稅收法治:構建法治社會的突破口
一、稅收法治是構建法治社會的突破口
二、稅收法定的核心是對納稅人權利的保護
三、憲法關於稅的規定是不夠的
四、稅收法律不足行政法規太多
五、稅收立法之路仍然漫長
六、稅收立法要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理念
七、遵循稅收法定原則完善稅收法律體系
八、好的法律催生更好的法律
附錄:我國的稅收法律制度——劉劍文教授在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三次法制專題講座上的講稿
第三編 稅收之債:公法上的債權理念
一、第二次納稅義務:一個陌生的概念
二、國家與納稅人的關係是平等的
三、稅務機關首先是一個依法收稅的機關
四、《行政許可法》的實施促進了稅務機關的正確定位
五、轉變觀念依法保護納稅人合法權益
第四編 兩稅合併:稅制改革的標本
一、大陸內外資稅負平衡問題
二、兩稅合併關鍵在促進稅制統一
三、兩稅合一會影響外資熱度嗎
四、企業所得稅改革:公平與導向的對接
五、《企業所得稅法》草案解讀
六、兩稅合併:稅制改革的標本
七、新稅法帶來新機遇、新挑戰
第五編 費用扣除標準:個人所得稅改革的焦點
一、何處是坦途:追尋所得稅改革的未來走向
二、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如何調整
三、為何要舉行立法聽證會
四、為什麼只是小規模調整
五、個人所得稅調整的公平之道
六、個人所得稅調整:小步前進力促公平
附錄一:關注民生的重要改革——工資、薪金所得減除費用標準提高的意義與影響
附錄二:理性看待個人所得稅工薪所得費用扣除標準
附錄三:劉劍文教授在2005年全國人大立法聽證會上的發言
第六編 自行納稅申報:個人所得稅改革的難點
一、《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引爭論
二、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申報制度如何執行
三、自行納稅申報既是義務也是權利
第七編 燃油稅費改革:成就與問題
一、涉及公眾利益的重大調整應廣聽民意
二、開徵燃油稅宜用法律形式規範
三、燃油稅立法應堅持民主性原則
附錄: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關於《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徵求意見稿)》的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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