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慶州氣象局

1、負責迪慶州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迪慶州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迪慶州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3、負責迪慶州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迪慶州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7、統一領導和管理迪慶州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縣人民政府對縣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歷史沿革

1957年9月,經雲南省氣象局批准成立中甸縣氣象站,並於1958年6月起報發天氣報,隸屬中甸縣人委農水科領導,業務受雲南省氣象局、麗江專署中心氣象站領導;1960年改為雲南省中甸縣氣象服務站;1973年10月更名為迪慶藏族自治州氣象台;1984年更名為迪慶藏族自治州氣象處,管轄直屬的中甸觀測組和縣級德欽、維西縣氣象站;1990年更名迪慶藏族自治州氣象局,各縣更名縣氣象局。

機構概述

迪慶藏族自治州氣象局既是雲南省氣象局的下屬單位,又是迪慶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依法管理氣象工作的行政職能部門,現設有辦公室、業務科技科、計畫財務科三個機關內設機構,氣象台、科技服務中心、雷電中心、人工影響天氣中心、財務核算中心五個直屬事業單位,下轄香格里拉、德欽、維西縣三個氣象局及香格里拉大氣本底觀象台。

機構職責

1、負責迪慶州行政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迪慶州行政區域內氣象設施建設項目的審查;對迪慶州行政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行業管理。
2、組織管理迪慶州行政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3、負責迪慶州行政區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迪慶州行政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城市環境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4、管理迪慶州行政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指導對可能遭受雷電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
5、負責向本級人民政府和同級有關部門提出利用、保護氣候資源和推廣套用氣候資源區劃等成果的建議;組織對氣候資源開發利用項目進行氣候可行性論證。
6、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
7、統一領導和管理迪慶州行政區域內氣象部門的計畫財務、人事勞動、科研和培訓以及業務建設等工作;會同縣人民政府對縣氣象機構實施以部門為主的雙重管理;協助地方黨委和人民政府做好當地氣象部門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辦雲南省氣象局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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