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慶州國家稅務局

機構簡介

迪慶藏族自治州國家稅務局於1994年9月稅務機構分設時成立,是迪慶州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正處級行政機構,由雲南省國家稅務局實行垂直管理。主要負責中央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的徵收管理,包括:增值稅、消費稅、金融保險營業稅中央收入部分、中央企業及2002年以後新辦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車輛購置稅,同時,還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管理。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迪慶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二)負責全州各項國家稅收收入計畫的編制、分配和考核工作。(三)組織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管法》和各項稅收征管規章制度,積極推進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強化國家稅收執法職能。(四)負責全州國稅系統徵收的各項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註冊稅務師的管理,規範稅務代理行為。(五)負責全州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六)監督檢查各納稅單位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情況,嚴肅查處偷騙稅。(七)負責全州國稅系統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加強稅收法制建設。(八)圍繞國家和迪慶經濟發展戰略,發揮稅收對經濟的調控和監督職能,努力為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服務。(九)監督檢查全州各級國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方針政策情況。(十)管理全州國稅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管理縣區級國家稅務局的正副局長及相應級別的幹部,負責各級國稅機關的領導班子建設、公務員制度實施。(十一)負責全州國稅隊伍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十二)負責全州國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和黨群工作。(十三)負責全州國稅系統稅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十四)負責全州國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十五)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開展稅收諮詢。(十六)承辦雲南省國家稅務局和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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