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務院同意,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日前聯合印發《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計畫》(以下簡稱《行動計畫》),明確了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的總體要求、行動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對農業農村污染治理攻堅戰作出部署。
《行動計畫》指出,要按照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總要求,強化污染治理、循環利用和生態保護,深入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和農業投入品減量化、生產清潔化、廢棄物資源化、產業模式生態化,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發揮好政府和市場兩個作用,充分調動農民民眾積極性、主動性,補齊農業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突出短板,進一步增強廣大農民的獲得感和幸福感,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打下堅實基礎。
《行動計畫》提出,通過三年攻堅,鄉村綠色發展加快推進,農村生態環境明顯好轉,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工作體制機制基本形成,農業農村環境監管明顯加強,農村居民參與農業農村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顯著增強。到2020年,實現“一保兩治三減四提升”:“一保”,即保護農村飲用水水源,農村飲水安全更有保障;“兩治”,即治理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實現村莊環境乾淨整潔有序;“三減”,即減少化肥、農藥使用量和農業用水總量;“四提升”,即提升主要由農業面源污染造成的超標水體水質、農業廢棄物綜合利用率、環境監管能力和農村居民參與度。
《行動計畫》提出了五方面主要任務。一是加強農村飲用水水源保護。加快農村飲用水水源調查評估和保護區劃定,加強農村飲用水水質監測,開展農村飲用水水源環境風險排查整治。二是加快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加大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力度,梯次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保障農村污染治理設施長效運行。三是著力解決養殖業污染。推進養殖生產清潔化和產業模式生態化,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嚴格畜禽規模養殖環境監管,加強水產養殖污染防治和水生生態保護。四是有效防控種植業污染。持續推進化肥、農藥減量增效,加強秸稈、農膜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大力推進種植產業模式生態化,實施耕地分類管理,開展涉鎘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排查整治。五是提升農業農村環境監管能力。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強化農業農村生態環境監管執法。
《行動計畫》要求,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落實的工作推進機制,省級人民政府對本地區農村生態環境質量負責。完善經濟政策。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建立污水垃圾處理農戶繳費制度。加強村民自治。建立農民參與生活垃圾分類、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的直接受益機制。引導農民保護自然環境,科學使用農藥、肥料、農膜等農業投入品,合理6籌、整縣打包、建運一體等多種方式,吸引第三方治理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參與農村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地方為主、中央適當補助的政府投入體系。地方各級政府要統籌整合環保、城鄉建設、農業農村等資金,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穩定的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經費渠道。強化監督工作。各省(區、市)要以本地區實施方案為依據,制定驗收標準和辦法,以縣為單位進行驗收。將農業農村污染治理工作納入本省(區、市)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考核範圍,作為本省(區、市)黨委和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市縣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