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級別

軍隊級別

軍隊級別是指軍隊中對不同職務的軍人授予的等級稱號。即“區別軍人等級的稱號”。軍銜將軍人的榮譽稱號、待遇等級和職務因素融為一體,使其兼有調整部隊指揮關係和調整個人利益關係的兩種功能。軍銜分為永久軍銜和臨時軍銜兩類。一般稱軍銜是指永久軍銜。

基本信息

劃分

1956年24級工資制 1956年24級工資制

解放前後,解放軍幹部和全國黨政幹部一樣,較長時間實行供給制,沒有工資,個人的吃穿用由公家全包,經濟情況略有好轉的地區,按照任職情況給予數量微薄的津貼,以補零用。直到上世紀50年代初期,我國地方和軍隊幹部,才根據每個人參加革命工作的年限、歷史貢獻、所任職務等綜合因素,評定了級別,幹部按級別享受工資津貼和其他物質待遇。

解放軍設定的級別,為了區別於國家機關行政幹部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的級別,稱之為“軍隊級別”。“軍隊級別”是1952年3月正式評定的,全軍從毛澤東的軍委主席級到戰士級,共設定了十一等二十四級:
軍委主席、副主席級(一等一級);大軍區司令員、政治委員級(二等一級),軍委委員級(二等二級);正、副、準兵團級(三等一、二、三級);正、副、準軍級(四等一、二、三級);正、副、準師級(五等一、二、三級);正、副、準團級(六等一、二、三級);正、副營級(七等一、二級);正、副連級(八等一、二級);正、副排級(九等一、二級);正、副班級(十等一、二級);戰士級(十一等)。

2016年初,原七大軍區番號撤銷,正式成為歷史。取而代之的,是東南西北中五大戰區。新華社報導稱,全軍 副戰區級以上單位紀委書記培訓班在國防大學舉辦。可見,“ 軍區級”已經改稱“ 戰區級”。從軍區到戰區,一字之變,帶來的卻是我軍領導指揮體制的歷史性嬗變、結構性重塑、革命性新生 。

方案

1952年全軍幹部評定級別後,到1955年實行軍銜制度的三年多時間裡,級別顯得偏低的部分初級幹部和一少部分中級幹部的級別,陸續進行了調整,準軍級和副軍級幹部的級別只有個別調整,而正軍級以上幹部的級別則一個也沒有調整。因此,1955年國中央軍委關於以級別為基礎按照德、才、資條件評定幹部軍銜的政策出台以後,總政治部和總幹部部於2月9日聯署提出,調整123名級別偏低的正軍級以上幹部的“軍隊級別”,呈報中共中央審批。其中包括由副兵團級提升為正兵團級者22名,由準兵團級提升為副兵團級者35名,由正軍級提升為準兵團級者66名。若按這一方案調整了的話,1955年授銜的53名有“軍隊級別”的上將中,就會有52名是正兵團級,中將中兵團級人數的比例也會大為提高。然而,這一調級方案最終未能實現。

對比

軍地對比

軍隊職務地方 行政級別對比

軍隊職務 軍隊 軍銜 地方 行政級別
軍委主席無軍銜國務院總理
軍委副主席 上 將 國務院副總理
軍委委員 上 將 國務委員
正大軍區職(戰區) 上 將、中 將 原“六大行政區”正職(已撤銷)
副大軍區職(戰區) 中 將、少將 原“六大行政區”副職(已撤銷)
正軍職 少將、中將 省部級正職(省軍級 )
副軍職 少 將、大校 省部級副職
正師職 大校、少 將 廳局級正職(地師級 )
副師職 上校、大校 廳局級副職
正團職 上 校、中校 縣處級正職(縣團級 )
副團職 中校、少校 縣處級副職
正營職 少 校、中校 鄉科級正職
副營職 上尉、少校 鄉科級副職
正連職 上 尉、中尉 股所級正職(科員級)
副連職 中 尉、上尉 股所級副職(科員級)、科員(本科)
排職 少尉、中尉 普通科員級(大專)、辦事員級(中專)

備註:

1.軍隊幹部轉業回地方,有部分人行政上會降半級(工資級別不降),但其行政職級任職時間應從幹部原在部隊擔任的與地方幹部相對應職級的時間計算。這說明副處級和副團職是對應的,正處級和正團職是對應的。可參照以下檔案:

國務院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小組辦公室《 關於安排到行政單位的軍隊轉業幹部如何計算任行政職級時間的答覆 :安排到法院工作的軍隊轉業幹部,在評定法官等級時,其行政職級任職時間應從幹部原在部隊擔任的與地方幹部相對應職級的時間計算,如:正團職轉業幹部到地方首次確定為副處級,其任副處級時間應從幹部在部隊任副團職的時間計算;又晉升正處級,其任正處級時間應從幹部任正團職的時間計算。安排到其他行政單位的轉業幹部也適用於本辦法。

國務院《軍轉幹部如何計算任行政職級時間的答覆》 國務院《軍轉幹部如何計算任行政職級時間的答覆》

不過也有很多正團職軍官轉業回地方直接安置為正處級調研員的,副團安置為副處級,行政級別並沒降半級。如木斯市2014年度正、副團職軍轉幹部安置情況一覽表” 中公布的武警支隊政委(正團)安置為調研員,人武部部長正團)安置為調研員,軍分區保障部副部長(副團)安置為副處級,人武部副部長、軍事科科長(副團)安置為副調研員,陸軍預備役步兵師步兵一團政治處主任(副團)安置為副調研員等等。


2.軍隊各級領導在地方各級黨委中的排名,只是黨內排名,並不是說本身等級就比同級地方領導低半級。比如省軍區的政委為省委常委,排名在省委副書記之後,但他的軍隊級別正軍級還是和省部級正職相同,就像省長的黨內職務為省委副書記,但他並不是副省級,而是和省委書記一樣同為省部級正職( 黨政軍)。

3.根據《新錄用公務員任職定級規定》第四條 : 考核合格的新錄用公務員,按以下規定任職定級:(一)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沒有工作經歷的公務員:高中和中專畢業生,任命為辦事員,定為二十七級;大學專科畢業生,任命為科員,定為二十六級;故 排職對應公務員等級要分兩種情況。

4.一般來說,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國家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國務院總理、全國政協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被認為是黨和國家領導人 正職職位。自1993年以來,除短暫時間外,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國務院、全國政協、中央軍委五大機構( 五大班子)的正職均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 。

5.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家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全國政協副主席、中央軍委副主席都屬於黨和國家領導人 副職職位 。

中央軍事委員會委員的級別有點特殊。一般來說,在黨和國家領導人參加活動的報導中,黨和國家領導人的名單之後會出現一個逗號,緊接著出現中央軍委委員的名字。這一安排,比不出現名字的部級領導又顯得略高一點,比黨和國家領導人又略低一點的地位,可以視作“準副國級” 。

6.建國初 六大軍區對應全國劃分的東北、華北、華東、中南、西北、西南 六大行政區 ,2016年開始 是“ 五大戰區” 。戰區正職級別略低于軍委委員,一般相當於原總參謀部、總政治部(軍委委員)的 副職,和總後勤部、總裝備部的正職(軍委委員)同級,戰區副職高於正軍級(正部級),總體來說,戰區(大軍區)正副職略低于軍委委員(國務委員、副國級),高於正軍級(正部級),處於兩者之間,差距比較微小。如 中部戰區政治委員殷方龍為原總政治部 主任平調 ,原廣州軍區司令員章沁生調任第一 總參謀長 。

解放軍全軍正大軍區職的職務有:副總參謀長,總政治部副主任,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總後勤部、總裝備部、軍事科學院、國防大學、海軍、空軍、第二炮兵(火箭軍)、各大軍區的軍政一把手。武警部隊編制為上將警銜的,為兩名軍政一把手( 軍政 主官) 。

軍事科學院、國防大學執行戰區、軍兵種的獎勵許可權。國防科技大學原則上執行軍級單位的獎勵許可權 。

1996年12月,根據武警部隊編制人數較多、地理位置特殊、任務較重等特點,中央軍委決定將武警部隊總部由副大軍區級升格為正大軍區級,並於1995年至1999年先後將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隊由正師級升格為副軍級 。

7.根據《 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試行)》(軍令﹝2018﹞59號)第七十四條和第七十五條、第七十六條:

副師職和專業技術七級(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軍官( 副局級和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業技術七級文職幹部), 副團職和專業技術九級軍官( 副處級和專業技術九級文職幹部), 副營職和專業技術十一級軍官( 副科級和專業技術十一級文職幹部)。

正師職和專業技術六、五、四級軍官( 局級和專業技術六、五、四級文職幹部), 正團職師級和專業技術八、七、六、五、四級軍官( 處級局級和專業技術八、七、六、五、四級文職幹部), 正營職團級和專業技術十、九、八、七(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級軍官( 正科級處級和專業技術十、九、八級文職幹部,中級專業技術職務的專業技術七級文職幹部)。

連級以下和專業技術十二級以下軍官( 科員級以下和專業技術十二級以下文職幹部) 。

8.明確 正師職轉業幹部必須落實副廳級領導實職或 正廳級非領導職務 。

9. 副師級幹部,轉業為副巡視員的職位 。

10.擔任 正團級職務的軍轉幹部對應地方 正處長正處級調研員副團職務對應地方 副處長副處級調研員正營職務對應地方主任科員, 副營職務對應地方副主任科員, 連職以下職務均對應地方科員,技術8級職務對應地方副處級調研員,技術9級職務對應地方主任科員,技術10級職務對應地方副主任科員,技術11級職務以下均對應地方科員 。

11.根據《關於中央檔案印發、閱讀和管理的辦法》,《中共中央檔案》和《中央辦公廳檔案》,一般分 省軍級縣團級(包括縣團級以下)兩個級別印發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八大以來的相關重要講話中多次強調:“黨風廉政建設,要從領導幹部做起。”“這個檔案制定後,咱們率先垂範,然後層層制定、提出要求,對 省軍級幹部有些什麼要求,對 地師級幹部有些什麼要求,對 縣團級幹部有些什麼要求,要有個章法,一直往下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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