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鎮

軍鎮,指鎮守邊地的駐軍。

簡介

十六國末在北方地區建立的軍事管制式的地方行政管理方式。當時,北方各政權將軍事要衝駐軍及其家屬和所管人口與一般平民分開,稱為“鎮民”,轄區稱“軍鎮”,長官稱“鎮將”。鎮將負責軍鎮內的軍事和民政,實行軍事化管理。北魏時期,南北邊界均設軍鎮,同一級行政區,大約與州的行政級別相當。北魏在北方邊區設定六個軍鎮,以防禦柔然族的南下。六鎮為沃野鎮、懷朔鎮、武川鎮、撫冥鎮、柔玄鎮、懷荒鎮。各鎮統轄軍民者稱“鎮將”,又有副將等。唐代於邊防要地亦設鎮,分三等(上鎮,中鎮,下鎮),各設鎮將,鎮副錄事、參軍等。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